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就是深圳人”,很多年轻人为此开始了异乡拼搏之旅。
而占据深圳住房市场一半的城中村,毫无疑问是他们追梦的起点。至今,仍有超过一半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在这里。
白芒村纳入“统租改造”的房屋看似只有584栋,涉及租户2万余人,却牵动了几乎所有“深漂”的心,这也是近日深圳城中村“统租改造”舆情持续发酵的主要原因。
面对种种疑问,6月5日,“深圳发布”发文进行正面回应。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向观察者网表示,此次改造深入落实了此前国家层面城中村改造的工作,同时也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工作进行了结合,从这个角度看,整个方向是正确的。
不可否认的是,此次统租也暴露出包括租房住所保障、租金保障、教育权保障等多种问题与矛盾。
此外,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也向观察者网指出,城中村实际上组成了目前深圳租房市场的“半壁江山”,目前已经和其他各类房源构成了整体市场平衡,自有其合理性。因此此次统租改造应当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可操之过急,以免对现有租房生态市场造成冲击。
原则上租金不上涨
对于租户最为关心的“租金上涨”问题,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改造后租金原则上不上涨。
其指出,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是深圳市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深圳正制订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资金补助方案,拟由市区财政共同按照一定标准,对城中村保障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予以财政资金补助。
市区政府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要求,给予改造后的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降低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投入成本。
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由政府主导筹集,改造后的租金以不涨为原则,单套租金原则上与改造前基本持平,即便个别房源因改造成本高、投入较大、建筑结构复杂,也必须严格控制成本、严格控制价格、严格加强价格监督。
对于部分城中村业主不履行合同约定、随意上涨租金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辖区政府街道办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对城中村开展租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辖区街道办设立举报电话,监督以下情形:业主不得利用“霸王条款”侵害租户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租户意愿,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租户支付租金、押金以外的费用;不得通过哄抬租金等方式扰乱市场秩序;不得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强制方式驱逐租户。出现以上违法情形将依法查处。
今年,深圳计划通过城中村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筹集保障性住房5.2万套(间),约占全市城中村租赁住房总量的1%。但不会在深圳所有的城中村开展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筹集保障性住房,进行改造提升的城中村,占全市城中村中的较小部分。
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将在充分尊重原业主意愿、维护城中村原有的居住生态、尽量降低对居住者生活的影响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原则上不要求对整村进行改造提升,结合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改造比例。确实需要整村进行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的城中村,要进行充分协商和严格论证。
提升解决城中村四个问题
对于开展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的目的,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深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围绕市民住房保障需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创新提出“四跟”(跟着产业园区走、跟着大型机构走、跟着轨道交通走、跟着盘活资源走)保障策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力度,努力实现保障性住房高品质、多户型、便捷化、可持续。
2021-2027年全市将累计新增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00万套(间),覆盖约350万-400万人。预计到2035年,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人群将达到约500万人,约占全市常住人口的26%。
城中村是很多来深建设者包括低收入群体的落脚点,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是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渠道之一。实施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的目的,就是要更好解决来深建设者住房问题,让他们住上更高品质、更加安全的房子。
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考虑城中村的差异性,市规资部门综合评估城中村区位、交通、规划管控要求、资源禀赋等发展条件,将我市城中村整治提升划分为综合提升类、产业配套类、特色发展类、控制引导类和基本保障类等5类。其中,仅部分综合提升类、产业配套类城中村涉及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其余类别均不涉及城中村保障性住房筹集。
对于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可以破解城中村公共配套设施不足,增加公共服务补给。
二是消除城中村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等重大安全隐患。
三是提升城中村居住环境品质。
四是净化城中村租赁市场环境,杜绝业主随意涨租金,水、电、燃气随意加价等问题。
上学问题不因改造而改变
在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实施过程中,市住房建设局表示会从多方面对原租户进行妥善安置:
首先,在城中村改造现场,辖区街道办会同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成立现场租户安置综合服务中心,回应市民群众关切,妥善解决租户搬迁、学位等方面诉求。
其次,辖区政府积极开展改造的城中村周边房源梳理工作,在周边区域摸排一批大小合适、租金合理的房源供居民选择,研究分批收储腾挪方案。
第三,辖区街道办搭建业主与租户的沟通平台,并监督业主依法依规对租户进行补偿。
第四,辖区街道办充分摸清原租户生活情况,确实无法搬迁的租户,可协调暂不搬迁。
第五,进行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的城中村房源,原则上预留3-6个月搬迁过渡期。
第六,在搬迁过渡期,另行寻找房源存在困难的,由辖区政府协调解决。
第七,原租户家庭子女上学问题不因城中村改造而改变。
第八,改造后,原租户有意愿回迁原城中村的,可回迁原城中村租赁居住。
业内人士认为,深圳官方的及时发文,无疑给城中村保障性住房品质化安全改造提升工作涉及的各方吃了定心丸,网友们的热议或将由担忧转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