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田心街道深夜“误拆”居民宅院,法院判其行政违法,受害人质疑:没有强拆哪来的“误拆”?

2023-12-17
作者:刘强 来源:指尖

  “田心街道说是‘误拆’了我们家,但是我要求政府公开的信息却没查到强拆的行政决定书,没有强拆哪来的‘误拆’?”12月15日,53岁的株洲市田心街道居民肖科向指尖客户端投诉,称田心街道办事处于今年1月7日深夜将他家千余平方米的住宅和厂房进行了强行拆除,而他维权时却被告知是“误拆”。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5月19日判决田心街道办事处强拆行为是行政违法。12月15日,田心街道办事处书记汪海峰回应指尖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还没看到判决,法院怎么判决就怎么执行呗。”

△被强制拆除后的现场(当事人供图)

未接到通知房子就被拆了

  肖科回忆,2023年1月7日下午接到了株洲市田心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电话,涉及到肖家住宅和厂房的拆迁事宜,肖科当天下午6时许从外地赶回来,与田心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约在一家茶馆里交流。

  “其实早在2017年至2018年,街道和村里就找过我要征收我的房产,谈了不下十次。千余平方米的房产,他们只给出140万的补偿款,与我实际的价格相差很大,于是就没有谈拢,随后这些年再也没有人找我谈过,但突然给我打电话,我也没多想就过来了。”

△被拆迁前现场的部分原貌(当事人供图)

  按照肖科的说法,双方交流到深夜11时许也没有任何实际进展,“我没提出过任何关于价格的问题,街道方面提出了可以加到两百零几万的价格,我没有同意。”

  根据芦淞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该房产是肖科的爱人于1992年在村集体土地上申请建设的二层砖混结构房屋,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后经多次扩建,在房屋及周边土地上建设了房屋、简易房、钢架棚等建筑物或设施。

  “快到半夜12点的时候,我突然接到邻居的电话,说我的家已经被拆除了,我急忙跑回家一看,已经成了一片废墟。”询问目击者后,肖科得知:当晚11时30分左右,几台挖掘机和数百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将这片住宅和厂房拆除,肖科报警后被告知,这次拆迁是田心街道办事处要求拆的。

街道解释称是“误拆”,法院判决“违法”

  事发后,肖科找到石峰区政府反映情况,“区政府告诉我这次强拆属于误拆。”田心街道办事处在3月3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我办与2023年1月7日组织对辖区内房屋拆除时,由于工作疏忽,导致叶利云(肖科妻子)家贴临被拆除房屋的房屋被误拆。

△街道出具的误拆说明

  无法接受这个理由的肖科将区政府告上法院,芦淞区人民法院在5月19日做出的行政判决里查明:被告田心街道没有强制拆除房屋的法定职权,又未依法履行催告、听取陈述和申辩、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等程序,就对原告的房屋、简易房、钢架棚等建筑物或设施进行了强制拆除,程序严重违法,判决田心街道办事处行政行为违法。

  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田心街道办事处于10月19日在回复肖家信访意见称“关于房屋被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建议您继续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由法院判决后,田心街道会根据相关法律判决依法履行赔偿责任”。

政府信息公开显示“没有强拆决定”

  肖科认为,田心街道办事处所说的“误拆”是不存在的,实际上街道办事处就是为了实现强拆的既定目标,以“误拆”为幌子,先拆除再谈赔偿,知法犯法,严重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7月2日,肖科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石峰区人民政府公开:1.行政强制决定书;2.强制拆除房屋的社会风险评估方案;3.拆除房屋的现场录像、笔录、财产登记明细等材料。

  9月11日,因为认为石峰区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侵犯其合法权益,他又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9月19日,石峰区人民政府做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其中告知“您申请的第一、第二条信息没检索到该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石峰区人民政府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当事人供图)

  目前,肖科称,尚未就具体损失与田心街道办事处有实质性接触。12月15日,指尖客户端记者与田心街道办事处书记汪海峰联系后,他回应表示:“我还没看到判决,法院怎么判决就怎么执行呗。”随后以“不接受电话采访”为由婉拒其他相关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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