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小海镇工作人员劝阻村民办“剃头酒”工作方法不当的情况通报
1月30日,我县小海镇某饭店有村民为其孩子举办“剃头酒”。闻讯后,小海镇副镇长赵某带领镇村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劝阻,过程中沟通不畅,发生往食物中撒盐等不当行为。小海镇党委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深刻检讨。相关人员已于31日向村民致歉,并获得谅解。
下一步,我县将切实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同时,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坚决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威宁县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