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块签名费,前10名给多200,500!”
这是发生在广西北流市鸭埌村发塘组农地入市民主决议会现场的一幕,开发商承诺签名即给钱。有些逝者的名字也出现在同意入市签名表上。
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2015年启动,北流市是33个试点之一。
人民网记者采访发现,除民主表决的合法性存疑外,入市土地性质也存在争议:部分入市地块在农业农村局查询结果为基本农田,但自然资源局称其为一般农田;市政府在同意入市地块转为建设用地后,又颁发了该地块的基本农田确权证。
土地管理法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鸭埌村入市土地究竟是何性质?是基本农田确权证有误,还是土地性质被擅自改变?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人民网”(ID:people_rmw),原文首发于2022年12月11日,原标题为《“签一个名字给500块”,200多亩基本农田违规审批?》,不代表瞭望智库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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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市签名被指造假
“签一个名字给500块”
刘畅和张阳都参加了发塘组的农地入市民主决议会。他们记得,那天晚上8点左右,队长梁广荣家门口挤满了人。
一段村民拍摄于2018年5月15日的会议现场视频里,两人在讲解农地入市政策。多名村民辨认两人分别为梁国富和黄宇,梁国富是时任鸭埌村村支书。北流市政府官网显示,黄宇当时在北流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任职,现任北流镇副镇长,分管土地等工作。
土地入市民主决议会现场。受访者供图
“他们讲中央有个入市政策,如果赶不上就不可以入市了。”刘畅说。
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土地,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出让、租赁、入股。
2015年,试点工作在33个试点县(市、区)启动,一个试点地区开展一项试点。2017年,三项试点扩大到全部试点地区。此后试点时间两次延长,分别到2018年底和2019年底。
北流市是33个试点之一。2016年,北流市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争取实现土地入市6035.81亩。
入市会议现场视频中,黄宇称,2018年是农地入市最后一年,本次农地入市要求有60%户主签字,“要抓紧机会。”
梁国富表示,土地入市不是强制征收,是自愿,需要村民签字、村委会和镇政府盖章同意,同村的六华组和西岭组已经签字,“今晚开会的目的就是签字。”他还介绍了参与此次土地入市的何老板——何广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何广祥是北流市粤海三河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曾用名北流市三河置业有限公司。村民提供的农地入市集体民主决议书显示,发塘组与北流市三河置业有限公司合作投资、筹备农地入市项目。
视频中,何广祥介绍了发塘组民主决议同意农地入市户主代表签名表的内容,包括征地补偿标准。
村民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议论着,有人不理解什么是土地入市,有人担心赔偿兑现不了,近半小时没人签字。直到何广祥喊了句“300块签名费”,才有村民拿起笔。第一个签字的村民一人签了4个不同的名字,并逐一摁下自己的手印。
张阳回忆,后来签一个名字都给500块,签了字的村民现场就拿到了钱,一直到夜里12点多还有人在签字。有些老人已经睡了,听说签名给钱,穿着睡衣跑去签。
“我一个亲戚说他签名拿了上万块钱。”张阳说,那个亲戚把自己去世的父亲、女儿的大小名和未满18岁的儿子都签上了。西岭组的一名村民称,他母亲一人签了全家6个人的名字,包括3个未满18岁的孩子,拿到3000元签名费。
在村民提供的发塘组的签名表上,记者看到多个重复的名字。据村民统计,截至签字那天,未满18岁和已去世加起来近60人的名字也被签上了。
2021年10月,北流市政府批复同意鸭埌村3个组的两块土地入市出让,用途是住宅和商服用地。同年12月,鸭埌村土地入市项目的投资方之一北流市天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志公司)拍下了这两块地。
一些村民不同意土地入市,他们反映投资方诱惑村民签字,伪造签字,相关事宜未经民主议事程序决定。2022年9月,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回复称,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只对入市申请材料作形式审查,建议由司法机关鉴定材料造假问题。
12月初,对于给予同意农地入市村民签名费用及签名表中出现未成年人、逝者名字的现象,发塘组队长梁广荣和何广祥均向记者表示确有其事。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认为,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死亡意味着民事权利能力消灭,未成年人和死亡人口的签名都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付费签名存在诱导嫌疑,即使剔除上述两类签名,因违反民主议事程序,该决议的法律效力也存疑。
2017年,北流市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市国土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市入市征地工作组或市土地开发中心要认真审查和组织完备入市所需的相关材料,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严肃性,确保入市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
王玉臣认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对于民主决议等材料应当进行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实体审查,而非仅做有无文件的形式审查。“如材料涉嫌伪造,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规定,有关责任人员应受到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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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变一般农田?
“承包证上写着基本农田”
“我看新闻说过,国家规定,基本农田不能搞破坏。”刘畅没有签字。一本颁发于2018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显示,他持证的土地是基本农田。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
根据鸭埌村村委会旁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该村有基本农田83.09公顷。多名村民对照从北流市自然资源局获取的入市地块及配套项目开发规划图发现,自己持证的基本农田在规划范围内。
基本农田能入市吗?针对村民质疑,今年5月,北流镇政府回复称,2018年,鸭埌村3个组的村民自愿签字同意农地入市,由生产组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申请,经村、镇、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府等部门审批。2021年,市政府同意农地入市拍卖。
对于基本农田问题,北流镇政府表示,经向北流市自然资源局了解,该地块不涉及基本农田,其中涉及的一般农田,2018年市政府批复同意转为建设用地了。
村民的承包经营权证上标着基本农田。受访者供图
“为什么我们手里的承包证上写着基本农田?”村民们不解。今年5月,孙兴在北流市农业农村局查到自己的承包地是基本农田。8月,刘畅等村民先是在北流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查到自己的承包地为基本农田,又去北流市农业农村局查看了基本农田档案,“档案上确权审核日期是2016年6月15号,有小组和村里的签字盖章。”
发塘组多名村民的基本农田承包经营权证显示,其地块示意图制图及审核时间为2016年;北流镇和鸭埌村的两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是北流市政府于2016年设立的,均早于农转用手续的批复时间。
对比多名村民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天志公司征地赔偿情况图,记者发现,部分被标为基本农田的地块就在图中,其中也包括孙兴、刘畅等今年在北流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北流市农业农村局查询为基本农田的地块。
明明是基本农田,市政府为什么批准转为建设用地?村民反映北流市政府涉嫌违规审批。玉林市自然资源局今年9月回复称,经核查,北流市政府分别于2018年7月、9月批复了鸭埌村两块入市土地的农转用手续,但农业农村部门于2018年11月报北流市政府颁发该地块基本农田承包经营权证,因此,该地块的承包证是在批复农转用手续后颁发的。北流市政法委已责令农业农村部门更正承包证的错误。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答复村民意见书截图。受访者供图
村民们更加迷惑了。若自己的承包地2016年确权时是基本农田,为何2018年变成了一般农田?是否经过国务院批准?若自己的承包地不是基本农田,农业农村部门为何报请北流市政府颁发确权证,北流市政府又为何同意颁发确权证?
12月2日,北流市农业农村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尚未接到北流市政法委责令更正承包证错误的通知。该局根据组、村、镇上报结果统计基本农田信息,是否为基本农田以自然资源局规划图为准。
记者致电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2017年自然资源部批复的最新版基本农田文件,鸭埌村入市的土地不是基本农田。
对此,记者咨询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农村土地承包及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刘姓副局长,为何鸭埌村村民2022年5月、8月在该局查到的依旧是基本农田,为何该局要在市政府批复农转用手续后申请颁发基本农田承包经营权证。
记者又致电北流市政府、政法委办公室,分别询问为何同意给已批复农转用手续的地块颁发基本农田确权证,责令农业农村部门改正承包证错误的依据等问题。
截至发稿时,均未获回复。
村民还想知道,具体有多少土地涉及入市安排。北流市政府批复的入市方案和北流市自然资源局主持的入市拍卖的成交确认书均显示,鸭埌村发塘、西岭和六华3个组入市的土地有两块,合计95.49亩。但村民自发统计的实际被占用土地约280亩,除去鱼塘、坟地等,承包证上标有基本农田的地块约230亩。
何广祥向记者表示,其公司竞得鸭埌村入市出让土地96亩,用于开发房地产,按照政府批复的入市出让方案等,另有路网和回建地共140多亩由竞得者负责建设。
记者就路网和回建地用地面积、性质及是否办理农转用手续等问题咨询北流市自然资源局,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复。
“只有符合相关法定条件,通过国务院批准后,基本农田才可以转为建设用地,入市出让。”王玉臣表示,若地方政府违规转用,相关责任人面临行政处分,甚至是刑事责任。
对于北流市政府先批复农地转为建设用地,后同意颁发基本农田确权证,以及不同部门就同一地块性质给出不同结果,王玉臣表示,如果确权证有误,颁证机关应予以更正。“同一块地的信息应当是一致的,显然有一个部门的做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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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市承诺未兑现
“还没拿到回建地”
鸭埌村入市的土地上正在建住宅小区,名叫普利幸福湾。普利幸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显示,普利幸福湾是其名下小区。2022年1月15日,该小区举行了开工奠基仪式。
12月1日,记者致电普利幸福湾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项目一期占地50亩,规划建设7栋高层住宅,目前在建的有3栋,2024年底交房。
2022年1月(上图)、8月鸭埌村俯瞰图。受访者供图
关于补偿方案中的回建地,村民提供的2018年的农地入市签名表上有两个选择,每亩给予70㎡回建地,不要回建地的每亩补偿20万元。而天志公司2022年1月发布的告知书上只写了每亩70㎡回建地。在发塘组村民向上反映后,该公司4月回复称,不要回建地的村民同意按每亩35万元分期支付补偿款的话,可与公司代表商谈。
西岭组的孙兴也反映开发商不按承诺补偿。玉林市自然资源局6月回复称,如需开发商回收回建地的,按每平方米5000元回收,由村民与项目竞得人自行协商,北流市自然资源局予以调解、指导。
“我投诉后,开发商说可以给钱,分3期付款,但后来又说都给地,要钱就没有了。”孙兴说目前大家还没有拿到回建地。
12月2日,何广祥向记者表示,其公司将按照与村民签订的协议约定12月31日交付回建地,不要回建地的每亩补偿标准提高到35万元,同意签订协议的村民分3期付款,目前已付完两期。还有13户村民没有达成协议,“协议达不成给不了钱。”
何广祥与村民都表示,北流镇政府、北流市政法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曾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补偿事宜。何广祥提出不要回建地的每亩补偿35万元,村民们按照《关于规范北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程序和供后监管的指导意见》计算得出每亩的补偿款为50多万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王玉臣表示,合法的补偿金额应结合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应当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裁决。
村民提供的农地入市民主决议会现场视频中,黄宇和何广祥均承诺补偿安置到位后再动工。“这个确实是当时有说,但现实中有困难,后来村民要求公司出具承诺书,约定12个月内交付回建地。”何广祥说。
2019年10月发布的《关于规范北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程序和供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凡是商住类入市项目原则上必须实施净地出让。
王玉臣表示,净地意味着相关补偿已经到位,没有争议。无论是依据当地的指导意见,还是国家的相关规定,在补偿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实施的土地上市交易是违法的。
钱波等一些不同意入市的村民想继续种地。据他描述,鸭埌村大部分耕地是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土质优良。80%的农田种水稻,“上一次肥基本就够了,不像别的地方要上几次肥。”水稻一年两熟,平均亩产1000斤左右。自己家吃不完,多出来的送给孩子和朋友,有时还能卖上1000多块钱。
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水稻玉米高产攻关行动实施方案》,提出2022年实现全区水稻平均亩产提升到394.02公斤的目标。
近些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当地蔬菜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村民们开始种蔬菜。钱波把零星的一两分地种上了蔬菜,一年能卖到三四千块钱,“今年地都被占了,明年就没有收入了,过了明年也没有粮食吃了,不知道怎么搞。”
2022年1月11日,天志公司发布告知书称,1月16日起,将对不同意入市及未领取青苗补偿的村民的土地进行清表。
6月下旬,钱波家的水稻还有20天就收割了,开发商填土埋掉了部分即将成熟的水稻。“填了一部分,我们去阻止了,后来收割完全部都填了。”
部分即将成熟的水稻被填土。受访者供图
“作为开发商,依法征得的土地不能动工吗?”何广祥表示,公司和生产队都提前给村民发了通知,公司也赔偿了青苗费。
“开发商没有权力强制毁掉农作物,即使赔偿了青苗费。”王玉臣表示,假设征地是合法的,开发商认为村民种植农作物影响开发,也应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如果村民投诉不属实或方式不合法,出让方供地现状与合同约定、出让公告等不符,开发商也可视情况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合法权益。
还有村民反映,开发商抬高了地势,导致部分区域排水困难。王丰的农田在附近。他提供的拍摄于11月25日的视频显示,开发商在建楼房旁边的农田有大片积水,村民种的蔬菜泡在水中。10天后积水依然存在,“中间就下了毛毛雨,小雨都没下。”
村民拍摄的农田雨后积水视频截图。受访者供图
他表示,开发商填土抬高了地势,虽然铺设了排水管道,下雨后积水还是排不出去,而且下游两米宽的排水沟也被开发商修回建地时切断。
对此,梁广荣表示,会督促开发商解决好排水问题。何广祥也表示,目前的排水设施是暂时的,以后会处理好排水问题。
(文中刘畅、张阳、孙兴、钱波、王丰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