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南天一剑”8月8日消息,2023年8月7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忠平受贿一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至2022年,被告人王忠平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业务推广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07.319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忠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忠平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依照法定程序,对被告人王忠平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调查,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王忠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王忠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广西纪检监察网2023年3月14日消息,王忠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该网站5月12日消息显示,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忠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王忠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崩塌,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私欲膨胀,把医疗保障事业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敛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造成不良影响。串供并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房产情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忠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忠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