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战略层面治理交通罚款刻不容缓
最近佛山高速路摄像罚款引爆网络,还有此前河北唐山的司机被查喝药自杀,他的留言是希望引起领导的重视。今年人大会议上有代表提出全国每年交通罚款约3000亿元,罚款不透明,建议改革以罚款为目的的交通治理的方式。按照报道我国汽车保有量2.87亿,这样人均要罚款千元,是非常不堪的罚款数字。可以看出我国的司机许多是算中等收入的人群,这些“司机”们又作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在我国的劳动人口中应该占有不低的比例,2.87亿的司机群体超过了世界上很多国家的人口,所以近三亿司机的感觉应该被政府重视。
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交通治理应该立足于为人民服务,便利人民群众,不应该以罚款为目的,更不应该故意的设定不合理的标识、限制去罚款,但是现实中司机的感觉是罚款有大量的不合理。
比如常见的停车罚款问题,违停属于返款范围,但是有一些现象,同一个地方,没人圈起的时候有会抄牌罚款,等有人活着机构圈起来收钱的时候就不罚款了,不知道这个合理性在哪里,更有胜者将辖区主干道外的几乎所有道路都画成车位收费,交警就不查这些画圈的地方了。这个比较常见的现象说明抄牌罚款具有一定的政策选择性,给外界的感觉是为了钱而罚款。
在比如司机投诉的告诉路罚款,好端端的可畅通无阻的高速公路限速一些,司机不注意就违章了,还有摄像和事实不符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国道上设定测速设备谁计量检定的、谁有资格设定如果规定不明确,那对那些以罚款为目的的地方来说设的越多越收入大。
现在大城市的的汽车保有量动辄就超过百万,富裕人不用说,汽车也成为很多工薪阶层的代步工具,各种汽车违章罚款对富裕的人、特别是工薪群体是一个不小的负担,会冲击大家的内心,因为现在道路画线和交通标示复杂,很多人不是故意去违规的压线违章的,这个不全是司机的问题,是说明画线标示有改进的余地。
目前交通罚款都归各个地方所有,过去听说过甚至有私人参与出资设定测速设备,然后回收成本的事情,这样就可能把罚款当当收钱做生意一样,这更违背的交通治理的本意,为了测速而测速为了罚款而测速。
还有人大代表的说法,酒后驾车、醉驾已经成为第一大数量的案件,使用的大量的国家公检法资源,人大代表建议修改刑法,缓解这样的使用国家司法资源的问题。国家司法资源应该更多的用在杀人放火、偷鸡摸狗、贪污受贿,不仅仅侦办贪官污吏,而且社会经济活动中行贿受贿即时犯罪,黑色收入也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也就是说将司法力量放在打击严重的犯罪中去。
人大代表、庞大的司机们对罚款感统深受,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中,汽车逐渐成为家庭生活的必备交通工具,给人感觉以罚款为目的的交通治理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特别是汽车违章多有交警罚款,广大司机即时有意见也不好解决,所以长期以往就变成该罚的照罚款,司机也没有办法只能割肉交罚款,长此以往,就可能严重影响这个作为社会工作主力军的司机群体的家国情怀,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是乐于交罚款的,几百元的罚款对工薪者来说就好比割肉一样,绝对不会兴高采烈。
交通罚款,已经引起了群众的广泛关注,多数人的关注就是应该立竿见影的去改变管理方式的时候,所以一定要上升到一个高度去从体制上改革目前这种罚款的管理模式。只有国家出手不是目前管理交通的部门出手才能有根本的改变。比如交通测速、拍摄设备的设立必须依法设立;国道的测速拍摄设备设定权限收归国家层面,地方的设立需要经人大的批准,按层级报上级备案,任何的交通罚款都划拨中央国库,也不给任何地方分成,任何地方也不得截留交通罚款的一分钱,还有交通主管部门出台政策必须报同级人大批准,这样可以限制部门利益的随意性。
希望能重视交通罚款问题的严重危害,从影响形象民心的高度重视,早日从体制上彻底治理交通罚款,今后使广大司机真真的感觉到交通管理是为了交通的和谐,而不是为了罚款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