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不死并非不成文的规矩!
5月28日天津二中院判处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死刑的消息传来,不少人还是相当震惊的。毕竟,印象中贪官不死的这条不成文规矩给无数人留下了太深的印象。这里有个亮点:虽然...但...
天津二中院对白天辉受贿一案判决结果是,以受贿罪判处白天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又如原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局长何泽华(9.43亿,死缓)、原足协主席陈戌源(8103万、无期)、原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王天朝(1.16亿无期)等等一大批不死贪官,此处就不罗列了。
2001年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陈罗荣是海南省建省以来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正厅级干部,曾被媒体称为烟草南霸天。不过,到2007年最高法在对陈罗荣案复核时,鉴于陈罗荣所犯受贿罪具有自首情节,赃款全部退回(34万元人民币和250万元港币),故将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所以,白天辉会不会被执行死刑,目前还未有最后定论。
类似的判例随手就有。比如辽宁省三任公安厅长李文喜、薛恒、王大伟20年总共贪了12亿(只是查实的部分),结果也都是一样,他们没有一个被判死刑。
当然,贪官不死并非铁律。也有例外的。
1999年,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因受贿544万元被判处死刑。也就是说,在25年前,获死刑的贪官受贿金额,是544万。
2011年,原江苏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浙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同时被执行死刑前者受贿1.08亿元,后者受贿1.6亿元、贪污5300万元、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7100余万元。13年前,判死刑的是上亿的数额。
2018年3月28日:受贿10.4亿元的原吕梁市副市长张中生被临汾中院判处死刑;2019年5月,山西高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6年前,判死刑的数额是10亿。
最近的一起,应该就是赖小民了。这个案件也是天津二中院判的,曾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受贿数额达17.88 亿余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受贿数额最大的高官。
2021年1月5日,天津市二中院公开宣判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一案,对被告人赖小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办案机关已查封扣押17亿余元赃款赃物。
2021年1月29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天津市二中院依法对赖小民执行了死刑。赖小民成为继胡长清以来第二个被执行死刑的副部级高官。
这里还得提到一个人。
2023年11月10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孙德顺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德顺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有人说,他不死,是因为他涉案的数额为9.795亿余元。
最后再说一说所谓的废死派。
在中国的舆论场,“废死”派一直都在不遗余力进行各种舆论鼓吹,所谓废死的提议,早已不仅仅是西方的法律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比如,欧盟接纳新成员的标准之一就是申请国必须废除死刑;罪犯逃到欧盟或加拿大境内,就不得被引渡到存在死刑法律的国家。鼓吹废死的大法党们的用心昭然若揭,其本质立场更是一览无余。
回到72年前。
1952年2月10日,张子善、刘青山因贪污了171亿旧币(相当于如今的171万元),上午公审大会被判死刑,下午就立即执行。
当时,伟人就曾说过:杀他们两个,就是救了二百个、二千个、二万个啊。但如今为什么贪再多也不会死?或许这就是“废死党”大法党们的杰作,就是那群“宁可十年不将军,不可一日不拱卒”的群体。
西方政客主张废死的论点是: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谁也没有权力去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因此,废除死刑代表着“文明”。而他们最无法解释的就是,被害人的生命是否就可以被非法剥夺?巴勒斯坦数万平民死于轰炸,他们却视而不见。这个逻辑下衍生出的那几家媒体习惯性的“嫌犯人从小忠厚老实”、“邻居都夸他小时候孝顺父母很听话”之类评论性报道就不足为奇了,他们本身就是一个利益链上的。
对于这些吸人民的血的贪官尤其是高官,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决不能出现抓了他一个,幸福全家几代人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