【原编者按】本文为著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顾问许征帆教授生前所撰,发表于《人民日报》1990年7月30日理论版。虽经三十多年,迄今读来,仍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意义。特此编发,以供学习参考。
散布“社会主义不清楚论”有其极清楚的政治目的
在全部思想史上,没有哪一种学说,像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那样发挥了如此巨大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威力,并博得了亿万群众如此衷心的拥护。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具有什么样的本质特征?这类问题,是早已从总体上、从根本上、从质的规定性讲清楚了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和继承者的一系列传世之作,以及社会主义70年来丰富的实践经验,已经提供了正确的、基本的答案。然而,奇怪的是,当时党的主要负责人在他就职后不久(1987年元月)的一次重要的会议上说:“今后讲‘四个坚持’,着重讲党的领导就行了,什么是社会主义道路,现在谁也讲不清,可以少讲或不讲。”作为共产党员,特别是作为身居要职的共产党员,竟信口开河,发表如此荒唐的指令性言论,怎能不说是咄咄怪事呢?
有定调的,就有帮腔的。有那么一阵子,我国的报刊上、讲台上,经常可以看到、听到“精英”们的矛头所向极为清楚的“社会主义不清楚论”。什么“社会主义的最大问题是不知道社会主义是什么,不知道如何给社会主义下定义,公有制优越性不清楚”;什么马克思所创立的社会主义学说是“模糊的,不清楚的,有些东西是从空想社会主义那里弄来的,很多东西是虚构的模式,……这导致了三十六、七年来历史的畸形,即把空洞无物的幻想当作正确目标”;什么“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只能引我国于死胡同”,“中国应当放弃社会主义,要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如此等等。这类言论,若是任其泛滥,真会泛滥成灾,不是小灾而是大灾:
——如果说,以社会主义为“旗帜”、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竟连什么是社会主义都讲不清楚,那它岂不是成了毫无科学价值的糊里糊涂的学说吗?
——如果说,以实现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的共产党,竟连作为共产主义第一个发展阶段的社会主义都搞不清楚,那它又怎能动员、组织、率领千百万党员和数十亿群众去为一个讲不清楚的目标而奋斗呢?那它岂不是成了“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毫无感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糊里糊涂的组织吗?
——如果说,立志终身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共产党的干部,竟连自己执著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都闹不清楚,那他们岂不都成了毫无自觉性的、只会一味盲从的糊涂虫了吗?
不仅如此,按照“社会主义不清楚论”的论断,自俄国苏维埃诞生以来,苏联人民70多年的社会主义实践,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创立以来中国人民40多年的社会主义实践,统统都成了糊涂账,都成了“历史的谬误”和“谬误的历史”,这不正是对西方喋喋不休的“马克思主义破产论”和“社会主义失败论”的最默契的配合吗?不正是对国外那些持不同政见者和国内那些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的所谓“告别过去”、“坚决转轨”的口号,作最直接的论证吗?
很明显,“社会主义不清楚论”是一种嘲弄马克思主义,糟踏共产主义政党,向正在开拓通往社会主义之路和正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广大群众大泼冷水的理论。肯定“社会主义不清楚论”,必定引发否定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科学威力、否定共产主义政党的领导权威、否定社会主义革命者和建设者的阶级自觉性的连锁反应。“社会主义不清楚论”的危害是清清楚楚的,万万不可低估。
科学地批判“社会主义不清楚论”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需要
科学地批判“社会主义不清楚论”,引导广大干部和广大群众认真研究有关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特别是引导他们针对新实际、依据新鲜经验,扩展和深化对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的认识,解决思想中深层次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和坚定自己的奋斗方向,亟需更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为什么亟需掌握的恰恰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而不是带有第二国际破产印记,作为社会民主主义今日变种的那些“社会主义”呢?这是因为前者为我们从事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指明了探索前进道路的轨迹,而后者引导人们走向歧途,以至丧失已经取得的社会主义成果。列宁说:“马克思的全部理论,就是运用最彻底、最完整、最周密、内容最丰富的发展论去考察现代资本主义。自然,他也就要运用这个理论去考察资本主义的即将到来的崩溃和未来共产主义的未来的发展。”(《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第80页)列宁着重指出:马克思提出未来共产主义的未来发展的问题所依据的是:“共产主义是从资本主义中产生出来的,它是历史地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它是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那种社会力量发生作用的结果。马克思丝毫不想制造乌托邦,不想凭空猜测无法知道的事情。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问题,正像一个自然科学家已经知道某一新的生物变种是怎样产生以及朝着哪个方向演变才提出该生物变种的发展问题一样。”(《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第81页)事情很清楚,马克思对未来的共产主义及其第一个历史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的认识,也就是说对“什么是共产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决不是书斋里的畅想曲,而是立足于现实的科学考察和科学预见,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他“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1卷,第416页)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组织“内在的对抗形式的历史发展”中,指明其“走向瓦解和形态变化的唯一的现实道路”(《资本论》法文版第1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版,第501页)。他在细致分析资本主义母胎所孕育的、被雇佣劳动关系所缠绕的现代生产条件时,揭示了与这种生产条件相适应的新的社会形式。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在今日的科学效用和科学价值,已得到理直气壮的肯定,用“社会主义不清楚论”来否定其科学威力的图谋将难以再度得逞。我们在理直气壮地肯定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肯定其关于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时,对从这种理论中搬出个别结论、摘取只言片语并将其变成教条,用以裁剪实际、裁决生活的错误倾向,将大力反对。同样的,当我们反复申明,尊重实践,倾听实践的呼声,接受实践的锤炼和检验,从实践中摄取养分以增强生命力,都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都是它的理论特性所决定的时候,也坚决反对那种任意摘取实践的某一片段、任意夸大实践的某一经验或某一教训,以修正主义的态度、以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基本理论,肆意宣布其“破产”、“过时”和“幻灭”的错误倾向。我们力求完整、准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及其在不同的环境里和不同的条件下的活生生的具体体现。应该说我们党在这方面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我们党关于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的阐发,就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和20世纪社会主义的科学实践为依据的。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最主要的是:
——无产阶级领导和团结广大劳动人民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用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代替资产阶级专政,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在人民内部逐步建设高度的民主,对占人口极少数的剥削阶级的反抗和敌对势力实行专政;
——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关系,根据生产力的发展,有步骤地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
——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根据生产力的发展,有步骤地用按劳分配制度代替一切体现剥削关系的分配制度,实现劳动人民的共同富裕;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任务,发展社会主义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把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结合起来,改变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全体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
——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继承和发展人类所创造的一切优秀文化成果,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实行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
——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原则,反对侵略战争,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支持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的正义斗争,维护世界和平;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必须依靠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武装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实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来实现。
“什么是社会主义”?遵循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对社会主义运动实践的认识,特别是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来看,大体上包括上述内容。当然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些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的实现要有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发展阶段实现的形式和程度会有不同。坚持和发展这些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就是坚持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就能够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充分地显示出来。
社会主义从基本清楚到完全清楚是一个历史过程
我们清楚地记得,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再声明,他们对于区别于现代社会的非资本主义社会,没有提出一劳永逸的方案;他们把社会主义视为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而反对把它看作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到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后的第二年,列宁又着重指出:新社会仍是一种抽象的东西,只有经过一些想建立某种社会主义国家的各式各样尚不完善的具体尝试,这种抽象的东西才会在实际生活中体现出来(当时,卢森堡与列宁所见略同。她在《论俄国革命》一文中把社会主义形容为一块“处女地”,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没有现成的方案,“我们的纲领所具有的只不过是几条大的方针,它们指明应当按照什么方向寻找措施”,“只有经验才能校正和开拓积极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革命工作的新道路。只有汹涌澎湃的生活才使人民想到成千上万的新形式、新主意,解放创造力,自己纠正一切错误。”)。事隔41年,在1961年,毛泽东同志又指出:“对社会主义,我们现在有些了解,但不甚了了。我们搞社会主义是边建设边学习。搞社会主义,才有社会主义经验,‘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1961年8月23日在第二次庐山会议的讲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根据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的实践经验,在不同场合不止一次地明确论述了上面讲的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与此同时,他也说过:“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毛泽东、邓小平等领导同志讲的这些话指的都是“过去”,实事求是地挑明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尚不透彻,有过这样那样的粗疏、不足,甚至偏差。其表现或为“不甚了了”,或为“不完全清楚”。其主要原因,或由于社会主义实践的尚待展开或深入,或由于社会主义理论尚待充实或发展。
总之,在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上,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分析、估量,首先应该肯定我们是清楚的。如果要说得更为精确,不妨表述为我们是基本清楚的。其次应该承认我们又是不完全清楚的。说基本清楚,是指总体方面,根本方面,质的规定性方面;说不完全清楚,指的是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的某些具体表现形式方面,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某些层次和某些侧面的某一局部和某一细节方面。譬如说,社会主义的经济特点,小平同志就多次说过,一是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二是坚持按劳分配,共同富裕,决不能导致贫富两极分化。这些主要之点是清清楚楚的,来不得半点含糊。但是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些主要之点的具体表现,如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关系。这“多种”,具体说来会多到什么程度,这“多种”中的这种那种将达到什么样的规模和水平,它们各自与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的具体关系又将如何,这在短时间内是不可能看清楚的,有待于逐步展开与深入的实践提供答案。对任何一位有社会主义觉悟的人来说,这种一时的、局部的不清楚,决不会动摇他对社会主义经济特点的清清楚楚和坚定不移的认识,决不会妨碍他为加强、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而作各种各样的努力。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和继承者所阐明的未来社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概括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本质属性,凡以社会主义命名的社会制度,只要它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它就必须也必然基本具备这种本质特征和遵循这些基本原则。但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在不同国度、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化又必定是丰富多采、各具特色的,要求社会主义建设者不断地去探索、实践,在探索和实践中提高认识。一句话,对社会主义总体上、根本上、质的规定性上的基本清楚的认识,需要不断地扩展和深化,对其局部的、具体表现形式的、细节的这样那样的不完全清楚,需要在实践过程中,在不断总结新鲜经验中不断地求解。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从基本清楚到完全清楚,是一个历史过程,只要我们善于针对新的实际和依据新的实践经验,把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提到新的水平,把建设、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提到新高度,就一定会在认识社会主义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新的突破。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这一点。社会主义制度由不成熟到成熟、由不甚完善到完善,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由基本清楚到完全清楚,这都是历史的必然。
【作者简介】许征帆(1927年10月16日—2022年12月28日),男,汉族,福建金门人,1950年初毕业于华北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中国人民大学荣誉教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博士生导师。
许征帆是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中国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理论教育家,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主要奠基人之一,科学社会主义著名研究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政治学学科评议组原召集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原首席专家,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顾问、原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22年12月28日8时30分,许征帆教授,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来源:昆仑策网,原载《人民日报》1990年7月30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