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带队干部制度是如何建立与发展的?

2022-04-03
作者:孙成民 来源:知青问题研究

  有计划地抽调知青带队干部到安置地区,配合当地党政做好下乡知青的工作,这是1973年8月结束的全国知青工作会议确定的统筹解决知青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带队干部制度的建立和带队干部作用的发挥,加强了动员地区与安置地区的经常性联系,有利于培养教育知青和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这里以四川为例,来记述知青带队干部制度的建立与发展轨迹。

  一、派带队干部的最初尝试

  建立干部带队制度,协助对下乡知青的管理教育,并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这是从1973年全国和全省知青工作会议以后正式开展的。但是,在动员城市抽调干部到农村,参与对下乡知青的管理,却要追溯到上世纪的5、60年代。

  还在1956年初,四川团省委和重庆团市委在组织重庆青年志愿垦荒队奔赴川西若尔盖草原垦荒时,就提出垦荒队的领导骨干要抽调相当团县委书记的干部担任负责人,领导骨干亦应较强才能胜任此项工作。经过选拔,确定了5名在职干部参加垦荒队,其供给由政府解决。此外,四川省农业厅、团省委和重庆团市委还派出干部随队指导、帮助垦荒队,协调、沟通当地农场和政府的关系,并承担了与省、市的联络等工作。

  1957年下半年,四川一些地方开始动员城镇青年到农村安家落户,当时动员地区派出干部到安置地区,主要是联系、协调城镇青年到农村插队后的安置问题。1962年下半年以后,在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方针指引下,在组织城镇青年到国营农林场去的同时,四川还动员了一批城镇青年到农村插队落户。当时,成都市就提出管理下乡学生的工作,可以和下放干部结合起来,即是说,给下放干部一项管理下乡学生的任务,送一定数量的学生下乡,就下放一定的干部去带领他们。到1963年底,重庆市组织了1.9万多名城市青年到农村落户,并派出工作组,配合涪陵、江津等安置地区的党委,继续做好安置和巩固工作。这时,派出干部到农村参与、协助城镇青年安置工作的经验,受到了各级的重视和推广。

  196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草案)》,四川大批城镇知青奔赴农村。按照中央提出的“城市方面,应注意同安置单位和下乡知识青年保持联系,适时派出干部协助生产队进行巩固工作”的精神,四川各动员地区开始派出干部到安置地区协助工作。

  最初是派出干部随车关照,以护送为主,后来是协助农村作好下乡青年的生产、生活安排等。如成都市在这期间对每批次到农村的知青,都安排领导干部带队护送,还派出随车医生,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这些护送干部到安置地区后,一般小住几天,作好相关联系、沟通等工作后即刻返回。这以后,成都市还在安置知青相对集中的西昌、凉山等地派出驻专、州和县的工作组,协助当地基层组织做好知青的安置和巩固工作。这些派驻干部的主要任务是关心知青生活、了解安置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协助解决问题等,一般呆一个月左右,回城后向单位和家长汇报工作,这种方式受到家长和知青的欢迎。中央劳动部和四川省劳动局、省安置办在重庆市调查后也建议,为了做好下乡青年的巩固工作,各机关干部下放劳动锻炼时,应尽可能安排到有下乡青年的公社,一方面参加劳动锻炼,一方面协助社队做下乡青年的安置巩固教育工作。

  1965年5月,四川省委在批转省安置领导小组的报告中提出,下乡知青的巩固工作,必须以社队为主,动员地区也要派干部协助安置地区做好巩固工作。这是四川第一次以省委的名义发出的抽派干部协助安置地区做好知青工作的指示。此后,重庆派出干部重点到达县地区,协助做好集中安置知青的社办场的巩固工作,成都派出干部重点在西昌、凉山等地,协助做好成组插队安置知青的巩固工作,还有南充市派驻甘洛县工作组协助做好本地跨区安置知青的工作等。这些可以看作是四川知青带队干部的最初尝试。

  二、建立知青干部带队制度

  1968年底四川组织大规模知青上山下乡以后,动员地区派出干部仍主要限定在途中护送、调研情况、沟通联络等工作层面,他们到农村少者几天、多者一二十天不等,在最初以学校动员为主期间,一些地方还派出部分老师随车护送和落实安置等。因为当时与城镇知青上山下乡基本同步进行的,还有建立“五七”干校,组织大批机关干部到农村劳动锻炼的“安排”,不可能再专门派出干部协助知青安置工作。1968年12月,四川省革委决定在金堂、名山百丈和米易县湾丘原劳改农场,开办“五七”干校。次年年底,省级机关9000多名干部,基本上都到了湾丘干校。至1971年下半年,全省已先后开办84所“五七”干校,下放近2万名干部到干校劳动。

  1970年5月,中共中央在中发(1970) 26号文件中,要求各地参照江西、辽宁、上海等地经验,抽调一批下放干部到下乡知青所在地,一面参加劳动锻炼,一面协助社队加强领导。此后,四川省革委指示各地要继续办好“五七”干校,各机关对在职干部下放劳动要作出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学员到农村插队劳动。尽管一些插队劳动的干部,对所在地下乡知青进行了不少关照、帮助,但由于他们本身就是劳动锻炼的对象,也并没有赋予其管理教育下乡知青的职责,因此,他们的这种关照、帮助也仅是发自内心的一种责任和情感而已。

  1973年8月,中共中央在中发(1973])30号文件中强调,要抽派干部带队加强下乡知青的管理教育工作。紧接着,四川省委在(1973)92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知青下乡要由动员城镇的有关机关、厂矿、学校等单位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的在职干部带队,人数按下乡知青的1%抽调,其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带队干部可以作为在职干部下放劳动锻炼的一种形式,一般一年轮换一次,每次轮换1/3到1/2。带队干部要参加县、社、队的领导班子,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做好下乡知青的工作。青年队和青年集体农场都要配备带队干部。以此为起点,四川知青带队干部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省委的指示精神,省革委政治部于1973年12月发出《关于抽调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带队干部的通知》,对抽调带队干部的意义目的、主要任务、抽调要求、轮换制度、相关待遇、组织领导等问题作出规定。

  该通知指出,抽调一定数量的干部去带领知青,是完全必要的,这既能协助各级党委加强对知青的管理教育工作,也是广大干部下放劳动锻炼的一种形式,必须把抽调带队干部的工作认真做好。带队干部的主要任务,是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协助社队干部和贫下中农,做好知青的管理教育和培养工作。该通知强调,要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能密切联系群众的同志担任带队干部。按照下乡知青人数1%的比例,由动员城市的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从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干部中抽调。带队干部中,要注意选派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和领导骨干,分别参加地、县、区、社、场、队各级领导班子。分配带队干部时,既要根据知青人数的多少和分布情况,也要适当照顾系统,以利于对知青的管理教育。带队干部实行定期交替轮换的制度,一般一年轮换一次,每次轮换1/3到1/2。轮换名单和轮换时间,由动员城市与安置地区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直接联系商定等。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四川知青干部带队制度的正式建立。

  三、抽调首批知青带队干部

  按照全国和全省知青工作会议精神,四川各动员地区特别是成都、重庆两市很快对建立带队干部制度作出工作部署,并抽调首批知青带队干部奔赴各安置地区。

  1973年10月,重庆市委决定,今后知青下乡,要按下乡知青人数的比例,派在职带队干部,并配备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女干部;要求在12月15日前,将1974年春下乡知青的带队干部调齐,并进行训练。市委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主要负责人在各种会议上进行动员,要求各级党组织列入议事日程,进行思想发动。不少单位还带领干部深入职工宿舍和下乡知青所在的社队,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使广大干部认识到,选派干部担任下乡知青带队工作,是农村干部、社员、知青和家长的共同要求,是义不容辞的职责;纷纷表示时刻听从党召唤,到农村去,做知青上山下乡的促进派。

  成都市委于1974年1月发出《关于选派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带队干部的意见》后,2月20日至26日,市委专门召开带队干部工作会议,讨论带队问题,明确工作任务,对带队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市委、市革委负责人到会并讲话。会议提出,选派带队干部是做好知青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是支持和关心知青的一项重要措施。担任带队干部工作,是党的信任,工人阶级的委托。带队干部下去后,要认真关心知青的劳动、生活、学习,对他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按有关政策积极帮助解决。

  在抽调首批知青带队干部中,很多领导干部带头报名,争着承担带队任务。重庆市南岸区委书记于伟民,表示坚决首批带领知青到农村去,为培养接班人、建设新农村贡献力量;江北区委副书记姚传德虽然身体不大好,仍表示一定要担任带队干部;江北区交通局负责人刘海泉,多次向区委申请参加带队工作。成都市许多干部其中包括一些部委领导干部争先报名,要求去带队。西城区工业二局副局长严世渠、11中党支部书记刘虹书、一砖厂团委副书记唐世德等多次向党组织申请,积极要求担任带队干部。在各级领导干部的带动下,全省从机关到工厂,从学校到街道,出现了干部踊跃申请担任知青带队工作的局面。

  在思想发动、踊跃报名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申请、群众推荐、领导批准”的方法,重庆市在1973年底前,按1974年下乡知青人数和比例,迅速抽调出首批带队干部710名。这批干部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能联系群众,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大多数是共产党员,并有一定数量的妇女干部。市委书记于汉卿和42名部局级干部,带头参加第一批带队干部队伍。按照计划,市里召开专门会议,对带队干部进行了统一培训。成都市首批知青带队干部共370人,于1974年4月份相继奔赴温江、绵阳、西昌、雅安等安置地区农村。据省知青办1974年4月底的统计,全省各地抽调带队干部已有1957人,占计划抽调人数的43.3%,其中成都、重庆计划抽调1200人左右,已基本调齐。

  1974年7月,省委发出(1974)46号文件,对带队干部工作再次予以强调,要求各地按规定保质保量地抽调带队干部,并吸收他们参加各级领导班子,在当地党委统一领导下,深入基层,协同做好下乡知青的工作。带队干部的选派、轮换、管理和参加领导班子的问题,由组织、干部部门负责,工作上由各级知青办负责联系和指导。他们的政治生活、学习、食宿和办公地点等实际问题,由安置地区妥善解决。到12月底,全省在农村工作的带队干部已达2589名。

  四、加强带队干部制度建设

  知青带队干部制度建立以后,受到广大知青和家长,以及动员与安置地区各方面的好评。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各地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措施,推进带队干部制度的继续发展。

  带队干部到农村一般是一年轮换一次,不少地方都安排他们每半年左右回来一次,总结交流和汇报工作。如成都市首批带队干部下去半年后,市委决定他们集中回城汇报交流工作。这批带队干部下去仅半年时间,就访问了80%以上的成都知青,协助社队帮助解决了不少知青在思想、生产、生活和学习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他们回城后,所在单位、系统或辖区召开总结交流会,听取工作建议,研究工作措施;他们还到知青对口单位汇报了30多次,听众达3万多人,走访了知青家长2000多人。成都市第2批带队干部760余人分布在绵阳、西昌、雅安、温江、乐山等地和市郊共60个县,半年以后,他们回蓉向各级领导及知青家长、职工代表作了470多次汇报,走访了部分知青家长,交换了城乡配合教育知青的一些意见。

  在每一批次带队干部的交接工作中,各地都要召开带队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增添措施。如成都市委于1975年2月25日至3月5日召开第2批带队干部工作会议,市委第一书记许梦侠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交流前批带队工作经验,对新批带队工作进行部署。不少带队干部还主动与动员单位及知青家长保持联系,共同配合做好知青工作。如重庆、自贡等市的一些带队干部在乡工作期间,经常给动员单位和知青家长写信,交换意见;对有的后进知青,带队干部除主动耐心工作外,还邀请动员单位和家长一起到农村去做工作,帮助他们成长进步。

  在学习推广株洲经验以后,根据厂社挂钩、对口安置的新情况,省知青办提出,应适当改进带队干部的选派办法,即按“厂社挂钩”下乡的知青,带队干部对口抽调和派出。选派的办法采取“个人报名、家长评论、领导批准”。带队干部到知青点和农林茶场队,实行与知青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带队干部按干部条件分别参加区、社、队领导班子,但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在知青点、场、队工作,不能代替当地社队的领导,社队也不能因为有了带队干部就放松领导,更不能放弃领导。

  随着带队干部工作的进展,也反映出一些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如有的地方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在带队干部的选派上,有的地方应派未派,有的没有保证质量;有的带队干部参加各级领导班子的问题,没有很好解决等。针对这些问题,省委知青上山下乡领导小组于1976年2月下旬召开知青带队干部座谈会。而后,省委以(1976)36号文件印发“座谈会纪要”,在按语中,省委指出,带队干部是做好上山下乡知青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带队干部工作的领导,列入议程,定期研究,抓紧抓好。

  该“座谈会纪要”着重强调了4个问题:一是带队干部工作应受城乡两地党委的双重领导,以安置地区党委为主。为便于统一领导,要把一个地区或一个县范围内的带队干部统一组织起来,确定专人负责,设立联络机构。二是应简化带队干部参加各级领导班子的手续。凡是需要列席地委、县委常委会或公社、农场党委会的带队干部,由派出地区党委直接与有关地区党委商定,办理列席手续。三是“厂社挂钩”集体安置知青的青年场队,应按知青30人左右派带队干部一名的比例抽调。带队干部的轮换,应坚持一年轮换一次,中途不得任意抽调回原单位。四是带队干部应与当地同级干部享受同样的政治待遇,阅读文件,参加会议。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出台,标明四川知青带队干部制度在实践中逐步得到健全与完善。

  五、带队干部作用不可替代

  由于带队干部一头连着在农村的知青,一头连着在城市的家长,他们熟知家长的愿望,了解知青的心态,其中不少人本身就有子女或兄妹或亲戚在农村当知青,他们承担着动员地区的重托,又担负着安置地区的责任,他们在这一特殊的岗位上,发挥着其他干部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深入实际、抓点带面。如首批驻广元县的带队干部,是由新都机械厂、南光机器厂、铁二局、成都铁路局等单位抽调的36人组成。他们走访了安置知青的12个区的12个公社、345个大队、2409个生产队,做了大量面上的工作,同时还深入社队,解剖典型。当发现沙坝公社统筹解决知青问题的工作搞得好时,他们就主动协助社队进行总结,使其经验在县委召开的现场会上得到推广。雅安地区荥经县的带队干部在调查中,发现安靖公社青年茶场办得好,就蹲点调查,总结其作法和经验,受到地委的重视和推广。为了解知青生活状况,西昌、宁南、会理等县的带队干部还对知青经济自给程度等问题,进行专题调查,提出工作建议,对当地党政统筹解决知青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1975年到安县的10名带队干部分驻在8个公社,临时党支部决定在普遍走访的基础上,采取“分散跑面、深入抓点”的方法,仅半年时间,就重点总结了3个公社的工作经验,即梓桐公社组织知青投入农业学大寨的经验,顺河公社积极培养并大胆使用知青的经验,盐井公社对后进知青进行正面教育的经验,县上除会议交流这些经验外,还用简报印发各区社推广。

  协调城乡、主动配合。对城市动员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带队干部主动提出改进的建议。如有些单位派人送知青下乡,没有安置落实就走了,带队干部就建议实行“小带队”的方法,让护送知青的人员留在农村住一个短时间,安置好了再走;也有少数单位把知青送下乡后就撒手不管,认为“没有责任”了,带队干部就建议单位管到底,定期派人下去了解情况,配合当地做好工作。学习株洲“厂社挂钩”的经验以后,一些单位的带队干部主动做好支农工作,协助县、社办起一些“五小”企业,培训技术力量,也为安置知青、增加收入创造新的条件。如成都灯泡厂在宁南县帮助建立一个再生灯泡厂,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努力。

  带领知青、传播文化。带队干部大都能吃苦耐劳,不畏山高路险,深入社队,宣传政策,带去文化。一些带队干部在社队的组织下,为知青上理论辅导课,培训知青理论骨干,并通过理论骨干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如在西昌县的9名带队干部中,就有5人给基层干部、贫下中农和知青作理论学习辅导报告18场次,听众达1400多人。一些带队干部还同知青一道,办专栏、搞画展、印小报;有的编写通俗易懂的学习小册子,利用公社有线广播,开辟知青专题节目;有的组织知青业余和农闲时间编排文娱节目,巡回为社员群众演出等。通过这些工作,既带领知青为社员群众服务,又使知青在活动中受到教育。

  坚守职责、负责到底。1978年下半年,到天全县带队的成都化工局、文化局和西城区等单位的18名干部,在解决知青实际问题的工作中,积极配合县知青办,翻山越岭,顶风冒雨,逐队、逐户、逐人对在乡知青特别是已婚知青的生活状况摸底调查,帮助解决部分知青的困难;在安排知青回城就业工作中,带队干部回到成都为老知青联系工作单位奔走10多天,解决了7名知青的招工问题,还帮助解决了属当地安排就业的已婚知青5人。1979年6月,重庆市派出最后一批带队干部,驻达县地区带队干部联络组针对在乡重庆知青的实际情况,提出知青带队工作要重点抓好知青回城安排特别是1972年底以前老知青的工作安排,其中要特别关心街道纯居民子女回城安排的问题。不少在乡老知青说:“只要见到带队干部还在我们身边,我们心里就有底了!”

  六、尽心敬业完成特殊使命

  在知青上山下乡的历史进程中,四川广大带队干部在这一特殊岗位上,忠于职守,牢记使命,任劳任怨,主动配合安置地区党政和农村社队,在管理、教育、保护知青等多方面,作了大量艰苦细致并富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人物。

  1976年10月,由省知青办主办的“四川省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展览”在成都市“万岁展览馆”正式开展,其中重点宣传了4位知青带队干部的事迹。他们是:带队干部关世才当好社队参谋,经常和社队干部一起研究知青工作;嘉阳煤矿老工人齐正孝,坚持在农村带队3年多,被称为知青的“贴心人”;带队干部徐洪金坚持工作在第一线,与知青一起同吃、同住、同劳动;带队干部史福录坚持把农业技术带下乡,和知青一起研究小麦的病虫害等。

  此外,《四川日报》《重庆日报》《成都日报》等还先后刊载了一批知青带队干部的先进事迹。如到广元县参加带队工作的王华明,一次为了给一名知青做思想工作,往返50多华里路,归来时已经深夜。途中,由于天黑辨不清路,掉下了粪坑,并且摔伤了脚。医生叫他休息,脚上的伤还在发炎,他仍坚持工作和看望知青。驻盐亭县带队干部组副组长徐公鼎,在手杆跌断尚未痊愈、爱人又病故的情况下,不顾领导和同事的劝说,毅然返回带队工作岗位,表示不站好最后一班岗决不交班;该县全体带队干部在1976年春节没有一人回成都,而是与在乡知青一起度过;还有一名带队干部,经常背着行李走村串户,几乎每天步行几十里,贫下中农和知青都称他是“背兜干部”。

  重庆带队干部张明英曾经是一名下乡知青,1972年被招调到沙坪坝区新华书店工作后,1978年又被选派到忠县东溪区作知青带队干部工作。这个区安置的180多名知青,分布在4个公社45个大队的100多个生产队。她不怕苦和累,访遍了每一名知青。她对全区88名老知青和已婚知青逐人进行调查,对每名知青的困难都作记录,并写出调查情况和提出解决意见。仅一年时间,她就先后协助社队解决了52名知青在住房、口粮和疾病治疗以及生产方面的实际困难,受到好评。

  自1973年全国和全省知青工作会议以后,四川建立知青带队干部制度起,到1978年底止,全省共选派带队干部2.77万人,其中较多的市、地有:重庆市9307人、成都市4588人(不含省级机关310人)、温江地区1927人、宜宾地区1691人。1979年7月,重庆市第6批带队干部320人,奔赴安置知青的7个地区和市郊农村;成都市第6批带队干部220多人,前往凉山、绵阳、雅安、乐山、温江地区和市郊三县两区农村。这是四川抽调的最后一批知青带队干部,他们基本上陪伴着最后一批知青返城。

  在知青上山下乡的特殊环境中,数万名四川知青带队干部肩负特殊使命,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能够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好典型,取得经验,指导工作;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能够克服困难,不怕山高路远,不畏天寒地冻,爬山涉水,深入山乡,走访知青,关心疾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能够及时与动员单位和家长互通情况,城乡配合共同做好工作;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饱含着对知青的浓厚情感而兢兢业业工作的,为教育关怀知青、发挥知青作用、稳定知青情绪、解决知青问题等多方面,付出了艰辛劳动和默默奉献,历史是不会忘记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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