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爱玥:爱国岂会是生意?
下午,有朋友问我“中青报痛批贩卖爱国情怀行为”是什么意思,为了尽可能客观,我特意翻了翻原文。
中青报突然“痛批贩卖爱国情怀行为”的目的不得而知,但拜读原文之后,我高度认同文中“把爱国当生意的做法,往往存在两个致命问题:一是目的不纯,二是内容虚假”的说法。这话本身肯定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这两个判断标准的认定很麻烦,内容是否虚假还好判断,但目的纯不纯则是很主观的事,除了当事人,纯不纯恐怕只有天知道了。在我看来,如果将目的纯不纯作为是否做“爱国生意”的判断标准的话,很可能导致“爱国生意”的帽子满天飞。
这就跟“到底吃了几碗粉”一样,除了剖开肚子,你是无法自证清白的,换言之,别人说你“不纯”很简单,但你要证明自己“纯”则难如登天。退一步讲,即便存在“爱国生意”,“目的纯不纯”也是不适合作为是否做“爱国生意”的判断标准的。这就好比当年打日本鬼子,打日本鬼子的就是好汉,这就是共识,你总不能追着别人问为什么打鬼子,盯着别人问目的纯不纯吧?从动机上要求别人纯之又纯是很幼稚也很愚蠢的行为。还是以打日本鬼子为例,说难听点,难道目的为了将来升官发财的人就不允许打鬼子了?还是说他们打鬼子的意义就不存在了?
我不否认现在网络上确实有批判公知的丑陋、揭露美国的丑恶的人是为了所谓的“爱国生意”,但可以肯定的说,更多的人是为了维护正义、维护国家利益才挺身而出的。我痛恨虚假,做“爱国生意”是最恶心的虚假行为,这种行为玷污了“爱国”两个字,但这不代表就可以胡乱挥舞“爱国生意”的道德大棒了。
事实上,就跟“爱国贼”一样,“爱国生意”同样出自公知的议题设置,说白了就是公知的话术,目的是为了恶心爱国者,让你一想到“爱国”两个字就恶心。
爱国岂会、岂能是生意?话说,哪有那么多“生意”可做啊,或许,确实有“顶流”能获取可观的收益,但爱国网民数以亿计,“顶流”才多少?我这人还是很坦诚的,我从不否认码字让我实现了“抽烟自由”,难道我就成了做“爱国生意”了?
事实上,确实有人质疑我“在靠写爱国文章盈利”,并“建议”我“关闭赞赏通道”,否则“就是在利用大家爱国的情绪赚钱”“吃相不太好看”。大帽子一个接着一个。好在此人多少还算“公道”,还知道我的“文章观点都没问题”,不是不想说有问题,是说不出来吧?
顺着这样的逻辑,任何不关闭打赏的人,如果敢说爱国,就绝对洗脱不了“爱国生意”的嫌疑的,那以后码字赚钱就只能是公知的“特权”了。
问题是,凭什么呢?革命者也是要穿衣吃饭的,凭什么爱国者就不能码字赚钱?凭什么爱国者码字赚钱就要接受“爱国生意”的道德审判?顺着这样的逻辑,像我这样的人以后基本啥都不要说了,说了你就是“动机不纯”,说了你就有做“爱国生意”的嫌疑。
你说公知坏,他们说你做“爱国生意”,那公知的坏就不要说了,就任由公知一天到晚骂街?你说美国坏,他们说你做“爱国生意”,那美国的坏就不能说了,就任由美国三天两头抹黑中国?作为中国人,守公正、斥邪恶是本分,在这过程中有点收益难道就见不得人了?同样是码字,大小公知可以赚得盆满钵满,难道爱国者就活该喝西北风?
说是这么说,请相信我,如果不是出于朴素的爱国情怀,没多少人会做这样的“生意”的,不为别的,投入产出严重不成比例。实话实说,有那时间,我去餐厅端盘子估计都比码字挣得多。或许所谓的“爱国生意”是存在的,但在我看来,那样的人即便有也终归是少数。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个人对国家是真热爱还是假热爱大家还是能看出来的。
如果因为少数人的所谓“爱国生意”就一棒子打死大多数真正热爱国家的人,我觉得,这是非常不公平也是非常不斯文的一种行为。按照截图中那位网友的说法,爱国的文章就不能赚钱,否则就是“在靠写爱国文章盈利”,“就是在利用大家爱国的情绪赚钱”,坦白说,这是一种非常无聊的道德审判和道德绑架。
大家可以设想一下,大多人都是现实的,如果写爱国的文章就不能获得经济收益,否则就要背上沉重精神枷锁的话,那将会出现什么情况?答案其实很简单,惹不起那就躲呗,也就是说很多人将自觉或不自觉的避免写爱国的文章。毕竟,如果辛辛苦苦费时费力地写篇文章还要被道德审判道德绑架,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敬而远之的。
在我看来,在能力许可的前提下,我们非但不应该对那些坚守正能量阵地的人道德审判、道德绑架,还应该大力支持。
革命者也要穿衣吃饭的,在我们能力许可的前提下,适当在精神上和物质上扶持一下,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有何不可呢?真的,有些人的胡搅蛮缠真的挺让人无语的,公知整天写那些要死不活的文章割韭菜他们没觉得有问题,写那些抹黑中国的文章递刀子他们没觉得有问题,有人写篇爱国文章赚两包烟钱就“友邦惊诧”了。
你能说他们是认知有问题吗?不,十之八九是“动机不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