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和大革命时期关于合作社的探索与实践

2023-06-21
作者:刘显利 来源:毛邓理论研究公众号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和大革命时期,外国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破坏中国农业经济及手工业经济,压迫工人农民,客观上推动产生了民族运动,中国工人农民产生了民族自卫的觉悟。如何组织工农群众进行革命,是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利器之一就是合作社,工人农民要维护自身权益,改变被奴隶、被压迫的境遇,就急需建立自治机关,发展合作社事业。正如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指出,农民面临的债务和衰落无法阻止,只能通过合作社来进行大规模经营,消除对雇佣劳动的剥削,改善农民的个体经济,使他们过渡到新的生产方式。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社的理论,在发动工农群众进行革命斗争中,根据工农群众需要组建了一批合作社。这些合作社的建立,对反对各方压迫、维护工农经济利益、改善工农生活水平、提高工农文化水平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来看,学界对这一主题的研究成果尚少。鉴于此,本文尝试梳理、探讨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和大革命时期关于合作社的探索与实践,以期对深化这一领域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组织工会农会,推动合作社初步建立

  经济落后的旧中国,被帝国主义掠夺、被封建势力宰割,在军阀横暴和战乱之下,农民遭受着不堪忍受的摧残,工人阶级的痛苦日增不已。随着地主压迫和捐税剥削的日益苛重,农业生产力逐渐退步,工业被限制得不到发展,工人农民贫困化程度的逐步加深是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1919年7月28日,毛泽东在《民众的大联合(二)》中就指出农民之间需结成联合,以谋求种田人自身的利益,工人之间需结成联合,以谋工人的种种利益。中国共产党是“时时刻刻要站起来为无产阶级利益努力工作的党”,自成立之日起,中国共产党人就致力于改善工农痛苦不堪的现状,深入工农群众,积极组织工会、农民协会。其中,“工会就是保护工人切身的利益和为工人的利益奋斗的机关”,以教育工人,使他们在实践中实现共产党的目标和理想,努力做改善工人状况的运动;农会是全乡村各种农民(自耕农、佃农、雇工)可就其共同利害之点联合形成的组织,是代表农民的机关,“是为农民利益奋斗的先锋队”,一开始便以与乡村中旧政权对抗为目的成立,进行反对豪绅大地主、反对军阀的斗争。由此可见,工会、农会都是以谋求本阶级的团结和根本利益为目的,而要保证此种工农组织的发展,须保障工农群众拥有结社、集会及罢工抗租的自主权,严格取缔高利盘剥。

  工人阶级在经济、政治上都是重要力量,组织工人是反抗外国资本势力、反抗帝国主义最有力的办法,“工会作为工人阶级最宽泛的群众组织,必须设法使所有工人加入”。因此,1924年5月发布的《工会运动问题议决案》指出,在铁路工人、矿工及海员等产业工人中创建工会组织,是党目前最主要的工作。且中国共产党为保卫工人利益,主张在“不能组织工会的地方,应当先组织互助会俱乐部,合作社,普通教育学校或技术教育学校等组织。”在此种背景下,全国工人在屡次奋斗中成立了工会组织,但仅有公开的工会组织是不够的,各地还需按照当地情形,以合作社、工人学校、俱乐部等合法组织团结大多数工人。例如,《湖南全省总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重要决议案》指出,工人阶级为反抗资本帝国主义的压迫,应当严密自身的团结,巩固自己的营垒——工会,统一工会组织,对于各地的苛捐杂税,由工会随时调查。在广东汕头,部分工人为寻求解放、提高工资,带头组织了潮汕铁路工会,举行大罢工,同时工会帮助工人解决青黄不接的困难,成立了类似信用合作社的钱庄和米业消费合作社。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引导大多数工人加入工会运动,用实际行动向工人证明,“只有共产党是工人的先锋是工人的政党”。

  在旧中国,农民长期处于社会最底层,由于缺乏土地,人口稠密,战争扰乱,军阀剥削,日趋穷困和痛苦,他们是革命运动中的最大要素。中国共产党及重要领导人高度重视农民协会的成立和合作社事业。1923年7月1日,陈独秀在《中国农民问题》中指出,为反对横征暴敛之官吏、大地主,开展限田限租运动,应当组织农会、佃农协会等组织,这说明农民协会具有帮助农民反对苛税剥削、改善贫苦现状的作用。1924年11月19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再次强调农民协会对农民的重要意义,将取消田赋正额以外的附加捐及陋规,促成农民协会的组织,视为农民急迫要求。

  然而,仅有农民协会不足以解决农村农民问题,为更好发展农村经济,中国共产党还主张建立由农民协会领导的合作社组织,1927年6月6日,张太雷在《武汉革命基础之紧迫的问题》中指出,若省农民协会及党部能实际领导农民,助其铲除乡村中的封建势力,则可免去少许流弊,然而农民只通过农民协会掌握乡村政权是不够的,农村经济因劣绅土豪封锁经济,贫者无处借贷,金融停滞,必得需要一种新的乡村金融方法,农民银行的设立及合作社的推行,是当前绝对必要的。同月7日,《全国农民协会之重要训令——农运新规划五项》指出,各级农民协会,应当联络乡村革命平民,与其他革命平民一起,共同建设农民银行、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及其他建设事业。全国各省在此种精神指引下,积极组织农民协会,创立各种农村合作社。例如,广东省在《农民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农村合作运动决议案》中指出,农民协会为解决农民土地不足、粮食缺乏和资本家地主奸商的盘剥榨取问题,组织创立了三种合作社,即购买合作社、贩卖合作社和借贷合作社。随后《广东省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的重要决议案》再次强调了组织合作社工作的紧迫性,“现在农村中最急的工作莫如合作社”,且合作社组织与农民的日常生计密不可分,应当“由乡或区农民协会设立合作部以经营之”。

  可见,建党初期和大革命时期我们党创办的工会、农会等组织,主要是以工人、农民为主体,以反对苛捐杂税、土豪劣绅剥削、地主官僚压迫为目的开展的一系列工农斗争,但只有工会、农会尚不足以改变当时工农阶级的社会地位,还需与合作社组织相结合,以实际斗争打击反动的封建分子即大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

  二、加强宣传动员,调动工农加入合作社

  鉴于世界及中国的经济政治状况和中国社会各阶级的要求,中国共产党认为号召工农群众参与合作社组织,是非常有必要的,并将对工人农民的宣传视为自身的特殊责任。事实上,系统合理的宣传对于合作社的发展的确非常必要,正如列宁所说,“为了使全体居民人人参加合作社的业务,并且不是消极地而是积极地参加”,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使我国居民‘文明’到能够懂得人人参加合作社的一切好处,并参加进去”。因此,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展多项工作宣传合作社思想。

  1922年11月,《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指出,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政党,完全建立在工人阶级基础上,主要力量集中在对工人的宣传和组织上。故而,“宣传发动工人群众是这一时期党的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具体宣传工作主要体现在:一是维护工人权益。《北京共产主义组织的报告》对工人宣传工作进行了详细阐述,认为当时的宣传工作主要应当集中在提高工人工资和缩短工时上,这是最有效的战斗口号。例如,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向群众宣传“创办消费合作社可买便宜货”,随后加入俱乐部的工人得到大幅增长。二是利用工会扩大影响力。1925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对于宣传工作之议决案》强调改进党的宣传工作,指出在职工运动中的宣传应注意其切身实际问题,了解客观条件,再利用工人补习学校、讲演会等群众集会组织,实行广泛宣传和鼓动工作。三是培养合作人才。例如,1922年,上海联合五个合作社组成上海合作联合会,通过出版刊物、定期演讲等一系列措施,以宣传相互扶持、培养合作人才、调查合作事业为宗旨,帮助合作社展开工作。

  “农民间之宣传大致与工人中相等,但材料当取之于农民生活。”一是注意田税、苛税问题。1923年7月1日,陈独秀在《中国农民问题》中指出,对农民的宣传应当以“‘排斥外力’、‘打倒军阀’、‘限田’、‘限租’、‘推翻贪官劣绅’为口号”。恽代英亦有类似观点,他在1924年6月28日撰写的《农村运动》中指出,农民遭受的痛苦与其真正的需求是研究农村运动中的宣传口号最恰当的材料。随后颁布的《农民兵士间的工作问题议决案》《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对于农民运动问题的议决案》等文件也都强调了这一问题,这些文件均指出中国共产党在农民中的宣传应当注意地方政府征收田税的问题,宣传反对苛捐杂税、反对预征钱粮、反对加征殷富捐所得税。二是致力于农民教育。1926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农民运动议决案》中针对宣传问题,指出应该有方法、有步骤地提高乡村文化程度,设法办农村补习学校、农村俱乐部,或组织游行讲演团、消费合作社等。例如,广东省在农民教育方面,一直致力于思想宣传,1921年,《新村》创办,旨在扩大共产主义思想对农民的影响;1926年,我们党主张注意对青年农民的教育,并设立农民学校;此外还有湖北省通过的《农村合作社问题决议案草案》、湖南省通过的《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关于农村合作社问题决议案》,均指出农协“应注意培植各种合作社之人才”,“并编印关于如何经营合作社之小册子”。三是注重宣传合作社意义。1925年12月29日,恽代英在《农民中的宣传组织工作》中指出,在农民中的宣传工作,应向农民指明商人是用何种手段使他们的农产物价值被剥削,并告诉他们只有合作社才能抵制这种剥削,向农民宣传加入合作社的好处。随后,1927年6月14日,第五次大会前中央农委发布的《关于协作社之决议草案》再次指出,在大规模组织合作社之前,应当先向农民宣传合作社的意义及其重要性。在毛泽东主持的1926年6月第六期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和1927年3月武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中,都设有“农村合作”课,为了更加广泛地向农民宣传合作社思想,讲习所还编印出版了《农村合作概论》等书。在中国共产党的积极号召和重要领导人的带领下,全国各省都开始重视合作社的宣传工作。例如,1926年,广东省在《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的重要决议案》中指出,合作社是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组织,信用合作社可加快农民间金融流通,减轻借贷利息;购买消费合作社可使农民免受奸商的剥削;贩卖合作社可使农民不被奸商、土豪垄断利益,农产品物有所值;生产合作社可增加农民的生产量,使生活上有裕余,因此,广东省决定今后当努力向农民宣传合作社组织,并促实现。

  可见这一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各省都致力于在工人农民间宣传合作社思想,将合作社的益处深植于工农群众中,调动了工农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为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坚定的思想基础。

  三、开展工农运动,发挥合作社作用

  为解决帝国主义压迫、封建地主阶级剥削的问题,中国共产党一登上政治历史舞台,就在广泛开展工人运动、农民运动的同时,积极创办合作社组织,发挥其改善工农状况,提高集体生产的积极作用。

  中国共产党一直高度重视工人运动,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就明确,“党成立后的中心任务是组织工会,领导工人运动”。中国的工人阶级处于中外资本家极端压迫的环境下,且自身力量薄弱,若想取得自身政治自由,如集会、结社、罢工等,必得参加革命运动。1925年1月发布的《对于职工运动之议决案》指出,合作社是“劳动运动中最要紧的工作,是在经济利益之下团结工人、引导工人从事经济斗争的一种方式”。因此,工人运动应当在阶级斗争的基础上,通过合作社组织团结工人,引导工人从事经济斗争。其中工人消费合作社作为工人利益自卫的组织,引起了中国共产党的注意和活动。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个工人消费合作社——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由当时担任中共湘区省委书记的毛泽东倡导,李立三、易礼容、毛泽东亲自组织,通过了《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办事公约》。安源路矿的工人们在实践中逐步认识到合作社可使他们免受盘剥,是真正服务于工人阶级的组织,应当积极参与进来,至1923年7月,已有三分之二的安源居民参加了工人消费合作社。随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及安源路矿消费合作社示范下,广州汕头米业消费合作社、广东新会合作社、湖南常宁县的水口山锌矿工人俱乐部及工人消费合作社,长沙笔业工人合作社、苏广百货业消费合作社等陆续出现。综上所述,“合作社已成为现在中国工人们的需要,并且已经实际在许多的地方发生了此种组织”。

  “中国共产党不仅重视在工人运动中倡导工人合作社,而且重视在农民运动中倡导农民合作社。”农民阶级对外受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对内受封建官僚、军阀及地主劣绅的剥削,痛苦不堪,只有联合起来反抗才能改善此种境遇。1922年,《青年周刊》宣言指出,我们尤其注重的是农民运动。首先要使他们解决自身的利害问题,其次要使他们结成团体,联合起来同地主反抗。1926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局议决通过的《目前农运计划》中再次强调了开展农民运动的必要性并指出,农民运动应当首先在集会结社自由较多的地方进行。同时,中国共产党还强调了合作社组织在开展农民运动过程中具有不容替代的作用。1927年6月14日,《中央通告农字第八号——农运策略的说明》指出“协作社对于中国农民运动,现时已是非常之重要”,协作社把“帮助贫农脱离重利盘剥及奸商之垄断居奇等种剥削”作为其主要意义。在此种背景下,全国各地很多省份都陆陆续续展开农民运动和合作社运动,其中湖北、江西、福建,尤其是湖南地区表现出强烈的战斗精神。当时,湖南全省的农民差不多一半都已有了广大的组织,开始行动起来,并在四个月内造成一个空前的农村大革命。湖南农民在政治上打击封建势力的同时,还积极开展了经济斗争,主要有:夺取契约制定权、清丈田亩、平均佃权、取消田赋附加、改善雇工生活、限制奸商对粮食的操纵等。毛泽东针对湖南农民这一现状,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阐述了开展农民运动有十四件大事,合作社运动就是其中之一,强调了合作社对农民的重要意义,指出合作社尤其是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社,确实是农民非常需要的。湖南农民运动给予封建势力相当大的打击,在国民革命中建立了伟大的功绩,且发展了农业生产。此外,还有湖北省的广大农民为了把革命运动进一步推向深入,在湖北省第一次农民大会上通过了“县政问题、农民协会组织、湖北农民运动趋势等35个决议案”,其中关于组织农村合作社问题,大会决定在农村建立信用合作社、购买合作社、贩卖合作社和生产合作社。并且号召在农村中开办合作社人才训练班,推动各种合作社的迅速建立。广东省于1925年5月通过了《关于农民合作运动的决议案》,文中提出,合作社是“抵制资本家地主奸商的垄断和重利盘剥”和“改造目前农民生活状况的一种有效办法”。1926年,《对于广东农民运动议决案》再次强调合作社在农民运动中重要作用,指出目前关于经济的最低限度的政纲之一就是“政府须扶助农村合作社之发展,禁止奸商垄断物价,屯积居奇。”

  综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伴随着工农运动的不断推进,这一时期的合作社组织在提高工人地位、维护工农利益、改善农业生产、改造农民生活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是将工人、农民有效动员起来的组织形式。

  四、成立工农联合战线,推动合作社发展

  把农民和工人组织起来成立工农联合战线,是合作社得以稳定和持续发展的保障。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对农民在革命中的作用向来十分重视。1856年,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指出:“德国的全部问题将取决于是否有可能由某种再版的农民战争来支持无产阶级革命。”恩格斯希望农民真正可以和工人运动结合起来,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此种方法亦受到早期中国共产党人的重视。

  早在1919年7月21日,毛泽东就认识到民众大联合的重要性,发表了《民众的大联合(一)》,他指出当时国家内忧外患,人民生活艰难,社会极度黑暗,要想补救此种局面,改造社会现状,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民众的大联合。中国共产党在1922年7月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正式提出了“民主联合战线”策略,指出中国共产党为了工人和贫农的目前利益,应当引导工人们帮助民主主义的革命运动,使工人和贫农和小资产阶级建立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同时,《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还强调了农民阶级的重要性,认为中国的农民人数占比大,遭受的苦难也最深重,要想摆脱此种境遇,就需得革命,而只有大量的贫苦的农民与工人联起手来进行革命,中国革命的成功才有保障。同年11月,中国共产党在《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中再次说明,当时农民人数众多,占全人口百分之六十以上,且遭受数层压迫,是工人阶级最有力的友军,“中国共产党若离开了农民,便很难成功一个大的群众党。”同样,1926年发布的《中央通告第七十九号》《中国共产党致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信》等文件都强调了工农势力大联合的重要性。可见,工农联合战线的成立是不容忽视的大问题。

  在实现工农势力大联合的具体实践中,工人和农民的关系不再只是同盟,工人与农民互相提携发展,合作社组织在此种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1925年5月,中国共产党在《工农联合决议案》中指出,要实现工农联合,应当做到:其一,工人在其附近农村或回乡时,应向农民宣传工农联合,并帮助农民组织农民协会;其二,工会与农会之间互派代表,工会应提携农会前进,帮助其发展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其三,若农民遇到经济或组织斗争,工人阶级应当在工会的领导下给予农民援助。同年10月,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制定的《职工运动议决案》中明确指出,“在工人有组织的地方,必须帮助农民运动及组织”,随后1926年5月,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刘少奇所作的《工人阶级在革命中的地位与职工运动方针》报告以及颁布的《关于职工运动总策略决议案》都强调,工人群众应当提携农民,帮助其组织农民协会,以实力援助农民的一切奋斗;工人在确定自己的奋斗方式时,也应当考虑农民的利益。1927年4月,由毛泽东作为书记的中共中央农委作出三项决议案,其中《关于协作社的决议草案》指出,假如中国革命胜利,能实现真正的民权,中国农民的合作社在政治上受无产阶级领导,在经济上与革命政府与城市密切联系。

  在这些文件精神及中国共产党重要领导人的指导下,许多省开始组织“工农联合”,推动了合作社组织的发展。例如,1923年4月,派水口山工人、共产党员刘东轩、谢怀德在湖南衡山岳北白果乡,开展调查研究,发动农民,在9月中旬成立了湖南衡山岳北农工会。农工会领导农民开展平粜和阻禁地主外运谷米、棉花的斗争,并且开始酝酿减租减息斗争。广东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农民协会今后进行方针议决案》指出,帝国主义、军阀、官僚、土豪劣绅、大地主、买办阶级都是农民阶级的敌人,农民若想打倒敌人,实现解放,必须与工人阶级联合起来,向共同的敌人反攻。之后的《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的重要决议案》再次强调工人群众是革命的主要势力,农民群众更是工人群众相依为命的友军,“工农联合”是中国革命工作的唯一出路,愿一致为“工农联合”而奋斗,为共同利益而奋斗,以达到最后的解放。此外,还有1926年通过的《湖北农民运动概况》提出,农民运动至相当程度,即应提出“工农联合”的口号,并进行实际联合组织。

  综上,中国革命的胜利离不开工农联合战线的成立,工农联合战线的发展,亦离不开合作组织,这一系列举措有利于改善工人农民受国际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势力压迫的艰难处境,提高工农阶级的社会地位。

  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领导广大工农群众开展合作社运动。“党将合作社运动作为工农群众革命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改善工农群众生活、抵制剥削压迫的一种重要手段。”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走向失败,使农民运动备受摧残,工农联盟受到损害。但大革命失败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认识到了中国革命的主要法宝之一是工农联盟,农民是民族民主革命的主力军,“谁赢得了农民,谁就赢得中国”。随后中国共产党逐步将工作重点由城市转入农村,开始在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开展土地革命。“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农民运动是伟大的中国土地改革的前奏曲。”这一时期形成的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许多重要成员在不断摸索中提出的,虽然当时由于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缺乏完整统一的了解,存在不完备之处,但它是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应用于中国具体实际的智慧结晶,对后来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形成,具有重大的首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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