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大问题上不同中央保持一致,熊雪被开除党籍
11月13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熊雪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熊雪出生于1962年12月,重庆市渝北区人,曾任重庆市原江津市市长,江津区区长,重庆市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书记,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永川区委书记等职务。
2016年9月,熊雪任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2018年3月转任重庆市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2019年5月,他任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并兼任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一职。
2023年1月,重庆市政府换届,熊雪不再担任副市长。
今年1月,重庆选举产生60名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熊雪为其中之一。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最终的有效名单,熊雪不在名单中。5月11日晚,他官宣被查。
经查,熊雪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搞“七个有之”,拉帮结派,政绩观扭曲,搞形式主义、虚报造假,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服务;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
不正确履行职责;
家风不正,对配偶不管不教;
贪得无厌、腐化堕落,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获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熊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熊雪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