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马克思、恩格斯就巴黎公社问题留给我们的宝贵启示——纪念巴黎公社150周年

2021-03-20
作者:雷川 来源:旗帜时评

  19世纪50年代、60年代,法国正处于第二帝国时期。这个时期,法国的资本主义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但国内矛盾也比较尖锐,一个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因为那时的无产阶级劳动条件和生活状况都非常差;再一个是工商业资产阶级和贵族、王室之间的矛盾。

  当时的法国皇帝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为了转移国内矛盾,极力鼓吹民族沙文主义、宣扬“一致对外”,要求普鲁士归还历史上占领的一些法国领土,于1870年向普鲁士宣战,挑起了普法战争。

  但当时的普鲁士也正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势头上,政治上同样野心勃勃,所以也不是省油的灯。普法战争中,普鲁士战胜了法国,又吞并了普鲁士周围的几个小王国,成立了德意志帝国,史称“德意志第二帝国”,才有了我们后来所说的德国。

  战争开始不久,法军就遭到惨败。在这危急时刻,巴黎人民自己建立了194个营的国民自卫军革命武装,30万名巴黎工人光荣入伍,工人群众自己捐钱铸造了400门大炮。

  但法国的资产阶级并没有心思与普鲁士作战到底,他们趁机推翻了路易·波拿巴的统治,成立了临时政府。紧接着,又急忙搞了一个不像样子的议会选举,组织了所谓的“国防政府”。这样,就宣告了法兰西第二帝国的结束、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开始。于是,法国军队在战争中遭受惨败,1871年1月同普鲁士签订了以“割地赔款”为条件的丧权辱国的停战协定。

  新上台的法国“国防政府”一方面对普鲁士屈辱投降,另一方面害怕工人阶级政治力量的崛起,因此调过头来残酷镇压工人。1871年3月,“国防政府”借口“收回国家财产”,企图收缴国民自卫军手中的枪支和大炮,从而挑起了法国内战,开始向巴黎公社下毒手。

  法国在战争中惨败,普鲁士军队占领了巴黎。法国“国防政府”把巴黎的炮台全部交给普鲁士军队,并立即在炮台上升起普鲁士国旗。但由于巴黎驻扎着强大的工人武装——国民自卫军,普鲁士军队都不敢正面进攻巴黎,只悄悄地占领了巴黎城区的一个角落。

  然而,法国的“国防政府”却无耻地邀请普鲁士军队跟他们一起向工人武装进攻。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这部光辉著作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国防政府在民族义务和阶级利益二者发生矛盾的时候,没有片刻的犹豫便把自己变成了卖国政府。”

  《法兰西内战》是巴黎公社运动失败后,马克思替第一国际总委员会起草的宣言,表达了无产阶级对巴黎公社运动的立场,精辟地分析了巴黎公社的发展过程和历史意义,概括了巴黎公社的历史经验。

  现在我们看到的《法兰西内战》这部著作,除了包括《法兰西内战》这篇宣言的四章正文,还包括巴黎公社运动之前,马克思就普法战争中的一系列问题,替第一国际总委员会起草的两篇宣言;还包括1891年为纪念巴黎公社运动20周年而将《法兰西内战》这部书再版时,恩格斯加写的一篇导言。

  在《法兰西内战》这部著作中,马克思留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工人阶级必须正确处理好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关系,从“法国资产阶级政府”、“普鲁士侵略者”和“巴黎工人阶级政治力量”这三者互动关系中去把握当时法国的政治形势。

  这样来分析当时法国的政治形势的话,我们便可以看出,当初法国皇帝路易·波拿巴宣扬民族沙文主义、挑起对外战争,是为了维护法国贵族、王室的统治,是为了喂蚊;后来法国资产阶级政府屈辱求和,是为了维护法国资产阶级的既得利益,也是为了喂蚊。由此可见,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和所谓“爱国主义”历来是在某一特定政治环境中用来喂蚊的工具。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揭露了法国统治阶级宣扬的民族沙文主义,也批驳了普鲁士统治阶级宣扬的所谓“爱国主义”,并号召法德两国工人阶级团结起来,共同反对战争,指出“全世界工人的联合终究会根绝一切战争”。

  巴黎公社运动,是全世界第一次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也是全世界第一次建立无产阶级政权的尝试。但是,当时公社运动的领导人,并不都是马克思主义者,其中不少人受到了工人运动中各种机会主义思潮的影响。

  1891年,恩格斯在《〈法兰西内战〉导言》中指出:“公社委员分为多数和少数两派,多数派是布朗基主义者,他们在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中占统治地位,少数派是国际工人协会会员,他们多半是蒲鲁东社会主义学派的信徒。”

  布朗基主义和蒲鲁东主义都号称自己是社会主义,并且在当时法国工人运动中都具有一定影响。

  奥古斯特·布朗基(1805—1881)是法国近代无产阶级的著名活动家,他主张用暴力革命推翻资本主义的统治,然而他不主张教育、发动千百万人民群众,而热衷于搞少数人的秘密团体、通过暗杀或政变的方法去实现革命。

  皮埃尔·约瑟夫·蒲鲁东(1809—1865)也是法国人,被马克思称为“一个小资产阶级空想主义者”。蒲鲁东派既反对资本家、特别是大资本对劳动者的剥削,也反对生产资料归集体或社会所有,他们主张恢复小私有制,把工人都变成小私有者,认为这样就可以保持公平、杜绝剥削压迫。

  布朗基主义反映了已经破产和面临破产的手工业者和工人群众急于改变恶劣经济地位的要求,蒲鲁东主义则反映已经破产的和即将破产的手工业者的要求,即力争恢复和维护小私有者的经济地位。尽管两派的主张不同,但在当时又有共同的大方向,即他们都主张推翻投降卖国的“国防政府”。但是,由于各派政治理念不同,在公社运动期间,也发生了各种分歧。

  主要一个分歧就是怎样体现公社的领导、如何领导。

  公社由于受蒲鲁东主义思想影响,反对组织权力集中的行政机构,拒绝设立常任主席团,只选举任期只有一个星期的主席团,更反对一长负责制。公社会议就由每周选举一次的主席团来主持。

  执行委员会是公社下面的一个常设机构,其职务是执行公社的法令和各个委员会的决定,它拥有的权力比其他委员会稍大一些,本来应该起到核心领导作用。但是公社规定每届执行委员会只能任期一个月,无论做什么事,都必须向公社请示批准,因此执行委员会的职权受到多方限制。

  这样,执行委员会只能处理日常繁琐事务,成为专门解决各种临时性问题的机构,而不是一个领导机关。当然也就没有任何权威。

  其他各个委员会也因为没有固定的主席团或主席,各委员会的委员都可以发布命令。“人人都在东奔西跑,都在发号施令……”公社权力分散,不能及时解决重要问题,在重大问题上众说纷纭、争吵不停、辩论不止,没有领袖、没有权威、议而不决。

  而且,国民自卫军的军官可以不执行公社的薪金法令,自行其是,为自己规定每天32 法郎的薪金,超过公社规定的最高薪金的两倍。军官和市民可以随意违抗公社的决议。

  1871年4月,公社会议讨论了如何集中行使权力的问题,两派出现分歧, 布朗基派和附和布朗基派的委员们赞成建立一个新的领导核心,专门负责协调各个委员会的工作,并监督各项法令的执行情况。有的委员提出在公社监督下建立一个绝对全权的专政机构。

  上述提议,引起蒲鲁东派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是把公社“引向军事专政”、是“万分危险的”。两派争执不下,由于形势逼人,最后通过了一个妥协的决议,即改组现存的执行委员会,将行政权交给改组的新执行委员会,新执行委员会与一切部门保持直接联系。

  这些措拖,使新执行委员会的权力稍有加强。但是,新执行委员会中的大多数成员在群众中没有威信,一些真正的公社活动家又未被选入,新执委的职权范围规定得也不够明确,还是不能起到主管部门的作用。

  上述组织形式不能适应当时的革命形势, 布朗基派又提出成立一个掌握大权的中央政权机关的提案,即在执行委员会以外,还要成立一个由5人组成的社会治安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拥有比一切委员会更广泛的权力,由它决定重大政治决策或镇压反革命、惩办叛徒,等等。布朗基派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其他部门的工作。

  蒲鲁东派虽然从实践中也觉察到集中权力的必要性,但又担心会出现“专政”或“独裁”,因此则固守自己的信条,即“反对一切权力”、“反对集中”,认为社会治安委员会是对人民权力的篡夺,是“隐藏着的专政”、“是伪装的君主制度”。经过激烈争论,终于选出了由5人组成的社会治安委员会。蒲鲁东派进行集体抵制,布朗基派占了优势,两派斗争就此尖锐化。

  1871年5月,蒲鲁东派在巴黎邮政总局大厦召开了派系会议,通过了一个宣言,声称“巴黎公社把自己的政权转交给一个叫做社会治安委员会的专政机关......”为了表示抗议,一些蒲鲁东派的各委员会委员宣布退出委员会。各报刊登了蒲鲁东派的宣言。这样,公社内部的派系斗争公开化了。

  公社内部派系斗争的激化,在巴黎市民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人们出于革命要求,非常关注公社的分裂,人们认为这是关系到公社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于是,两千多人在巴黎抒情剧院连续召开大会,讨论公社两派斗争问题。在会上,选民们详细听取了选民代表蒲鲁东派、布朗基派委员的发言。大会通过决议,一致要求退出委员会的蒲鲁东派委员回到公社去,坚守岗位。

  与此同时,第一国际巴黎支部联合委员会也举行了特别会议,号召公社委员尽一切努力保持公社的统一,因为这是在反对“国防政府”的斗争中获胜的必要条件。

  19世纪70年代法国的无产阶级一般群众与已经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是有区别的。当时多数无产阶级还是手工业工人和破产的手工业者,马克思主义在工人运动中还没有占统治地位,尽管蒲鲁东主义派别中的左派中有一些人与马克思有密切联系、懂得一些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但仍然没有摆脱蒲鲁东主义思想体系的束缚。

  蒲鲁东派、布朗基派成为巴黎公社运动的领导者,正是工人阶级不成熟的表现。

  布朗基派设想从组织上解决公社组织涣散的无政府状态的主观愿望是好的,但是没有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民主集中制相结合,对蒲鲁东派采取了以多压少、排挤的手段,这是错误的。

  而蒲鲁东派反对权力、反对纪律,主张无政府主义,极大地削弱了公社的政权建设,特别是不顾巴黎当时异常危险的形势,公开发表宣言,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这也是错误的。

  布朗基派本身就缺乏群众观点,总认为少数革命家可以代替广大群众,因此不懂得对不同观点的骨干和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而蒲鲁东派主张绝对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是与他们固有的小私有观念分不开的,而这种以小私有观念为特征的蒲鲁东主义,在西欧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自始至终起到了极大的破坏作用,曾经严重地阻碍了马克思主义的传播。

  巴黎公社运动期间,由于两派纲领、主张不同,势必要导致分裂,这是必然的。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指出:“在任何一次革命中,除了真正代表革命的人物,总还出现另外一种人。这种人当中有些是以前各次革命的遗老和笃信者,他们不了解当前运动的意义,但他们由于具有人人皆知的忠诚和勇敢精神,或者只是由于传统关系还保留有对人民的影响;另外有些人则不过是些空喊家,他们年年重复自己反对现存政府的刻板的声明,因而博得第一流革命家的声誉。在3月18日以后,也出现了一些这样的人,他们有时甚至扮演了显要的角色。他们极力阻止工人阶级的真正运动,正像过去这种人阻碍以前各次革命的充分发展一样。他们是一种必不可免的祸害,摆脱他们需要一段时间,但是公社却没有这样一段时间。”

  1891年,恩格斯在《〈法兰西内战〉导言》中写下过这样一段话:“由于法国从1789年起的经济发展和政治发展,巴黎在最近五十年来形成了这样的局面:那里爆发的每一次革命都不能不带有无产阶级的性质,就是说,用鲜血换取了胜利的无产阶级,在胜利之后总是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这些要求,每次都依巴黎工人的发展程度不同,而或多或少的含义不明,甚至是混乱不清;但是,所有这些要求归根到底都是要消灭资本家和工人间的阶级对立。至于这一点如何才能实现,的确谁也不知道。”

  恩格斯在这里的意思是,历史上每一次革命,即使是资产阶级革命,也都是靠工人阶级流血冲锋的;在这一次次的运动中,工人阶级或多或少地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要求,但这些要求又很不明确,1789年是这样、1848年是这样,1871年也是这样。

  恩格斯接着说:“然而,这一要求本身,尽管很不明确,对现存社会制度已经含有一种威胁,提出这个要求的工人们往往还拥有武装,因此,掌握国家大权的资产者的第一个信条就是解除工人的武装。于是,在每次工人赢得革命以后就产生新的斗争,其结果总是工人失败。”

  就是说,工人阶级总是冲锋陷阵,又总是被窃取了革命果实的资产阶级解除武装。

  但是,正如恩格斯所说,1871年这一次则不同了,恩格斯说:“从3月18日起,先前被抵抗外敌侵犯的斗争所遮蔽了的巴黎运动的阶级性质,便突出而鲜明地表现出来了。”

  但是,由于上述原因,马克思主义还没有在工人运动中获得绝对的领导地位,巴黎公社运动失败了。巴黎公社的失败,当然是法国当时的阶级力量对比的必然结果——资产阶级过于强大,但布朗基主义者和蒲鲁东主义者在他们的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行动,加速了公社的失败。

  可见,在革命运动走向高潮之前,抓紧时间来宣传马克思主义思想、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信念的骨干分子,是何等重要!否则,未来的革命运动也会像巴黎公社一样,没有时间来克服、摆脱各种机会主义的影响,而马克思告诉我们,要摆脱机会主义的影响,是需要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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