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医院号源一经放出即被“秒抢” 原来另有隐情
当老一代号贩子还在起早贪黑排队抢占医院专家号号源时,新一代号贩子已经“运筹千里之外”,利用一台电脑、一部手机,在新型计算机技术的帮助下实现“三秒一刷”高速抢号。
这类在医疗资源领域出现的新型网络犯罪,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重视。2018年,有群众报案,“京医通”挂号平台上,部分知名医院号源一经放出即被“秒抢”,后台访问量激增,患者无法通过此渠道正常挂号。经过调查,一个利用恶意软件绕过正常验证机制非法抢占号源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最难挂的专家号加价2000元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黄先生知道北京同仁医院的专家号有多难挂。因为多年眼疾未愈,黄先生想找同仁医院专家来彻底解决眼部问题。但是,无论是早起去医院排队,还是在“京医通”上预约,每当专家号的号源刚放出来没几秒,总会有“已约满”三个大字等着他。直到2018年8月,黄先生在同仁医院挂普通号看病时遇到一个号贩子,对方说能给挂上专家号,黄先生就将信将疑地留了他的联系方式。过了几天,黄先生联系对方帮忙挂号,并把挂号需求、身份信息和“京医通”就诊卡号给他。万万没想到,很快对方就帮他挂到了8月18日同仁医院某知名专家号。看完病当天,黄先生给对方微信转账300元,作为“黄牛号”的费用。再后来,每当需要去看专家门诊,黄先生都通过号贩子来挂号,并支付一定费用。
与黄先生一样,不少需要挂专家号的患者都知道有个能挂北京医院专家号的号贩子。虽然患者从未见过号贩子本人,但从通话中知道对方是个操着外地口音的中年男子。
这名男子名叫高某飞,河南人,1987年生。尽管年纪不大,却已经是在北京各大医院混迹多年的号贩子了。近年来,随着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严厉打击及挂号方式的转变,号贩子的“生意”每况愈下。为了逃避警方打击,许多线下号贩子只能离开城市返回老家,但有的并不甘心,继续从事非法营生。
“听说可以花钱定制针对‘京医通’的抢号软件,当时我就心动了。”回到河南周口老家的高某飞,在嗅到这一“新商机”后,觉得可以凭借这款软件让号贩子生意死灰复燃。
在网络上,高某飞找到位于广东的某软件工作室,以6000元的价格向工作室负责人李某山定制针对“京医通”的抢号软件。
“软件功能就是事先把需要挂号的患者信息输入这个软件,软件可以自动三秒刷新一次,如果约上号就显示‘预约成功’,没有的话就是一直约号。”高某飞说。
软件装好了,“客户”从何而来呢?
“找我挂号的主要来源是我以前的客户,还有别人介绍的。”高某飞说。除了老客户、老客户带新客户,加上其他号贩子的客户,各类来源给高某飞带来了无穷商机,号贩子的生意也越做越大。在此期间,高某飞还与结识多年的“下线”臧某达、吉某山合伙,在交易完成后进行分成。
据吉某山交代,以前排队一天也就挂两个,现在用软件一天能抢4个,最难挂的专家号能加价2000元,一般的号加价200元左右。
从北京同仁医院、北京肿瘤医院到北京宣武医院等,远在老家的高某飞、臧某达和吉某山线上挂号的“足迹”已遍布北京各大医院。短短半年时间,高某飞用非法抢号软件从“京医通”抢得三甲医院专家和普通号源共计590余个,平均每月获利约1万元,一共获利5万元左右。
非法抢号犯罪链被斩断
2018年8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下属派出所民警在同仁医院周边打击号贩子行动中抓获一名倒卖号源的男子,其当场承认了倒卖就诊号源的违法行为。据该人反映,有数名人员利用电脑软件长期大量抢占同仁医院挂号资源,后将抢占号源倒卖给号贩子,再由号贩子加价倒卖给患者。此行为严重扰乱了医院正常就诊秩序。
据此,东城分局刑侦支队开展工作立案侦查。同时,北京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立即对此情况开展调查,发现一个利用恶意软件绕过正常验证机制非法抢占号源的犯罪团伙。经缜密侦查,2019年1月10日,民警在河南、山西、云南等地将高某飞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4月15日,民警在广东揭阳将非法制作、传播该恶意软件的某软件公司负责人李某山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据该案承办人、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洪铭介绍,被告人李某山等4人于2018年在广东省揭阳市某公司制作针对“京医通”挂号平台的抢号软件,后将软件以6000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高某飞。随后,被告人高某飞非法使用该抢号软件,长期大量抢占同仁医院等医院的挂号资源并以此牟利,被告人吉某山、臧某达为高某飞提供挂号需求并分享违法所得。
自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高某飞通过该软件共计抢得同仁医院等医院号源590余个,严重扰乱了医院正常就诊秩序。经鉴定,该抢号软件有能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增加数据的功能。
另外,还有号贩子郭某华于2019年4月向被告人翁某丰定制“京医通”抢号软件,用于抢占同仁医院等三甲医院号源,并以1.2万元的价格将软件出售给被告人赵某龙。后赵某龙于2019年4月至5月期间使用该抢号软件非法抢占同仁医院等三甲医院号源,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
2019年7月11日,东城区检察院以高某飞、吉某山、臧某达等人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向东城区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8月19日,东城区法院判处三名被告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被告人高某飞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判处被告人臧某达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被告人吉某山有期徒刑九个月。其后,5名抢号软件制作者以及号贩子赵某龙、郭某华均被东城区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定罪处罚。
突破新型网络犯罪的认定难题
张洪铭介绍,号贩子是长期困扰医院诊疗秩序的一块“牛皮癣”,严重侵害了广大就医患者在优质医院公平挂号、平等就医的权利。由于刑法对此类行为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因此难以运用刑事手段予以严厉打击,号贩子往往被行政处罚后很快重操旧业,继续为患。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提出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的初步意见。经讨论研究,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线索,认为该案不符合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应考虑适用刑法第285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或第286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并据此为后续侦查指明了方向。”张洪铭进一步解释。
在案件审查阶段,通过对抢号软件的专业鉴定以及对“京医通”系统访问数据的精确抓取和比对,承办人最终认定该类行为在实质上属于非法使用恶意软件,绕过“京医通”程序的正常访问过程,通过高频次刷新访问的方式抢占号源,本质上是使用非法方法在“京医通”的数据库内非法增加相关患者数据,以谋求挂号成功的结果并以此牟利。因此,其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操作,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作为利用刷号软件抢占专家号对外出售牟利的案件,本案具有一系列新型网络犯罪行为的特点。”据张洪铭介绍,与传统的号贩子不同,该案的犯罪行为人通过一部电脑、手机就能远程操控、线上交易,并建立了微信群等犯罪信息共享渠道,使该类犯罪的危害性和侦破难度比传统抢号行为更大。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号贩子具有团伙性、上下游犯罪联络紧密、不法利益巨大等特点。”张洪铭说,因此,应当根据现有证据扩大战果,严惩上下游犯罪,达到“除恶务尽”的效果。高某飞等人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东城区检察院继续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取证,同时追查上游犯罪——为号贩子制作抢号软件的犯罪嫌疑人,继续深挖犯罪线索,查找有无其他号贩子使用同类软件进行抢号。
据此,专案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查事实,扩大战果,通过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等方式,以1件3人的号贩子抢号案为出发点,后续追捕、追诉软件制作商和其他号贩子若干人,斩断了一条“定制软件——销售软件——抢号倒号——传播软件——抢号倒号”的产业链。
“近年来网络犯罪案件的上升趋势日渐显著,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张洪铭说,网络犯罪案件涉及技术性问题较多,存在取证难、涉及罪名复杂等问题。因此,一方面,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网络攻击类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可以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会同公安机关研究侦查方向,在搜集、固定证据等方面提出法律意见;另一方面,办案检察官也需要进一步提高自身水平、丰富相关知识。(记者 刘亚 通讯员 毛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