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降低物价”对抗“物价上涨”:新中国治理通货膨胀的无敌法宝
通货膨胀是社会的顽疾,很难治愈,在通货膨胀之下,市场参与方无不采用提价的方式应对因通货膨胀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人们通常看到的现象是你涨我也涨,发生连锁反应,最终导致的结果是物价全面上涨,老百姓的收入变相缩水,沦为通货膨胀的最后买单者,吃尽苦头。
通货膨胀真的就无药可救吗?也不是这么回事,它是有克星的,它的克星就是降低物价,用低物价对冲高物价,通货膨胀便会溃不成军,落荒而逃。
解放初期,新中国就在上海市打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经济金融阻击战”,大获全胜。当时投机商在“两白一黑”上囤积居奇,“两白”是指粮食和棉纱,“一黑”是指煤炭,都是市民的生活必需品,因为投机商的囤积,造成市场短缺,物价飞涨。新生的人民共和国举全国之力,秘密从各地调入大量粮食、棉纱和煤炭,“弹药”备足之后,一声令下,国营公司突然之间“开仓放货”,低价抛售,市场价格瞬间连连暴跌,市场供应越来越充足,投机商们哪里见过这种陈势,纷纷挥泪大甩卖,血本无归,纷纷倒闭破产,樯橹灰飞烟灭。
上海这一仗打得漂亮,一战定乾坤,也体现也“降低物价”在应对“物价上涨”上的巨大威力。
在之后的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新中国把“平衡收支,稳定物价”做为根本的财政经济政策,保持了几十年物价的总体稳定。即便在抗美援朝那样需要大量用钱的特殊时期,毛主席对稳定物价的决心也丝毫没有动摇,他提出的口号是“战争必须胜利,物价不许波动,生产仍须发展。”在贯彻稳定物价这一大政方针过程中,国家常常用到的法宝仍然是“降低物价”。
1952年4月8日,毛主席致信邓拓,建议将《光明日报》登载的《三千多种商品牌价为什么能够降低?》在《人民日报》上转载。这篇文章说:
“最近全国各地国营贸易部门和合作社陆续降低了大批商品零售的牌价。这些商品牌价降低的幅度,由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四十左右,平均约在百分之八左右。”
1953年7月29日,毛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发表讲话,对于物价高的问题,指出要有分析,要考虑供求关系,他说:
“降低工业品价格是工业的根本路线,但是要逐步地降低。物价还是受供求关系制约的。现在的毛病是应降的未降,应提的未提如粮价。糖降价后又脱销了,要提价。降低物价时要谨慎,要按情况用分析的方法解决问题。私商往往会钻物价的空子,而且价格降了再提高就比较难,群众会不满意。”
1955年11月28日,毛主席就西藏贸易等问题致信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谈了他对西藏工委书记、西藏军区司令员张国华提出的对西藏贸易降低物价的计划,他在信中说:
“和张国华谈了一次,他提出对西藏贸易每年赔钱一千八百万至二千万元以求降低物价的计划,我认为很值得注意,似应实行他这个计划。因为我们去后,粮价涨了几倍,茶价涨了两倍,百货也涨了百分之六十,这对西藏人民是很不利的,长此下去,什么改革都谈不到,最后可能引起失败。因为西藏不能和新疆、内蒙相比,那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要用特殊的办法解决。而目前行得通的办法,就是经济上长期补贴办法。西藏面积很大,地质形成较全国许多地方为晚,很可能有极大的地下蕴藏,有待将来开发,目前赔一点钱,将来会补偿的。”
1959年12月30日,毛主席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读到教科书讲社会主义国家一贯实行降低人民消费品价格的政策时,他跟学习小组成员说:
“教科书说他们的办法是降低物价,我们的办法是稳定物价,一般的不涨也不降。我国工资水平虽然比较低,但是普遍就业,物价低,房租低,不收所得税;前几年发了公债,现在停发了,职工的生活并不坏。究竟是不断地普遍地降低物价好,还是一般的不涨不降好,这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另一个是轻重工业品的比价问题。他们是重工业品价格低,轻工业品价格高。相对说来,我们是轻工业品价格低,重工业品价格高。为什么这样,究竟怎样才好,也值得研究。”
1962年7月17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草案)》,草案规定“ 不论轻工业或重工业,都要以五亿几千万农民的农村为主要市场。”对于商业问题还作出规定:
“除了办好国营商业以外,必须积极地发展合作商业和正确地发挥集市贸易的作用。必须在价格问题上照顾农民的实际利益,逐步地规定工农业产品的合理比价。”
1962年8月2日,毛主席阅国务院副总理兼财贸办公室主任李先念报送的关于高价商品情况的简报,简报说:
“从一九六一年起到一九六二年七月底止,国营商业部门在市场上挂牌高价出售的商品共有十种。一九六一年,这十种商品共回笼货币三十八亿元,其中高价利润二十六亿元;今年上半年共回笼货币二十二亿元,其中高价利润十四亿元。目前市场货币流通量减少了,集市贸易价格也有所下降,高价商品价格显得过高。最近我们提出了一个降价方案,从八月五日开始执行。这次调整是否适合情况,还要在实践过程中进行观察,如果发现问题,准备再作调整。”
1962年8月17日,毛主席阅李先念报送的关于等价交换问题的口头汇报提纲,汇报提纲说:
“目前市场方面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存在着两个市场、两种价格。计划市场的价格低,自由市场的价格高,两者悬殊很大。在国家同农民之间的交换和农民相互之间的交换,客观上存在着四种形式:低价对低价,低价对高价,高价对低价,高价对高价。在这四种形式中,存在着两种不等价的交换:一种是农民吃亏的不等价交换,在目前是主要的;另一种是国家吃亏的不等价交换,在目前是次要的。”
1965年2月21日,毛主席听取国务院副总理、国家计委副主任薄一波汇报全国工业交通工作会议、全国工业交通政治工作会议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当薄一波汇报到工业支援农业有个问题,工农业产品价差大,农村市场不活跃,农村用不起拖拉机等时,毛主席说:
“马上降低拖拉机的使用费用,每亩降到一元以下,马上降到一元以下。”
1965年6月11日,毛主席接见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处成员,当浙江省委书记江华汇报说今年讲过革命化春节,没有人买肉时,毛主席说:
“猪肉有人要,农民才会养猪。物价是一个问题,贵得没有道理,货物多就要卖便宜些,薄利多销这个问题讲了多少年,总是行不通。”
1965年7月19日,毛主席在对医疗卫生工作进行的一次谈话中,他对医院赚钱问题说:
“县卫生院认为赚钱的医疗队就好,不赚的,少赚的就不好,这难道是人民的医院?药品、医疗队不能以赚钱不赚钱来看。”
1965年8月2日,毛主席在接见卫生部领导时反复说“药品应当降价”,他还说:
“天津计划生育不要钱。看来国家出了钱,实际是划得来的。国家出点钱保护生产力是合算的。药钱拿不起也可以不拿。”
1965年9月15日,毛主席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根据毛主席的意见确定的会议议程之一是物价政策,指出:
“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要用二百亿元人民币调整物价,主要是降低有关农业的生产资料价格和一部分生活资料价格。”
1965年9月18日至10月12日,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关于财贸工作,会议决定:
“稳定征购,三年一定,藏粮于民的指导方针,并决定在‘三五’期间,拿出二百亿元来调整物价,降低农业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的价格,使广大城乡人民首先是农民获得好处。”
1971年8月14日,毛主席审阅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国家计委《关于一九七一年物价调整方案的报告》的批语稿, 报告提出:
“为了巩固工农联盟,考虑财政收支平衡,今年对物价拟基本上不作大的调整,着重提高油料、糖料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降低化肥、农药等支援农业产品和一些机械产品的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
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里,低物价是一个显著的特征,尤其是涉及民生领域的、涉及农业生产资料领域的物品及服务,价格普遍一降再降,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例如对诸如抗生素、解热镇痛药、维生素和地方病用药等关系百姓利益密切的药品都进行了多次大幅降价,降价幅度最高的达95%以上,最少也在50%以上,尤其1969年的降价涉及1200多个品种,占全部经营品种70%以上。
“降低物价”这个武器如此好使,为什么国民党的中国做不到,而共产党的中国能做到?为什么世界资本主义国家做不到,而社会主义的国家能做到?这跟执行不同的经济法则密切关联。社会主义经济法则是什么?资本主义经济法则又是什么?1953年7月29日,毛主席在他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给出了答案,他说:
“在社会主义经济法则支配下,适当地利用资本主义经济法则,资本主义经济法则是受限制的。所谓资本主义经济法则,就是剥削剩余价值,这一条已经受到了限制。社会主义经济法则是发展生产,保障需要,这是主要的、基本的,是起领导作用的经济法则。”
从1959年12月开始,毛主席研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对于社会主义法则问题,他进一步指出:
“赚钱不能过分,工农业产品的交换不能够完全等价,但要相当地等价。总之,我们是计划第一,价格第二。”
“社会主义经济不是为剥削者谋利润的经济。社会主义经济是为人民服务的经济。”
毛主席的这些关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经济法则的认识,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的经济本质是发展生产、保障需要和为人民服务,它不是以谋取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因此,当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威胁到经济生产、社会保障以及人民的利益的时候,它能够舍弃利润,甚至不惜做巨大的亏本生意,来维护社会主义经济法则的本质要求。而唯利是图的资本主义经济法则根本做不到这一点,它追求的目标是剩余价值,是利润,是资本的利得,所以资本主义社会它并不是不懂得治愈通货膨胀的那副药的存在,是它的本性不允许它做出“降低物价”的选择,而只能跟随着哄抬物价,损人利己。
美国著名的历史学家莫里斯·迈斯纳曾评价说:
“在毛泽东时代结束时,在发展中的国家里,中国是唯一一个既无外债又无国内通货膨胀的国家。”
为什么中国能?因为中国有社会主义经济法则,因为中国能将“降低物价”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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