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农民夫妻扎堆上海买房,都是贫困家庭,竟贷款几百万?
在吉林老家种了一辈子地的张力
怎么也没有想到
自己和妻子坐了二三十个小时的火车
平生第一次到上海
竟然是为了在青浦区买一套房子
然而
房子装修怎样、市场价多少、
周围配套如何
这些普通买房者关心的问题
张力夫妻俩一概不问
在宾馆住了一段时间后
他们在银行的房贷合同上签了字
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过户
直到此时
他们才第一次见到了卖房者
就这样,当张力回到东北
在沈阳找了一份烤串师傅的工作时
他的名下已然有了
青浦郊区一套200余平方米、
市场价200多万元的房子
以及300余万元的贷款
成了名副其实的“百万负翁”
单从贷款金额就可以看出,这是一笔非常不划算的买卖。但在张力购房的同一时间段,还有20余对夫妻也在青浦区购买了房产。除了大多家境困难外,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点——信用状况良好,也就是所谓的“征信白户”。
2019年到2022年
以宁某为首的犯罪团伙
招募了大量“白户”到上海
骗取多家银行房贷和信用卡等
超6000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0万的房子估价500万骗取贷款
张力他们还得起每个月1万多元的月供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购房时,张力夫妻在老家已经务农十多年,收入甚至不足以覆盖日常花销和孩子上学的费用。不得已,他只能问亲戚朋友借钱生活,欠下了5万元左右的外债。之所以到上海走一趟,张力图的压根不是房子,而是介绍人郭某承诺的3-5万元好处费。
除了张力夫妻,郭某另外还介绍了4对夫妻到上海买房。在上海负责具体操办买房事宜的,是他们的老乡、已经从事中介工作多年的宁某。对于张力等人买不起房这件事,宁某心知肚明,他要的只是从银行那里拿到的贷款。
简单来说,宁某通过多种渠道,招揽外地急需用钱、信用状况良好的“白户”来沪购房。同时,宁某虚增待售房屋实际价格,骗取银行高额放贷,借机获利。
“比如,有一套房东挂牌价223万元的房子,宁某想办法把评估价做到了522万,然后从银行贷走了339万。扣掉给房东的钱,116万元差价就是宁某等人的违法所得。”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张华雯说。
看起来很“完美”的骗贷计划,实际实施中需要打通的弯弯绕绕有很多。在做高房价时,宁某不仅需要说服房东在前期配合做出已付清首付的假象,还要搞定第三方评估机构,让他们给出远高于市场价的评估价格。此外,宁某还要想办法帮助张力等“白户”拿到上海购房资格,应付银行、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可能的询问等。
“上述这些环节缺一不可。”青浦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薛博文告诉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为了让“白户”有资格购房,宁某物色的对象必须是夫妻,他还成立了一家皮包公司,为“白户”代缴或伪造上海社保的缴纳记录,要求“白户”牢记公司名称、办公地址、所购房屋基本情况等信息,“最重要的是,宁某等人还设法搞定了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让他出具虚假的评估价格。目前,该工作人员也在接受调查。”
其中一位售房者年纪较大,所以把卖房事宜全权委托给自己做房产中介的女婿郑先生处理。郑先生坦言,作为从业者,自己一眼就看出宁某介绍的购房者有问题。“正常人买房,怎么会不来现场看看,还由房产中介来代付首付?何况,对方还要求提供我的银行卡,帮助他们走账。”
先将首付款打到售房者账户再转出,是宁某伪造首付流水的方式之一,有时他也会直接伪造一份虚假的银行流水,营造出已经支付首付的假象。不论哪种方式,都需要售房者的配合。“因为我们最后也能顺利拿到全部房款,还不用承担税费,所以还是配合了他(宁某)。”案发后,郑先生在公安机关做笔录时说。
一旦贷款到手,不论是宁某还是“白户”,都不会去还款。在宁某的计划中,即使银行后来发现贷款逾期,只要届时房价能超过银行发放的贷款金额,银行实际上没有遭受多少损失,工作人员就不一定会追究。
但是,当房地产市场趋于平稳,200多万的房子无法涨价到300多万时,宁某的骗局就再也维持不下去了。
诈骗案中频频出现“白户”身影
近年来,利用“白户”骗取贷款的犯罪行为屡有发生。仅在上海,就发生过骗取车贷、信用卡等案件。
青浦检察院曾办理过一起骗取车贷案件,也是类似的手法。在该案件中,被告人李某某从2018年9月起通过中介在全国范围内招揽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并提供首付款、伪造贷款证明材料,安排他们与青浦区等地的汽车销售公司签订购车合同、与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或北京现代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帮助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通过贷款审核,将车辆和车贷都骗到手。
此外,去年10月底,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等9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
张某平时做信贷中介的生意,工作主要是招揽客户办理各大银行的信用卡,从中收取少量手续费。2019年底,他在为客户办卡时,发现某银行有一项贷款产品,最高额度20万元,办卡门槛较低,不限户籍,信用良好、在沪缴纳公积金满一年即可申请。此外,张某还发现其他银行也有不少类似业务的贷款产品和信用卡服务。于是召集很多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办理大量信用卡后从中套现。
为了让他们满足申领条件,张某又通过代办工商注册的方式,以自己或者朋友的名义开设了多家空壳公司,并收集控制所有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等。这些“白户”办理银行卡前,张某都会先准备好他们的征信报告及身份证,为其开设上海的公积金账户,并一次性缴纳一年公积金。此外,张某还会为这些“白户”准备好一套完整的个人信息和新的手机卡号,当作银行信用卡的申领材料,而这份信息除了姓名和身份证号,其余全都是虚假的。
闵行检察院起诉指控,到案发时,张某等人一共从13家银行办理了近400张信用卡,并恶意透支、使用POS机或信贷产品套现超3000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宁某等人骗取房贷的这起案件中,为了能把“白户”的价值彻底榨干,他们也会顺便带领“白户”去办理几张信用卡,然后将信用卡套现。有些“白户”除了房贷,还在不知不觉间欠下了几十万元的信用卡账单。
除了刑事案件,一些民事领域的案件中也出现了“白户”的身影。近期,知名早教机构“金宝贝”关店风波,让“职业闭店人”进入公众视野。“职业闭店”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找到一个“背债人”成为企业法人,为企业的债务顶包,让真正的企业负责人得以携款跑路。这些“背债人”实质上就是信用状况良好的“白户”。
他们为何不在乎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从这些案件不难看出,这些“白户”是实施犯罪行为的关键。那么,他们都是什么身份,为什么愿意配合宁某等人的行为呢?
在人们过往的印象中,“白户”可能多是一些偏远农村地区的老人,被人冒用了身份信息。但实际上,想要从银行获取贷款,老人的年龄会是一个很大的阻碍。因此,大部分“白户”其实是急需用钱的年轻人和中年人。
“征信良好、不限户籍,快速申领信用卡,高薪报酬,有需要的速度联系。”这是一些中介在招揽“白户”时打出的话术,宁某等人也是通过许以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的报酬,非常顺利地就招募到了众多“白户”,44岁的河北人李富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李富在老家务农,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妻子也跟他闹起了离婚。这时,妻子通过一个中介得知,只要他们夫妻配合到上海“办点事”,就能拿到50万元报酬。
就这样,李富和妻子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于2019年11月一起来到了上海,住进了张力曾住过的宾馆。随后,他们和中介一起到了浦东新区一家银行,工作人员拿出一张已经填好的贷款业务申请表,让二人签字就行。
“上面写我在上海工作,一个月收入有三四万元,这显然是假的嘛。”李富说,不过看在允诺的报酬份上,他还是签了字,贷了300多万元。后来,李富回到老家,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他多次收到银行催缴贷款的短信和电话,还有法院寄来的传票,不过都没有理睬。在他看来,最坏的结果就是上征信“黑名单”,对自己其实没有什么影响。
据了解,宁某手下的中介在招募“白户”时,就会明确告诉他们所要实施的行为及相关流程,并表示这将影响到他们的征信,是他们要付出的代价,以此来博得对方的信任。
“对普通人而言,可能会觉得上‘黑名单’,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会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但对‘白户’来说,这些都可以克服,他们眼下更需要的是犯罪分子承诺的几万元报酬。”张华雯说。
事实也确实如此。比如,一旦被“限高”,就不能乘坐高铁和飞机。但张力夫妻为了完成骗贷全流程,应宁某等人的要求在吉林上海之间来回数次,乘坐的一直都是普通火车。在到沈阳当烤串师傅之前,张力甚至从未离开家乡打工,“限高”对他的生活产生不了多少负面影响。
但是,“白户”要付出的代价仅仅是征信上的污点吗?
“白户”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在检察官看来,“白户”的行为很可能已经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薛博文解释道,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行为,使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陷入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发放贷款,行为人取得贷款并据为己有。
具体到宁某等人骗取房贷这起案件中,“白户”即使不知道所购买房屋的实际价格,但肯定知道自己该还但还不起贷款,也知道申报材料上自己的工作地址、收入情况都是编造的。
“我们认为,作为一个成年人,面对这么多虚假信息依旧愿意配合,是不能用自己主观上不知情来抗辩脱罪的。”薛博文说,因此,不只是“白户”,还有明知有异常,依旧配合的房东也同样涉嫌犯罪。
我国刑法第193条规定,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骗取贷款100万以上,即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在青浦检察院办结的车贷诈骗案中,“白户”依据犯罪金额的不同,被法院判处从1年半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退赃的适用缓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期发布了一则“职业闭店人”恶意接店注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例。法院指出,我国公司登记采取外观主义原则,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担任法定代表人亦然。公示体现出的权利外观导致第三人对其产生合理信赖,即使真实情况与实际信赖不符,其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职业闭店人”通过接手经营不善公司,将自己登记为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一旦公司经营异常,如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未经依法清算等情形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倒闭带来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作为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征信受限、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等诸多法律风险。
很可能要坐牢,这是中介们绝对不会告诉“白户”的内容。
(文中张力、李富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