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基层治理创新不能搞形式
当前基层治理领域的创新很多,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治理领域的创新就令人瞩目,就成为政绩。近年来,浙江省在基层治理创新上特别积极,浙江不同市县在基层治理创新上相互竞争,成为重要政绩。前不久媒体报道:“总投资5692亿元,浙江共同富裕重大项目集中开工”,这既说明浙江确实很富裕,又说明浙江要将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向社会和治理诸方面。
遗憾的是,绝大多数基层治理领域的创新都无疾而终,即使被上级认可并在全国推广的基层治理创新经验,大多也停留在概念层面,很少真正可以为全国基层治理提供借鉴。其中原因大概有两点:第一,地方政府将基层治理创新当作政绩,试图通过刻意包装出创新品牌来获得声誉与好处,这个出发点就有问题。第二,浙江是中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即使创造出来基层治理经验,也往往不适合广大中西部农村的实际。
更重要的是,所有创新都是要建立一套更加“完美”且复杂的体制或制度,完美且复杂的制度是有成本的。没有利益支撑的完美且复杂制度就只可能挂在墙上,无法变成真正的实践,更无法为基层治理有效提供帮助。浙江农村有较为发达的经济条件和相对特殊的社会结构。浙江基层治理创新是基于浙江相对发达的经济基础,尤其是浙江民营经济比较发达,村庄往往有二三产业就业,有占相当比例的民营企业家,浙江干部和民营企业家将基层治理创新当作投资来做,浙江基层治理创新有可能做成。
在对创新基层治理经验的总结推广中,普遍存在脱离条件美化包装的问题,总结推广的制度越来越复杂,看起来很完美,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好,什么问题都能预防,结果却可能没有重点,不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完美制度脱离了条件,这样的创新往往在产生出来的地方就缺少生命力,又如何可能推广到全国去呢?
基层治理创新只应当是基层治理中遇到问题而进行的创新,不能为创新而创新。当前全国尤其是发达地区为创新而进行的创新,为政绩而进行的创新,为赋新词强说愁,创新本来就是包装出来的,却被脱离条件被到处推广,就变成对真正基层治理实践的严重干扰。当前时期,中国基层治理领域的所谓创新真的是太多了,出发点就错误的创新,还是少一点好啊。
2021年8月21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