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五斤芹菜,被罚6.6万:惊动国务院后,权力会收敛吗?
大疫三年,民生困苦,大多庙堂之上的人,体会不到。
收入锐减,就业艰难——往年,普罗大众还能跑来跑去,打点散工谋生计,但在疫情反复的当下,串个门都难,别提出去打工了。
工作好不好找另说,万一摊上密接,关几天的隔离费,可能会掏空几个月的口粮。
虽然钱挣不到,但生活还得继续。
于是为了生计,每个人都在想各种办法,绞尽脑汁。
陕西省榆林市的罗兰(化名)夫妇,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
这种生意其实就是苦力活。忙忙碌碌一年,也赚不了几个银子。
粮油店,无非是卖点生活常用品:米面油,盐醋茶等等。
回到去年10月的一天,罗兰夫妇购进7斤芹菜准备对外卖。
卖菜更是最底层的买卖——八毛进,一块卖,按现在的市场价,七斤卖个高价,估计也就赚20块钱。
然而让小罗夫妇没想到的是,就是这七斤芹菜,害得自己被罚了6.6万元。
据新闻报道,有一天,榆林市的市场监管部门来罗兰店里检查,顺手提取了2斤芹菜回去进行抽样检查。
一个月后,罗兰夫妇接到检验报告,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
随后有关部门让罗兰提供进货票据,但罗兰表示当时票据丢了,找不到。
于是,有关部门启动了“调查”程序。
经有关部门调查,涉案的7斤芹菜中,除2斤用于抽样检查,剩余的5斤,夫妇俩已经以每斤4元价格售出。
很快,罗兰就收到有关部门下发的处罚决定,显示罗兰因此被罚:
6.6万元!
按照这个标准,一斤芹菜被罚了1.1万元,甚至还多。
为啥被罚这么多呢?
处罚决定书认定,因涉案芹菜已售出,无购买者信息无法召回,罗兰夫妇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做出6.6万元的处罚。
看到这儿,想到一句话:
公权力,稍微不防就开始作恶。
而我们的有关部门为了罚钱,也是够拼的。
又能怎么办呢?官爷们得吃喝拉撒睡,经济不好,只能罚钱来维持自己好日子。
这不是个例。
2022年7月,各城市陆续公布2021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在公布数据的111个地级市中,2021年有80个城市罚没收入呈上升态势,占比超过72%。其中,有15个城市罚没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00%。
各大城市罚没收入数据中,最引人关注的是青岛市。2021年,青岛市罚没收入为43.77亿元,位于111个统计城市之首,相当于贵州省铜仁市一年的税收收入。
与2020年相比,青岛市罚没收入增长了24.51亿,增幅为127%。
羊毛出在羊身上。
只能说,税收不够,罚款来凑。
毕竟罚得多,奖励的越多。
反正自己吃好喝好就行,有权在手,还能把自己饿着?
问题是,权力太任性,民众就会受罪。
民众受不了,就会想办法去举报,去反映。
据报道,近日,国务院督查组接到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
终于,罗兰的遭遇,惊动了国务院。
随后,国务院督查组决定将此事当做反面典型来重点处理。
罗兰没办法:“我得卖多少吨芹菜才能挣回6万多?”
是啊!不能有点权力,逮住人往死里欺负。
同时,罗兰还是比较幸运的。
面对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十六督察组成员的“几十块钱的一个案值,罚他几万块钱,合适吗”的质疑,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延艳东老老实实地承认:
确实还是有点问题,处罚有点不当!
仅仅是不当吗?仅仅有点问题吗?
懂得人都明白。这事儿背后,肯定不是副局长一个人作恶。难道局长不知道?
只是这会,局长正窝在某处等风头过去。
而调查组还发现,就在榆林市,这样的极端罚款并不是少数,据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发现:
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五十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五万元的就有二十一起,而他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
其实不难理解!国企不敢惹,大民企不能惹,于是就逮住小企业主狠狠欺负。
说是罚款,他们的目的又不为规范市场,说他们是“抢劫”,他们又手握国家赋予的执法权。
国务院督查组表示,执法不能只讲力度,也要为小微主体生存创造良好环境。
实际上,情况比发现的更严重。
中国政府网此前消息,国务院拟于8月下旬组织开展第九次大督查,对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实地督查。
其中征集问题线索就包括地方政府部门开展运动式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实际上近段时间以来,各地乱罚款的现象已经引发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毕竟,原来经济情况好的时候,你乱罚,群众有收入可以不计较,但当前情况不同了。
7月2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取消29个罚款事项,降低24个轻微违规行为罚款数额。
同时再次明确:严禁乱收费乱罚款。
会议指出,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必须于法有据。有权不能任性,做事要合法合规,解决行政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问题。
最后再说一条消息:
早在8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准确规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依法合理细化具体情节、量化罚款幅度,坚决避免乱罚款,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严格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
当然这种事儿,基本是年年说,月月讲。
因此不指望能够立即改变,但求这群“西八”有所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