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新民主主义
新民主主义分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和新民主主义革命两个部分。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指在帝国主义、官僚垄断资本主义、封建主义或官僚主义时代,无产阶级领导的旨在反对帝国主义、官僚垄断资本主义、封建主义或者官僚主义的兼具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社会革命双重性质的人民大革命。那种将新民主主义革命仅仅认为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单一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认识是片面的。
这里的所谓"新",是相对于17-18世纪欧美国家发生的资产阶级领导的,旨在推翻封建专制主义压迫,确立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而言的。 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从1919年五四运动开始的,在此之前的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为中国的旧民主主义革命。
1949年10月1日建国,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伟大胜利。随后,倘若在无产阶级革命党的领导下,建立起一整套符合新民主主义原则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制度和管理体制,国家就算进入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是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前提条件,也是开启完全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前提条件。
二、毛主席关于新民主主义的论述
关于新民主主义,毛主席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以及《论人民民主专政》)等文章中都有详细的阐述。下面,我和大家一起学习毛主席关于新民主主义的重要论述。
1、新民主主义的经济
“我们主张的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也是符合与孙先生的原则的。在土地问题上,孙先生主张‘耕者有其田’。在工商业问题上,孙先生在宣言里这样说:‘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是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在现阶段上,对于经济问题,我们完全同意孙先生的这些主张。”……“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而在中国,为民主主义奋斗的时间还是长期的。没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联合统一的国家,没有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经济的发展,没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经济的发展,没有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即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发展,一句话,没有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彻底的民主革命,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有些人不了解共产党为什么不但不怕资本主义,反而在一定条件下提倡它的发展。我们的回答是这样的简单:拿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它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或者说更有利于无产阶级。……在中国的条件下,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除了国家自己的经济、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和合作经济之外,一定要让私人的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摘自《论联合政府》)
“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让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民生计’,决不能建立欧美式的资本主义社会,也决不能是旧的半封建社会。谁要是敢于违反这个方向,他就一定达不到目的,他就自己要碰破头的。……这样的经济,就是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摘自《新民主主义论》)
“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孙中山的节制资本的口号,我们依然必须用和用得着。……对于私人资本主义采取限制政策,是必然要受到资产阶级在各种程度和各种方式上的反抗的。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如果认为我们现在不要限制资本主义,认为可以抛弃‘节制资本’的口号,这是完全错误的,这就是右倾机会主义的观点。但是反过来,如果认为应当对私人资本限制得太大太死,或者认为简直可以很快地消灭私人资本,这也是完全错误的,这就是‘左’倾机会主义或是冒险主义的观点。……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并且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中国还存在着两种基本的矛盾。第一种是国内的,即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第二种是国外的,即中国和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因为这样,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在人民民主革命胜利以后,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必须强化。对内的节制资本和对外的统制贸易,是这个国家在经济斗争中的两个基本政策。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就要犯绝大的错误。”(摘自《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2、新民主主义的政治
“在阶级存在的条件下,有多少个阶级就有多少个主义,甚至一个阶级的各利益集团中还各有各的主义。”(摘自《新民主主义论》)“我们主张在彻底地打败日本侵略者之后,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我们把这样的国家制度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摘自《论联合政府》)“毫无疑义,我们这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是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之下,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建立起来的,但是中国在整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期间,不可能、因此就不应该是一个阶级专政和一党独占政府机构的制度。只要共产党以外的其他任何政党、任何社会集团和个人,对于共产党是采取合作的而不是采取敌对的态度,我们是没有理由不和他们合作的。……中国现阶段的历史将形成中国现阶段的制度,在一个长时期中,将产生一个对于我们是完全必要和完全合理同时又区别于俄国制度的特殊形态,即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形态和政权形态。(摘自《论联合政府》)“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摘自《新民主主义论》)
那么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领导阶级该如何确定呢?
毛主席在他的着作中作了详尽的阐述。他说:“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要求我们党去认真地团结全体工人阶级、全体农民阶级和广大的知识分子,这些是这个专政的领导力量和基础力量。”(摘自《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而主要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因为这两个阶级占了中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到九十。推翻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主要是这两个阶级的力量。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主要依靠这两个阶级的联盟。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因为只有工人阶级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民族资产阶级在现阶段上,有其很大的重要性。……我们现在的方针是节制资本主义,而不是消灭资本主义。但是,民族资产阶级不能充当革命的领导者,也不应当在国家政权中占主要的地位。民族资产阶级所以不能充当革命的领导者和所以不应当在国家政权中占主要的地位,是因为民族资产阶级的社会经济地位规定了他们的软弱性,他们缺乏远见,缺乏足够的勇气,并且有不少人害怕民众。孙中山主张‘唤起民众’,或‘扶助农工’。谁去‘唤起’和‘扶助’呢?孙中山的意思是说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但这在事实上是办不到的。孙中山的四十年革命是失败了。”摘自《论人民民主专政》)“在城市斗争中,……有些糊涂的同志认为不是依靠工人阶级,而是依靠贫民群众。有些更糊涂的同志认为是依靠资产阶级。在发展工业的方向上,有些糊涂的同志认为主要地不是帮助国营企业的发展,而是帮助私营企业的发展;或者反过来,认为只要注意国营企业就够了,私营企业是无足轻重的了。我们必须批判这些糊涂思想。我们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其他劳动群众,争取知识分子,争取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及其代表人物站在我们方面”(摘自《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人民手里有强大的国家机器,不怕民族资产阶级造反。”(摘自《论人民民主专政》)
3、新民主主义的文化
“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同样应该是‘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即是说,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决不应该是‘少数人所得而私’的文化。……对于外国文化,排外主义的方针是错误的,应当尽量吸收进步的外国文化,以为发展中国新文化的借鉴;盲目搬用的方针也是错误的,应当以中国人民的实际需要为基础,批判地吸收外国文化……对于中国古代文化,同样,既不是一概排斥,也不是盲目搬用,而是批判地接收它,以利于推进中国的新文化。”(摘自《论联合政府》)
4、毛主席的《新民主主义论》在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中的具体体现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这里实际讲的就是新中国的国体。随后的第三条至第二十条,不过是对这一条的进一步细化。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这里实际讲的就是新中国的政体。在此后的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第二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以及第二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和华侨选出的代表组成。”,不过是对这一条的进一步阐释。完全可以这样说,1954年颁布的第一部宪法,就是对毛主席《新民主主义论》光辉思想的具体实践。
三、毛主席的《新民主主义论》的历史局限性
第一,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毛主席没有意识到未来新民主主义经济之中的全民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的代表权的归属问题。须知,这个权利必须归党领导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此为一。二,包括军队、武警、公、检、法等在内的用以捍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也必须归党领导的人大系统。三,宣传文化阵地的领导权也必须归党领导的人大系统。这三条是民主集中制的政治体制的命根子,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的命根子。一旦没有了这三条,民主集中制的政治体制也就不存在了,自然,人民民主专政也不存在了。而我们的问题恰恰就出在了这里。在实际操作中,毛主席让政府代表人民行使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权,公安和宣传文化部门也划归了政府。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使他领导的社会必然地滑进了政府对人民进行专政的官僚社会主义的泥坑。
第二、毛主席后来违背了他的关于新民主主义是一个较长的历史发展阶段的正确论述,违背了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一文中提到的“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很可能就要来临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现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这一正确思想,在我们生产力水平尚未足够发达时,就着急地把资本主义的经济成分当尾巴割掉,带领国家跑步跨入了夹生的社会主义。
以上是毛主席在带领人民成功打碎旧世界后和建设新社会时,由于历史局限性所犯的不可避免的错误。这是产生他乃至于中国后来所有悲剧的总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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