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打工仔店小二?市委书记为何不带领干部创办企业当主人?
司马南最近做了一期视频:“某书记说法对不对?共产党的干部不是店小二”。
看了视频,某市委书记做报告说:“每一位机关干部工作人员,你的工资都是纳税人、企业给你提供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你就是企业的打工仔,你就应该为企业提供服务,你没有理由不给企业提供服务。你不要想着你是这个长、那个长,你是书记,你是什么什么,你如果说,你连为企业服务都做不好做不到,你也谈不上为人民服务”。
听了这话,很多人可能觉得没错,是这样啊。但是司马南先生提出了问题。
我们共产党的干部手里有权力,权力从哪里来?这是一个基本的革命道理。我们是为什么人服务的?这也是个最简单的常识。
为企业提供服务是有边界的,这就是清廉。而现在太多老板搞权力寻租,拉拢腐蚀干部,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从这个方面说,这个书记的讲话是有问题的。
老徐(微信公众号:老徐生天读)就提一个问题:市委书记要求机关干部当企业的服务员,打工仔,店小二,为什么就不号召和带领干部创办企业,当企业的老板和主人呢?
自已办企业,创利润,发工资,当主人,还解决了员工的就业问题,不就不用到向私营企业老板低三下四,去当打工仔和店小二了吗?
新中国30年的党政机关干部就是这样做的,政府创办了众多企业,机关干部去当厂长,当管理人员,不但解决了自已的工资,还向政府提供利润和财政,全国有2亿人当上了国营工厂的工人,成为企业的主人,实现了中国的工业化。
为什么现在就不行了呢?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府干部去办企业,搞经济,红红火火。
现在一再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怎么只是为企业服务,而不创办企业呢?
有人会说,以前是计划经济,现在是市场经济,政府和官员不能办企业,这是有界限的。
谁给你的这个界限?为什么要划这个界限?
计划和市场不是对立的,不论什么经济都要搞企业做产品做市场。以前办企业也是有界限的,你去企业就在企业拿工资,等于自已创造工资,自已给自已发工资。机关干部还是财政发工资。其实当时的国营企业员工也是财政发工资。机关干部创办企业,等于是为员工挣工资,是为人民服务。
你现在不创办经营企业,就只能给企业老板打工服务,因为是人家给你发工资。
为什么非得人家给发工资,为什么不自已办企业给自已发工资还给员工发工资呢?
有人说,创办和经营企业那么容易?是想做就能做的?
这也是一个问题。如果你不懂经济,不会创办和经营企业,你当市委书记,当这个长那个长是不合格的,就不应该当。去干你能干的事去。
战争年代,以打仗为中心,机关干部、这个长那个长,大多数是从战场上打过仗的人来当的,懂军事,有的也懂经营管理,当然,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是专业为主。但机关干部军事部门的人员,一定要懂军事,拉到战场上就能打仗。
建设时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就要懂经济,去企业就能搞好经营。建国初期,打仗的干部到了地方上,就要学习经济,学习管理,适应经济建设的新任务和新要求。
如果不懂经济和管理,当打工仔和店小二也不合格,就是个废物。
这是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只懂经营官场是不行的。废掉经济工作和经营管理这门基本功,就要被 资本牵着鼻子走,成为打工仔和店小二,看老板眼色行事,讨人家一口饭吃。连自已的工资都是老板给,怎么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