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泼斯坦名单,永远烂尾的真相
(一)
一段时间以来,爱泼斯坦案这颗重磅炸弹持续搅动着美国政坛以及国际舆论。
从当下来看,此次部分法庭文件的公开,在舆论场上激起了多种声音。除去那些出自义愤而对美国政商学演界权贵可耻行为的愤慨和谴责外,大多分析都将文件的公开与当下美国政治情势挂钩:
一些人认为,这个已经审结的司法案件的相关文件在这个时间节点公布,很可能与2024大选年两党之间的政治斗争有关,因为不少文件直接指向一些民主党大佬的不法行为,而在共和党内风头无两的特朗普,在已公布文件中却未有实锤黑料。此外,签署法庭令的普雷斯卡法官本人的共和党保守派背景,更令人浮想联翩。
而另一些声音则将这批爱泼斯坦案文件的公布与以色列在加沙的不利战局联系起来,认为这是犹太复国主义群体在推动公开涉及前民主党高官的材料,从而向当政的民主党总统拜登施压,以便在中东战事上获得更多来自美国的军事支持。
(二)
权贵八卦、情绪表达以及政争分析等多重舆论,使得爱泼斯坦案的面貌变得愈发模糊,与普罗大众息息相关的严肃的国家治理问题却在激烈讨论中被虚化:
那么,爱泼斯坦案的发生是偶然现象吗?
除去已经死去的爱泼斯坦,其他参与其中的权贵能否受到应有惩罚?
美国是否会在制度上进行相应调整以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就目前事态的进展来看,爱泼斯坦案只是一个对某些政治势力而言相对趁手的政治工具。其他涉案权贵们不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连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都由爱泼斯坦的遗产所成立的基金承担,整个事件从发生、曝光、处理到余波都未对美国制度体系产生丝毫影响。甚至可以预想,如果存在其他“爱泼斯坦”,今日的一幕大概率会反复重演。
(三)
爱泼斯坦案烂尾的根源,在于美国政治制度、政治文化和治理理念方面的内在逻辑。
大多数政治体系的初始构建都带有一种超越性的价值追求。然而美国自建政伊始,其制度的宗旨就并非指向类似实现良好治理这样的价值目标,而是希望构建一个可以有效维护有产者商业利益的组织。
托克维尔在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中对这一取向有着精到的观察:“美国共和社会,宛如一个为共同开发新大陆的土地和经营兴隆的商业而组织起来的大批发公司。最能振奋美国人的激情是商业激情,而非政治激情。或者不如说,他们把商人的习惯带进了政界。”
这样的制度构建逻辑也自然而然地反映在了美国的建政纲领之上:在其宪法序言中,唯一蕴含价值色彩的词汇就是“自由”,而“自由”一词自洛克这个“自由主义之父”起就是在强调对财产的自由追求和保有。
沿着这样的思路,国家被看作是一种“必要的恶”,其作用仅仅是成为市场的“守夜人”,因而必须对其权力进行限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包括“三权分立”这个曾被神话的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制度设计——纵向上的联邦制、横向上的国家各权力分支间的分权和制衡。
但问题的关键是:权力并不会凭空消失,只会转移到新的部门或机构,当国家的权力被限制和分割时,新的权力载体必然是有权势的私人部门。一个现代国家无论是何种政体,其权力的运行都要以公共性为依托,要对所有人民负有道德责任,也要顾及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的诉求,当然也包括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
当不具公共性的私人部门开始成为权力的载体时,会产生何种后果可想而知。
(四)
持续数十载的爱泼斯坦案正是上述美国制度逻辑的生动写照。
2005年,在被查明犯有性侵和性虐多达36名未成年少女重罪的情况下,爱泼斯坦竟能与佛州南区联邦检察官达成不予起诉的认罪协议,仅被判刑18个月。不光如此,爱泼斯坦还被安置在棕榈滩县监狱的一个条件优渥并能自由接待访客的私人套间服刑,更是在服刑三个半月后就被允许离开监狱,享受每周六天、每天最长12小时的“工作假释”,假释期间,还被允许多次乘坐公务机前往他在曼哈顿或美属维尔京群岛的住所。
这些令人匪夷所思的现象,实际上正是私人部门利用美国的制度体系特点攫取实际权力的后果。
在西方的大众传媒中,美国的制度被描述成可以依据法治和程序原则展开公平竞争的、允许多元利益在其中博弈以获取国家权力的舞台;而实际上,只有资本家及其附庸才有赢得游戏的可能。在这个过程中,正义的概念也被改造,法治成了不公正的遮羞布。
亨廷顿曾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将美国的政治制度描述为“都铎式政体”,认为其带有显著的中世纪封建特征;六十多年过去,爱泼斯坦一案的走向,标志着在政治上,美国还未走出中世纪。
更为关键的是,这样的制度结构意味着在国家强盛之时,发展的外溢效应会使弱势群体多少受益,一定程度上掩盖社会矛盾;而待到国势倾颓,强势阶层更为关注自身利益时,越来越多的疮疤就会被逐个揭开。
撰文:杨森
作者单位:中国海外安全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