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70年1月初,地处云南边陲的生产建设兵团勐腊水利2团11连,在连长带领下,20余名来自上海的知识青年上山砍竹子时,有几个小青年向连长提出要去看看界碑是啥样子的请求时,连长同意并亲自带领他们去看。
看到界碑后,就那么一块简简单单的石头,几个知青议论说:“界碑可当作磨刀石”,并试着磨蹭了几下。短暂逗留后,连长即率知青们回营房去了。
隔日上午,许副排长(当年17岁,上海知青)向连长报告说:“界碑石可以磨刀,抬回做磨刀石可不可以?”连长答:“你们抬得动就抬回来用。”之后,许带20余名知青上山砍竹子,当时11点钟,多数人回营后,自己约了三男一女知青,前往界碑搬取界碑石。因石头沉着,回走了600多米,停下来休息。当地在田间劳动的社员发现后即围拢过来,示意他们停下来,不能搬走。一面用傣语夹杂汉语对他们说:“这是金桩,不能往回搬,犯国法的。”知青们听不懂,一脸茫然的样子。后来,一个名叫波玉温的大队委员赶过来,用汉语说道:“这是界碑,不能随意搬动,你们搬到这里是犯国法的,我们几祖几辈都不敢动它,解放军经常来维护它,快去叫你们的连长来。”
听了这番话后,知青们知道事情不简单,连忙叫1名女知青回营叫连长。连长赶到,社员们已经回寨,见界碑已搬到田间,唯恐目标大,又令知青们往回搬了30多米,放置于田边小道旁隐蔽处。回营途中,连长还责备知青说:“为什么要让社员发现,社员发现了当然不叫搬了。”许副排长说:“我们悄悄地抬回来好不好?”,连长说:“等等看,社员没有反映再抬回来。”
这事当天被下连蹲点的一名副教导员知道后,严肃地说:“这是国际问题,往回搬就出卖了祖国土地,往外搬就侵犯了人家的土地。你们从何处搬,就送回何处去。”但之后也就没有再过问此事了。
当天下午,当地大队干部波玉温见界碑未搬回原处,又找到连长要求立即组织人员搬回界碑,连长虽表示马上就搬回去,但仍就未当着一回事办理。第2天上山砍竹子的知青还在碑面上磨刀。至第3天上午,波玉温向大队报告了此事,大队于当天下午专人报告了部队侦察组,侦察组当即分别报告了水利2团团部和驻军团部,驻军团部随即报告了勐海临指(当时中缅、中老防务由昆明军区勐海临指负责)。根据指示,驻军部队立即派出1个班,前往事发地点进行现场维护。
同时,军、地、兵团3方面都十分重视,立即成立联合工作组于当日赶赴出事地点,组织该连干部、知青、当地民兵10余人于当日晚8时16分将界碑搬回原处,按原位置放置妥当。
此后,根据云南省革命委员会和昆明军区“关于搬动中老第22号界碑”的指示,由临指、兵团、思茅地区革委会外事组、勐腊县外事组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事发原因是:连队为积极准备春季开工生产,迫切需要石头磨新刀,发现界碑石,由于不懂得其利害关系,错把界桩当作普通石头往回搬,也是经请示连长同意后才搬动的。这显然是错误的。
7名当事人中,副教导员、连长负领导责任被处分,通报批评。5名上海知青(3名17岁,1名18岁,1名19岁)不负事故责任。1970年1月18日,经熟悉界碑情况的调查组专家确认:“碑位正确,两年前界碑卧于于地。一年前,寮方群众修路于此地时,将其扶直”。按史料记载的界碑方位是“坐西向东”。调查组据此校正了方位。界碑高57公分,宽38 公分,为大清界。界碑的磨刀痕迹经处理已恢复原样,看不出有磨刀痕迹。最后拍照存档。
这件不经意而又极为严重的“国际玩笑”,由于处理及时、客观理性,没有引起纠纷和不良影响,事情也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大清所立的“磨刀石”样的界碑早已被坚如磐石、光鲜亮丽的钢筋水泥和花岗岩构件所代替,任何人都难以轻易撼动她。
风云变幻,岁月如梭。遥想当年那些风华正茂、意气风发、满腔青春热血,激情澎湃的且涉世不深的上海知青们,他们响应党和毛主席的号召,奔赴南国边地,与边疆各族人民一道艰苦奋斗,勤劳创业,洒下了辛勤的汗水,奉献了瑰丽的青春,为边疆的各项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的所作所为是永远值得边疆各族人民缅怀的、感激的、激励的。这样一个不经意的“错搬金桩”的“国际玩笑”,作为经历中的一个教训,也是值得载入史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