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社评:丰县爆炸案罪犯必遭全社会唾弃

2017-06-16
作者:记者 来源:微信“环球时报”

江苏丰县15日发生致8人死亡、60余人受伤的爆炸事件,经公安机关认定,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警方的发布消息称,爆炸案系22岁的徐州市泉山区人许某某用自制爆炸装置所为,其已当场被炸身亡。

警方还透露,许某某因植物神经功能失调从一所学校休学后,在案发地附近租住打工,其租住房墙上多处留有“死”“亡”“灭”“绝”等字迹。

  这起爆炸行凶案令人发指。许某某为何要报复社会,尚需进一步调查,但无论他出于什么原因仇恨社会,如此作恶都不能被原谅。社会道义只会严厉谴责、唾弃之。

  凡是恶性报复社会的人,除了彻底的精神失常者,绝大部分都有生活中的各种不如意。在全世界范围内,概莫能外。然而个人的不如意完全不能成为杀戮无辜者这种极端犯罪的理由,为这种犯罪编织说辞,属于严重反社会的意识形态。

  ▲案发现场 丰县创新幼儿园大门

  前几年,互联网上常有人为极端杀人者开脱甚至叫好,这两年相关舆情好了很多。江苏丰县爆炸案今天被定性为刑事案件后,互联网对犯罪分子一片谴责之声,这是巨大进步。

  江苏丰县爆炸案昨天刚一发生,有消息称是煤气罐爆炸造成人员死亡,公安机关及时介入查清案情,并迅速对之做出“刑事案件”的定性。官方未做隐瞒和回避事情的性质,这有利于加强今后有敏感案件时人们对官方信息的信任。

  ▲公安人员连夜调查取证

中国是复杂的超大社会,为维护基层社会的有序运转,各地政府以及社会都做了大量的努力,但是意外事件有时还是会发生。我们须尽最大努力排除各种隐患,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也要能够用实事求是的态度面对国家的复杂性。

  中国各地的社会治安总得来看是向好发展的。对于不良苗头,国家有着充裕的抑制能力,对此人们普遍拥有信心。当舆论围绕治安和秩序的共识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坚定时,报复社会的极端案件所能找到的缝隙将遭到进一步封堵。

  ▲图为6月16日凌晨,丰县“6﹒15”爆炸事件第一次发布会现场

  解决基层问题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着力区。关于这一点,全社会从上到下也早已形成了共同认识,在严厉打击恶性犯罪的同时,相关的基层工作近年来不断推进,而且一直是舆论关注的主要焦点。

让我们的社会更安全,这是所有中国人的共同利益,也是大家的集体愿望。极个别作恶者害的是无辜人,犯的是众怒,他们无一例外都将被钉在道义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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