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张光宇网友质疑劳动价值论的简要回复
一、主体评价价值能不能不能否定劳动价值论?
我们的回答是:不能。
张光宇说,“在这里,首先得弄清楚价值是什么?价值不是我们能根据对对象事物的感受感受到的对象事物的感受属性或感受现象认识到对象事物的感受现象是具有不以我们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必然性的客观事实,从而能根据客观的感受现象认识到的具有不以我们的主观为转移的必然性的客观事物。价值是主体根据自己思想意识认识到的利害关系评判对象事物具有的正面意义。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商品的价值,是社会抽象劳动凝结在商品上或商品中的东西,而不是主体根据自己思想意识认识到的利害关系评判对象事物具有的正面意义。这样的“劳动价值论”不能成立。”
张光宇不是引用公认的价值定义,而是自己给价值下了一个定义。这个定义有个长句,说了几个意思,中间没有标点,我们没学过古文断句,搞不清什么意思。好在他接着又下了个相对简单的定义,意思是主体根据利害关系评价对象对自己有正面意义就是有价值。张光宇指责马克思的价值,没有评价对象(商品)的正面意义,所以劳动价值论不成立。张光宇自己给价值下一个定义,说马克思说的价值不符合自己的定义,不成立,这样的证明是无效的。价值学说如果这么容易驳倒,历代资产阶级精英早把任务完成了,且没有张光宇什么事。张光宇应该清楚,他的“价值定义”的权威性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大,起码没有马克思的大。而且评价事物的价值,说对主体有正面意义的就是有价值,这是荒谬的唯心主义的观点。
二、自己下定义能取消劳动的内部矛盾吗?
我们的回答是:不能。
张光宇很喜好给事物下定义,他又给劳动下了一个定义:“劳动是人的一种行为活动,人的这种行为活动——劳动——本身,不存在‘内部矛盾’”。
因为“劳动是人的一种行为活动”,劳动本身就不存在内部矛盾吗?凭什么呢,凭自己下的定义吗?况且张光宇又给社会劳动和私人劳动下了定义:“所谓社会劳动只能是千百万具体的个人被政治统治统起来由政治统治依法规制形成有序的社会关系中的千百万具体的个人的具体的劳动”。“私人劳动,是政治统治依法规制度、维护形成的相互对自己的行为、身体和生命拥有所有权,从而拥有自主权和自由权利的人的劳动“。虽然我们对这两个定义都不能同意,但可以证明张光宇承认(可能是不得不承认),还是有社会劳动和私人劳动的。怎么能说劳动不存在内部矛盾呢?
三、能不能根据空气有使用价值,就否定商品有使用价值呢,继而否定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呢?
我们的回答是:不能。
张光宇说:“包括空气在内,一切对人有效用的东西,都被人认为有“使用价值”,而不是对象事物本身有使用价值。因此,具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决不是对象事物本身的东西,而且也未毕都是“具体劳动创造”的。而且说劳动创造的也不妥当,而是人创造的。即使是人制造出来的商品,在商品上或商品中也不存在使用价值“。
张光宇的意思是:不见得所有的使用价值都是劳动创造的,因此具体劳动不一定创造使用价值。但是,张光宇说的使用价值与马克思说的使用价值不是一回事。一个是自然物的使用价值,一个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它们的区别是:阳光、空气的使用价值没有经过劳动创造,而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经过劳动创造的。因此,虽然阳光的使用价值不是劳动创造的,但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劳动创造的,确切地说是具体劳动创造的。指出自然物与商品的区别,张光宇因为空气也有使用价值,就否定商品有使用价值,继而否定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的企图就落空了。至于张光宇说即使人制造的商品,也不存在使用价值,就更是慌不择路、胡言乱语了。
四、抽象劳动只能存在于认识主体的头脑里吗?
我们的回答是:不能。
张光宇说:"抽象劳动只能存在于认识主体的头脑中,在认识主体头脑外,不存在抽象劳动”。
可是,马克思说抽象劳动就存在于劳动事实中。马克思在张光宇读了半个多世纪(据张光宇说其间还做过其他事)的《资本论》第一章写道:“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他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
马克思声明,抽象劳动不是他思维的产物,而是从生产商品的劳动事实中发现的。我们是相信马克思,还是相信张光宇呢?答案是明确的,我们相信马克思。
五、能不能根据主观评价否定商品有交换价值呢? 我们的回答是:不能。
张光宇说,“商品有交换价值的“交换价值”,只能是主体根据自己思想意识认到的利害关系评判对象事物具有的正面意义,而决不能是商品上或商品中存在着一种叫“交换价值”的对象事物。承认商品的价值是劳动创造的”则是认为商品上或商品中有价值这种对象事物的存在,作为商品上或商品中的价值这种对象事物是由劳动创造的。因此与我们认为的价值根本不是一回事。“
这还是贩卖张光宇自己下的价值定义,前面说过了,他的定义是无效的。张光宇有一点说对了,他说的价值与马克思说的价值根本不是一回事。而且主观价值论也是唯心主义的荒谬观点。
六、能不能根据劳动是人的劳动,就否定人的劳动劳动创造价值呢?
我们的回答是:不能
张光宇说,“再强调一次,劳动只是人的一种行为活动,它什么也不能创造。是社会的人创造了什么,而不是人的劳动创造了什么。”
在下孤陋寡闻,第一次听说用这个理由质疑劳动价值论。马克思说的劳动当然是指人的劳动。劳动创造价值与人的劳动创造价值,有什么区别吗?张光宇就是再强调十次,劳动创造价值仍然是真理。
七、可以承认一只羊换俩把斧子是事实,但不可以承认1只羊=2把斧子是事实,能吗?
我们的回答是:不能。
张光宇说,“把商品交换用一只羊交换两把斧子来表示,就是对千百万具体的商品交换现象的分析、归纳、简化或抽象得出的。但是,抽象成1只羊=2把斧子,或者将人与人之间用不同效用的商品进行交换的这种社会关系描述成是一定数量的一种效用的商品与一定数量的另一种效用的商品相等的数学方程式,于是根据相等的数学方程式的逻辑,得出商品交换必定存在某种同质的量上相等的东西,就是对千万次商品交换的现象事实的歪曲。”
1只羊=2把斧子,并不是“抽象成”的,它只是一只羊交换两把斧子这一事实的不同表述,这里的等号是交换的意思。它不是张光宇说的数学方程式,甚至也不是算术等式。不同名号的数量不能运算,且不能相等,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它只是一个违反算术规则的等式。这样一个违反算术规则的等式为什么能事实上相等呢?这就是马克思要找的两种商品中相同的东西 ,这就是价值的秘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章揭开了这个秘密,两种不同质且不同量的商品中,它们相同的东西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