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3月30日,毛泽东率领工农革命军到达桂东沙田,颁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发展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1947年重行颁布,三大纪律是:一、一切行动听指挥;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三、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是:一、说话和气;二、买卖公平;三、借东西要还;四、损坏东西要赔;五、不打人骂人;六、不损坏庄稼;七、不调戏妇女;八、不虐待俘虏。
1947年3月30日 ,毛泽东在陕北清涧县枣林沟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会议,讨论中央机关行动问题。会议决定: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率中央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总部留在陕北,主持中央工作;由刘少奇、朱德、董必武组成中央工作委员会,以刘少奇为书记,前往晋西北或其他适当地点,进行中央委托的工作。会议后,中央机关人员为了便于行动,编成四个大队,成立了直属队司令部,任弼时为司令(代号史林),陆定一为政治委员(代号郑位)。毛泽东代号李得胜,周恩来代号胡必成。
1960年3月30日,毛泽东为中央起草的党内指示,更是明确地指出,反对官僚主义,必须克服“五多五少”:“会议多,联系群众少;文件、表报多,经验总结少;人们蹲在机关多,认真调查研究少;事务多,学习少;一般号召多,细致地组织工作少。”由此不难看出,形式主义迎合、助长官僚主义,官僚主义“捧出”“逼出”形式主义。二者如影相随,甚至可以说形式主义就是官僚主义的一种,破除官僚主义就要反对工作上的形式主义。
1968年3月30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联合发表了经过毛泽东审阅修改的社论《革命委员会好》。社论中写道:“现在,全国已有18个省、市、自治区先后成立了革命委员会,还有一些地区正酝酿革命委员会的诞生。大量的基层单位,都已经建立起革命委员会。”
毛泽东在这篇社论原稿上加上了这样一段文字: “革命委员会的基本经验有3条:一条是有革命干部的代表,一条是有军队的代表,一条是有革命群众的代表,实现了革命的三结合。革命委员会要实行一元化的领导,打破重叠的行政机构,精兵简政,组织起一个革命化的联系群众的领导班子。”“国家机关的改革,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联系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