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劳务派遣的四大秘密:为什么派遣是个“坑”?
导言
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在八十年代引进到国内,一直备受争议和批评。保安、环卫、保洁等长期使用劳务派遣的行业,恰恰又是工人待遇又低又剥削的工种,两者有没有直接关系?工人待遇很糟糕跟劳务派遣有没有直接关系?行业多偏好于劳务派遣,到底藏着怎样的秘密?
《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正式施行后,在标准的劳动合同雇佣上提高了法律要求,而对于劳务派遣的模式反而降低了管制,给后面各种用工混乱留下灰色空间。尽管后续国务院增订《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试图加以制约,但该规定并没有被很好落实,监管部门早已习惯对劳务派遣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绝大多数行业是不适用劳务派遣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及第四条“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即只有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或者非主营业务岗位、或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而需要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岗位,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的工人,且总人数不得超过全体用工10%。但以保安/保洁为例,在楼宇小区、大厦商城等区域,工人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岗位,人数往往都会超过物业单位聘用员工10%的比例。如果采用劳务派遣的模式,显然是违法的。
劳务派遣就是个无良、充斥违法行为的“坑”,把我们深深困在一个低工资、高强度、弱保障的死循环里面——离开了又回来,来了又被逼走。这个“坑”里的秘密,成了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作恶牟利的手段,也成了打压工人的“秘密武器”。
无需掩饰,若要细数劳务派遣的黑心,可以谈个几天几夜,一线工友早就深有体会、深受其害。这篇文章将帮你了解这些“坑”的四大秘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看清看透公司的压榨。
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是分离的:劳动关系存在于派遣公司与派遣工之间(订立劳动合同);但用工关系则发生在派遣工与实际上班公司之间(给付劳动报酬)。在这样复杂的双重关系之下,一旦发生劳资纠纷,谁应该担责变得极不明确。虽然法律规定,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需承担共同责任,可是当工人被随意克扣工资、不按月发放工资、不按规定结付加班工资等的时候,两个公司间必然互相推卸责任。这样的例子太多。劳务派遣的模式让劳动关系变得间接、复杂和隐蔽,导致工友甚至都不清楚自己所属的劳动关系,维权的时候面临证据不足和责任不清的“坑”。
更严重的是,部分公司采取“虚假劳务派遣”的陷阱来蒙骗工人。有些单位本已与工人订立了劳动关系,但却让工人自己解除合同,重新和“新老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名义上再度“派遣”回本单位上班——这个过程公司全班管理人马并没有变化,但是“雇主”实质上悄悄改变了,相当于工人“被卖了”——从“合同工”变成了更差的“派遣工”。
“假派遣”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减少工资支出、不缴社保,同时把责任推给了派遣公司。因为一旦发生纠纷,责任都是派遣公司的,可派遣公司(就是一个“空壳”公司)往往无实力解决,只会“卷包”走人、规避责任,只剩我们孤身承受代价!
正常的劳资纠纷维权,对于不熟悉资本家游戏规则的打工者而言,已是相当困难了。资本家特别明白这个道理——劳务派遣引入了多方雇佣关系,实质目的并非提高效率,而是为了推卸责任、阻碍劳动者维权。
劳务派遣“雇”和“用”分离的特性,方便用人单位可以因应业务需求(淡/旺季)灵活调整,随时退回被派遣的工人(相当于换公司或解雇),减少支出。派遣公司调岗,常常不经劳动者同意,迫使工人接受更差的待遇或者离职。因此,几乎没有派遣工享有法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待遇的情况。这种随时可以将工人辞退/调岗的“坑”,最大化造福了老板,却牺牲了我们稳定的工作保障。
另外,因为“雇”“用”分离,派遣工上班的公司都会潜规则——随意安排工人超时加班,不依法安排休假,也不按劳务派遣协议提供劳动保护用品等;而派遣公司作为法律上的雇主并不是不了解这些违法行为,但从来不管不负责。两者合谋,目的无非是要工人个个都温顺听话、挨打挨骂还要认真干活。劳务派遣导致的工作稳定性和待遇降低,对于工人而言是灾难,但对于企业而言,却是帮助它们赚的盆满钵满!
企业常常利用劳务派遣“雇”和“用”分离的便利,刻意规避政府监管,不依法提供充分的工资报酬,为的是最大限度减少成本牟利。在劳务派遣中,经常:1)用人单位习惯于“以罚代管”,扣工资、减少支出;2)派遣单位则违法不缴或少缴或异地缴纳工人的五险一金、不依法结算加班工资,减少派遣人数、赚取“人头费”,甚至签署空白合同。
孰不知,“以罚代管”、违法加班、欠五险一金、吃“人头费”、签空白合同等都是违法行为,但劳务派遣就是敢明目张胆的做。双重“盘剥”工人血汗钱并不少见,它们的目标都是“以最少的钱榨取最多的劳动”。劳务派遣对外号称专业高效低成本,到了工人这里,就是不培训、零福利、无保障。派遣公司从用人单位收取的派遣收入,有多大程度会给到工人呢?
以保安业为例。保安长期采取两班倒,12小时✖️7天模式,却没有加班费和足够休息时间,节假日两倍或三倍工资是痴心妄想,请假更要扣工资;签合同不一定,也极少公司会为保安缴纳五险一金,工作受伤也不一定有赔偿。社会上常常有对保安员素质和专业性的质疑,但这里面忽略的是,保安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从来并没有承担培训责任,亦没有为派遣保安提供合理合法报酬,工人又如何能够尽职?派遣制度纵容了企业贪图蝇头小利,也损害了工人和公众利益。
在派遣制度面前,复杂的劳资关系、无为的政府监管和高门槛的维权,造成了现在的不平等和压迫境况。工人常常迫于就业压力,缺乏维权的信心,不得不“主动”放弃自身利益;面对劳务派遣纠纷,也只能是自咽苦水。保安保洁等外人看来很低贱的工种,门槛低、可替代性强,对于打工者而言竞争更为激烈。所谓一份工作,很多时候是不得不以降低收入和劳动福利为代价。
面对个体工人的反抗,用人单位往往选择打压工人、把“刺头”工人退回派遣公司或开除,而派遣公司也会针对不听话的工人:随意减少加班机会或者恶意派遣/调岗、打压“刺头”工人;或迫使工人自己离开,避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强压之下,工人实实在在地被拖进劳务派遣的“坑”,难以有自主反抗的话语权和维权的空间;要想活下来只能任由两方公司宰割,对各类违法行为只能沉默和无奈接受。
派遣制度的“巧妙性”就在于此:它既可以公然违法不提供充分劳动报酬和保障,也可以通过用合法方式钻法律空档让你随意调岗或者失去工作。两者结合,工人的工作愈加不稳定更低薪,但企业更灵活更高利润。维权也不怕你,如果工人被分化成功,工人集体就团结不起来,企业便可以随时逃脱责任。
我们明白,派遣制度的如此设计,无非就是为了创造一个更利于市场赚钱的灵活环境,政府弱监管不监管、企业减少对工人工资/福利成本,从而实现这种血汗的盈利。这些秘密背后,源于企业和政府的共谋,牺牲的是工人获得合法劳动所得和工作安全保障。
四大秘密其实已经不再是秘密,但之所以它对我们工人现在还有效,是因为工人不团结。要明白,劳务派遣的这些“坑”,工人不能够再跳进去;进“坑”了,现在这个时代也只能靠自己去反抗,团结维权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