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概念?
在我国的经济改革中,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
从1993年至今,已经有30年时间的改革了,但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提法许多人并不认同。
在这里有几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资本经济,而资本经济正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因而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说法并不成立;还有的一些人则认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把西方的市场经济模式搬过来,因而需要尽可能地建立民营(私营),缩减国有经济的比例,甚至有的研究人员提出了“只有国有资产,没有国有企业”的主张。
这些认识其实都是错误的。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不是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简单组合。而是依据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的特性而形成的经济体制。
当我们谈及社会主义时,有两个区别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点: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一是按劳分配。离不开了这两个方面。所谓的社会主义也就是一句空话。
按劳分配,是与按资分配是相对应的分配制度。按资分配它是体现个人利益要求的,或者说它是体现个体所有制的。同样的道理,按劳分配也是体现个人利益的,或者说它也是体现个体所有制的。
为什么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不要实现按劳分配,还要体现个人利益,还要体现个体所有制呢?
因为社会主义只是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而没有实现生活消费的公共所有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在生活消费方面和劳动所有方面都具有个体的性质。因此,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投入是具有个体所有的性质。因为这种个体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即使是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但还必须体现劳动所有的个体性,还必须体现劳动者的个人利益。
为什么社会主义可以是市场经济?原因就在于在生产劳动方面还存在着劳动者的个体所有制,因而社会生产还必须体现劳动者的这种劳动投入的个体性所产生的利益要求。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可以成立的根据所在。
生活消费是个体性的,因而劳动所有方面也就具有个体性。因此,每个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无论是以个体方式存在还是以集体方式存在,在劳动所有方面都是具有独立性的。劳动者作为劳动所有者所具有的独立性,决定了每个公有制企业都是可以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一一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因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企业一一我把它称为劳权企业,都是可以作为合格的、独立的市场主体存在和发展的。
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一种简单的口号,也不是一种主观的拼装式的组合,而是基于社会主义所有制基本特征而形成一种新的商品经济形式,即以劳动者为主体的、满足劳动者消费需要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形式。
“社会主义国家中有市场经济成分但不是市场经济国家,因为劳动者没有全部成为商品。资本主义国家有计划经济成分但它不是计划经济国家,因为它的劳动者大部沦为商品,因此,世界公认的说法是,市场经济国家即资本主义国家,计划经济国家即是社会主义国家,离开这一点共识,就无法讨论经济问题”(北京:李华亭,2023.5.18)。
这一说法是把市场经济混同于资本经济了。
资本主义生产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经济形式,即劳动力成为商品条件下的生产形式,因此,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必然是资本经济。
社会主义生产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经济形式,即生产资料公共所有条件下的生产形式,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是工本经济。
市场经济是因商品经济的存在而存在。因此,既然社会主义在一定时期内还存在着商品经济,那么市场经济的存在也是必然的。
资本经济是满足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资产者利益要求的经济形式,即体现资产者对资产增殖要求的生产方式;而工本经济是满足生活消费个体性条件下劳动者利益要求的经济形式,即体现劳动者对消费需要满足的生产方式。
在历史的、已有的社会经济形式中,有与简单商品生产相适应的市场经济,也有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相适应的市场经济。而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之后,自然会产生第三种市场经济,即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相适应的市场经济,或者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