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达14年 受贿金额超一亿元 曾被“点名”批评的他结局如何
央视网消息:随着进入寒意凛然的12月,2020年已经接近尾声。就在12月3日,一名曾经因为“家族式腐败”被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点名的“落马”官员受贿1.07亿元被判无期徒刑,他就是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
2020年3月4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的张琦的“双开”通报中,提到了他“家风败坏,伙同家人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而这也让他成为了因为家族式腐败“落马”官员的典型。据《严以治家》一书称,张琦热衷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还带着妻子儿子一起享受高消费生活,全家人物欲膨胀,开始享乐、贪财、弄权。
值得一提的是,张琦还是典型的“两面人”。
2016年11月20日举行的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新当选海口市委书记的张琦曾发表讲话称,作为新一届市委领导集体,特别是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要恪尽职守、锐意进取,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业绩。
在会上,张琦还就加强新一届市委班子建设提出五点要求和希望,其中就提到了“要带头廉洁苦干实干”,“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014年8月,时任儋州市委书记的张琦在海南廉政网“勇于担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系列在线访谈中表示:“过去我们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上有偏差,存在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的问题。总觉得纪委抓,也是市委抓,片面地认为党委的责任就是总体安排部署,甚至把放心放手让纪检监察机关抓工作认为是党委的重视、尽责和支持。”张琦说,下一步,儋州将按照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
如今,口口声声说着要“廉洁”的干部,却在背地里滥用职权、贪图享乐,甚至纵容亲属利用自己的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而自己也成了海南省里首个敛财过亿的“老虎”。
古语有云,廉洁是为人之本,廉洁乃做人之基,廉洁是修身之道,廉洁乃正身之旗。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纪律,做好党员先锋表率作用,用公私分明来让腐败无处遁形,用实际行动来验证清廉,不是“说说而已”。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海南日报 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