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前往中纪委 透露扫黑除恶动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有3万余名涉黑涉恶犯罪分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打伞破网”要着力突破六大问题,包括个别地市查处“保护伞”案件至今为零;有的地方涉案公职人员抱团抵抗、压案不查;有的地方执纪问责宽松软,打“官伞”“警伞”不力,问责“庸伞”也不力等。
——目前,全国扫黑办已挂牌督办31起大要案;近期,针对云南孙小果案,全国扫黑办派出了大要案督办组,加大对该案的督办力度;下一步,全国扫黑办还要挂牌督办一批大要案。
——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回头看”拟于10月中下旬起启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将再杀“回马枪”,推动督导问题整改到位。
——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收到群众举报线索中,50%以上的线索涉及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其中经过核实的线索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全国扫黑办正在推动制定“保护伞”认定等政策意见,近期将正式出台实施。
7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京召开座谈会,研究推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
中央纪委副书记李书磊主持座谈会并讲话,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应邀出席并讲话,各省(区、市)纪委监委分管扫黑除恶相关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长安街知事注意到,陈一新的讲话中透露出上述重要信息。更多详细内容,请看相关通稿——
“打伞破网”在推进专项斗争中发挥“六大作用”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掀起了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形成了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的强劲攻势。现在,专项斗争推进力度越来越大、步子越来越稳、成效越来越好,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反映“打得好”“还要打”“持续打”。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英明正确,契合时代要求,顺应民心民意,彰显法治权威,展现出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在专项斗争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利剑出鞘,与政法机关共同推动,发挥了“打伞破网”“六大作用”:
——攻坚克难的突破作用。这次专项斗争,既抓涉黑涉恶组织,也抓其背后的“保护伞”,攻克了黑恶势力赖以坐大成势、负隅抵抗的后台和靠山,破除了两者编织勾连的关系网,击溃了两者暗中构筑的各种防线,实现了案件查办的重大突破。
——整体推进的支撑作用。中央巡视将扫黑除恶作为重点巡视内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将中央巡视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作为重点督导内容,形成了巡视与督导共同推动的良好局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对接协同,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为专项斗争整体推进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惩治黑恶的震慑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政法机关,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反馈等工作机制,查处并公开曝光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给黑恶势力以强大震慑。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有3万余名涉黑涉恶犯罪分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深挖彻查的断根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大查处力度,讲究斗争策略,力求把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连根拔起。
——正风肃纪的警示作用。“打伞破网”挖出了一大批“官伞”“警伞”“庸伞”,彰显了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一查到底、一网打尽的坚强决心。不管“保护伞”潜伏多久、隐藏多深,终会受到严惩。这给广大干部敲响了警钟,起到了“查办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
——政治生态的净化作用。“打伞破网”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与“拍蝇”相结合,数以万计的涉黑涉恶“保护伞”被查处,党风政风民风明显好转,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快形成。
着力突破“打伞破网”的“六大问题”
专项斗争接下来面对的是深水区、攻坚期,还有许多难题等着我们去攻克,要求我们知重负重、克难攻坚。处在专项斗争攻坚阶段,“打伞破网”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务必清醒认识、高度重视。具体要正视“六大问题”:
——地域行业“打伞”不平衡问题。从地区来看,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保护伞”立案最多的省份与最少的省份差距很大。有的省份虽然查处的“保护伞”总量较大,但省内分布很不均衡,个别地市查处“保护伞”案件至今为零。从行业领域来看,打掉的“保护伞”涉政法系统的多,涉行业主管部门的少。“打伞破网”不平衡,专项斗争的整体效果就会打折扣。
——扫黑战果与“打伞”成果不匹配问题。有的地方打掉的涉黑组织多,但查处的“保护伞”少。有的地方查处的“保护伞”中低层级的多、高层级的少,与涉黑组织存在时间长、违法犯罪多、资产规模大、群众举报多不相匹配。
——“打伞破网”工作不深入问题。一些地方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深挖彻查不彻底。有的地方涉案公职人员抱团抵抗、压案不查。有的地方在中央督导之后,有“歇歇脚”“喘口气”的想法,持续攻坚的势头有所减弱。“打伞破网”不深入,“大扫除”就不会彻底。
——涉“伞”线索移送查办不协同问题。有的地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不健全,纪法协作配合还不够顺畅,对一些复杂案件没有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存在“两条线”、“两张皮”现象。
——履职执纪问责不严格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不认真履行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斗争进展缓慢,揭不开盖子、撕不开口子。有的地方执纪问责宽松软,打“官伞”“警伞”不力,问责“庸伞”也不力。
——“保护伞”线索核查不扎实问题。当前“保护伞”问题线索数量不少,但线索查实率不高。有的地方“一案三查”打折扣,对拓展线索来源重视不够、实招少,“保护伞”线索研判、核查还不够细致深入。
上述问题,尽管是推进中的局部问题、苗头问题,但如不引起重视,也会严重影响专项斗争深入健康发展。我们要抓紧研究对策举措,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决不能让点上问题扩散成面上问题、小问题发展成大问题。
从更高政治站位看“打伞破网”的“四大意义”
“打伞破网”是专项斗争的关键环节,我们必须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和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要求要深刻认识“四大意义”:
——“打伞破网”是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战场。专项斗争以扫除黑恶势力为切入点,刀锋所指是黑恶势力背后的不良政治生态,实际上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另一个重要战场。“打伞破网”,就是要向腐败问题亮剑,与“拍蝇”相结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努力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打伞破网”是破解历史难题的关键之举。一些地方黑恶势力打不尽、除不绝,陷入打一下、好一阵,停下来又反弹的“历史周期率”。其很重要的原因是背后的“保护伞”没打掉。“打伞破网”,就是要深挖黑恶势力滋生的根源,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根基,从根本上破解“黑恶势力犯罪屡打不绝”这个历史性难题。
——“打伞破网”是维护群众利益的根本要求。在专项斗争中,人民群众不仅关注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是否被绳之以法,还关注背后的“保护伞”是否被打掉,黑恶势力是否会借助“保护伞”卷土重来。“打伞破网”,就是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拿出决胜姿态和雷霆行动,同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斗争到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打伞破网”是检验各级领导干部敢于斗争、敢于担当的重要标准。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危害极大、影响恶劣。能否彻底摧毁其“保护伞”,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能力的现实考验,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斗争精神和担当魄力的直接检验。“打伞破网”,就是要以实际战果来激励斗志、弘扬正气,展示各级领导干部敢于斗争、敢于担当的精气神。
持续“打伞破网”的“四个加力”
当前,专项斗争正处于“深挖根治”的关键阶段,面临的困难更多、阻力更大。我们要有打硬仗、攻堡垒、啃“硬骨头”的准备,找准发力点,强化精准施策,推动“打伞破网”做到“四个加力”:
——在“保护伞”清零上加力。有黑必有“伞”是一般规律,扫黑不打“伞”,则后患无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要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对已侦破的涉黑案件,按照“存量清零”要求,逐案过筛,开展“回头看”。对没有打出“伞”或者打“伞”不彻底的,要借鉴其他地方纪法同步上案、提级查办、领导包案等有效做法,确保涉黑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无一漏网。
——在大要案督办上加力。目前,全国扫黑办已挂牌督办31起大要案,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期,针对云南孙小果案,全国扫黑办派出了大要案督办组,加大对该案的督办力度。下一步,全国扫黑办还要挂牌督办一批大要案,确保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彰显公平正义。
——在执纪问责上加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敢于较真碰硬,对揭不开盖子、撕不开口子的地区、行业、领域,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联合调查,推动执纪问责到位。
——在宣传舆论引导上加力。专项斗争在网下是法律仗,在网上是舆论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突出正面宣传,把握好宣传工作时度效,加大“打伞破网”先进事迹宣传力度,唱响正气歌。
促进“打伞破网”的“四个协同联动”
专项斗争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系统性都很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要密切配合协作,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努力夺取“打伞破网”压倒性胜利。具体要做到“四个协同联动”:
——在督导整改上协同联动。目前,中央扫黑除恶三轮督导已全部结束,各督导组给各省纪委监委移送了一批重点督办线索。各地正加紧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回头看”拟于10月中下旬起启动,重点对各地问题整改情况,特别是对重点督办案件和线索查办情况进行“回头看”。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将再杀“回马枪”,推动督导问题整改到位。
——在信息共享上协同联动。今年5月底,全国扫黑办升级了智能化举报平台,目前收到群众举报线索中50%以上的线索涉及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全国扫黑办将把经过核实的涉及腐败和“保护伞”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在完善法律政策上协同联动。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一道,就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目前,全国扫黑办正在推动制定“保护伞”认定等政策意见,近期将正式出台实施。
——在政法队伍建设上协同联动。专项斗争中暴露出一些地方政法队伍存在的严重问题,强烈警示我们:政法队伍从严监督管理刻不容缓,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永远在路上。要坚持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发力,加强警示教育,严肃执纪问责,完善监督机制,推动政法队伍整顿。同时,对受到不实举报的扫黑除恶干警,要及时为他们澄清正名,真正体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