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福建省城乡低保覆盖率为1.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怎么看待这个数据?是否存在漏报现象?”
“近些年一些县市区财政支出压力很大,如何保障社会救助标准和水平不降?”
“有一些收入只略高于低保线的群众,未纳入低保,也享受不到各类救助政策,怎么解决?”
一个问、一个答,其中不乏一些“红脸出汗”的问题,让应询人直言像经历了一场“闭卷考”。
9月22日早上九点,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十层的一间会议室里,一场询问会准时开始。
在会议室正前方显示着这场会议的主题“社会救助工作专题询问”,底下围坐着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成员、省人大代表等组成的询问人,以及来自福建省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卫健委、应急厅、医保局这八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他们是此次询问会的应询人。
询问会持续到十点半结束。在90分钟里,8位委员、1位代表和2位网友代表一共提出了12个问题,涉及低保救助、医疗救助、财政保障、就业救助、灾害救助、教育救助等热点话题。
询问会现场。人民网 陈永整摄
是否存在漏保现象?民政部门:将风险降到最低
救助,在于扶困,低收入者是最需要关注的群体。当听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低收入人口社会救助工作的常态化帮扶机制的情况介绍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丁文清抓住一个数据“追问”。
“我注意到一个数字,再提一个问题,2022年底福建省城乡低保覆盖率为1.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何看待这个数据?是否存在符合低保条件的救助对象漏保现象?”丁文清问道。
“我对低保覆盖率的理解是,低保对象数量占户籍人口数量的比例,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负责应询的福建省民政厅厅长程强解释说,从全国实际情况看,全国低保覆盖率为2.8%。从东部九省市看,九省市低保覆盖率为1.2%,最低的是0.7%。福建省低保覆盖率为1.4%,低于全国,但略高于东部平均值,总体上与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
解释完数据,程强又接着回答“漏保”风险的问题。“一直以来,福建省按照‘应保尽保’要求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特别是近年来我们采取了调整优化政策、提高保障标准、强化督查考核、开展‘漏保’‘漏救’点题整治等一系列措施,努力将‘漏保’风险降到最低,也取得明显成效。”他最后着重用一个数据说明,“福建是近年来低保人数持续保持正增长的唯一省份。”
如何保障社会救助水平?财政部门:尽最大可能减轻市县负担
在询问中,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预算工委主任张炯佳提到了一个“钱袋子”的现实问题——财政保障。
“社会救助是兜底性、基础性的社会保障措施,主要的保障责任在政府、在财政。近些年一些县市区财政支出压力很大,怎么保障社会救助标准和水平不降,而且能够切实落到实处?”张炯佳问道。
负责应询的福建省财政厅厅长林中麟的回答也很切“要害”。他说,一直以来,福建省对市县的财力保障是按照“8642”原则执行,即:综合考虑各地的财力状况,把全省现有市县分为四档,分别按照80%、60%、40%、20%的比例予以补助,2022年达到80%的有51个,涵盖了绝大部分的山区县。
今年在“8642”财力分档的基础上,叠加了三类政策:将28个财力比较困难的县补助比例提高至85%;叠加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补助政策,在原补助比例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叠加老区苏区的补助政策,将老区苏区县低保、特困供养资金补助比例再提高10%。
“按照以上原则叠加后,对全省新出台的社会救助政策,有8个县补助比例达到100%,32个县达到95%以上,50个县达到90%以上,尽最大可能减轻市县的负担。”林中麟介绍道。
财政保障还在于持续、稳定的投入。“要建立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就是说只要达到触发条件,就必须提高标准,不能以任何理由不提、迟提或提不到位,如果存在财力不足问题,也要通过调整其他支出结构给予保障。”林中麟举例说,福建把城乡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水平相挂钩,按照最低工资的42%~48%区间确定,最低工资如有变动,低保标准也要随之调整。按照这项机制,福建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目前已达10099元,比2020年增长了22.3%。
“先诊疗后付费”运行如何?卫健部门:三类人群都可享受
社会救助涉及医疗、教育、就业等方方面面,在此次询问会上,医疗救助受到的关注度颇高,有三位询问人提的问题都与之相关。
福建省人大社会委委员韩韬轶关心的问题更为具体,“《福建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第一二三类救助对象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免除其住院押金’‘积极推进省域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这两条规定在全省范围内落实情况怎么样?”
“这类人群的医保卡已直接跟医院的医保系统做了对接,插入卡就可以识别其身份,无需预缴住院押金就可以在医院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出院后只要缴纳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责应询的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杨闽红回答,“先诊疗后付费”从2017年开始实施,主要目的是降低社会救助对象医疗费用的负担压力。
政策建立后,享受对象从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到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2021年过渡到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人口;今年调整为三类救助对象,享受范围从13个病种逐渐扩大到34个病种,今年1月1日开始,取消了所有病种限制。这三类人群到医院都可以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
“我们医保局主要是为了方便困难群体的报销,实行了‘一站式’服务,所谓‘一站式’服务就是一到四类困难群体到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只要持有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结算,个人只需要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医保部门再跟医院进行结算,全省跨统筹区也都可以实现。”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林圣魁在对应询进行补充时说,这项工作对困难群众很重要,一是这项工作很大程度减少了困难群众的垫资压力,二是减少了群众往返来回报销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