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态与生机:重访20世纪四五十年代乡村妇女生活

2022-10-29 11:09:48 来源: 妇女研究论丛公众号作者: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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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丛小平老师的《自主》这本书,把中国革命中的妇女问题和从妇女视角探问革命如何深远地改变了中国社会风土的经验做了有机结合。某种意义上,这种“有机”也正是为革命所贯穿的中国20世纪历史实际有的一种样貌,不过在“告别革命”的思潮和妇女研究专业化的演进中,这种“有机”一度被割裂,甚而从人们的问题意识中消失了。就这一方向而言,丛老师的这一研究显然具有重要的拓进意义。阅读这本书我有很多收获和共鸣,尤其是有关抗战时期,通过对“封捧儿”一案的勾陈,解析陇东地方社会、妇女的生存状况与相关风俗,如何经由各种机缘和人的努力,进入陕甘宁边区的革命视野和司法实践中;丛老师描述从“婚姻自由”到“婚姻自主”的概念使用变化,对应的经验是其时的共产党在探索一种融合革命理念与中国乡土社会的情、理、法的法律。丛老师像一个手艺精湛的编织者,将许多线头交织成锦,细密深入,让这段对于中国革命特别关键,使得共产党得以真正扎根中国乡土社会、改造社会同时改造自身的边区建设时期的对后来的战争胜利和新中国成立都具有关键作用的历史经验,从妇女婚姻与革命司法的关系的角度,得到一个动态的、富有紧张感也非常有启发性的呈现。

  我这样的阅读感受,挪移了“妇女”在丛老师研究中更具主体性的位置。之所以如此,和我个人的如下经验有关。这些年在“北京·当代中国史读书会”与师友们研读20世纪四五十年代历史,探索“社会史视野下的中国现当代文学”(自2014年起,分别以赵树理、丁玲、柳青、李准和周立波为中心),慢慢对革命、革命经验的整理、革命的文学叙事之间既相互成就又布满各种曲折、各种遮蔽和误解的关系有了一些体会;我们渴求磨炼出把握“历史中活生生的人和他们的生活世界”的心觉、手感,以撑开历史与叙述之间的张力,以发掘那些对理解历史、思考今天的现实问题很关键却因各种原因落入了历史的黑洞的经验的认知价值,也发掘历史中人创造的寓于各种社会生活形式中于今天仍有意义的情感、文化与思想资源。在这样的状况下,因我敬佩的宋老师、宓老师、董老师等师友而接触妇女研究,还有这次读丛老师的书,以及自己通过“李双双”形象探索“20世纪五六十年代‘新型妇女’的一种生成史”的写作,我越来越意识到,从“妇女”出发对革命历史与文学的重新探究,对于上面所说的“撑开”与“发掘”具有的特别意义。特别是,革命想要推动的政治、价值如何进入民间社会,如何通过婚姻、通过最基本的生活与组织单位“家庭”进入世道和人心,其间的成就和问题又当如何衡量,“妇女”视角蕴含的能量很大;而如果能把其中的能量充分释放出来,对于我们思考立基于“历史中活生生的人”的中国革命与妇女研究所需的方法和意识,乃至在这些方法和意识下进一步生成更能有效应对中国革命中的妇女经验的理论,应能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就此,我想以书中的一处讨论为例,稍作展开。丛老师以边区高等法院档案中的案例为线索,参照明清以来陇东的地方志,提出了陇东乡村与妇女生存处境相关方面形成的一些情感、性的“开放”空间乃至习俗。比如,因特定的历史地理和性别比例,家长制下的陇东女孩并不被视为家庭的负担,“反而是一笔财富”;有些妇女在婚姻不能自主、不幸福的处境里,会以“找朋友”“搭伙计”“认干哥哥”等方式寻找情感与性上的补偿,而这些婚外性行为不像“逃婚”“逃妻”那么激烈、破坏性那么强,因而被村社默许接受,甚而形成了风俗;这里的妇女似也更敢于利用某些风俗(如“抢婚”)争取自己属意的姻缘。丛老师意识到,在这些不被正面讲述的情感、性的“开放”空间和风俗中,蕴含着陇东乡村妇女的某种“自主性”,这种“自主性”与革命想要推动的婚姻变革、移风易俗之间经历了碰撞、相互了解的过程,具有复杂的关系。1939年边区政权颁布的《婚姻条例》中的“婚姻自由”,来自“五四”启蒙话语与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解放话语,事实上,其对中国妇女生命状态过于单一的认定(父权制下被礼教束缚、受压迫),很多时候并不能有效涵盖、应对乡村妇女的生存实态与婚姻问题,甚而因“婚姻自由”被更多应用于“离婚自由”而带来诸多纠纷混乱。此时,恰恰是封捧儿缘于地方风土的“自主性”(主动与意中人商议“抢婚”,把自己从父亲的家里抢走)让一个婚姻诉讼案一波三折,而边区政权因慎重面对地方文化而创生了一种不同于国民党政权更依循西方“现代”的司法,可以说,是贴着乡土脉络以求“进步”的司法。也正是从这里产生了“婚姻自主”的表达:将边区政治上的“独立自主”精神延伸到婚姻改革,“将自主与当地妇女在追求婚姻、爱情上自发散漫式的自主性相结合,同时规范其散漫性”。

  从这里,我想,丛老师对中国20世纪婚姻“自由”“自主”概念从词源到相关历史—现实经验的梳理、辨析所内涵的重要理论问题,不只是这几十年来作为学科的中国妇女研究如何超克对西方女权主义理论的过度依赖,建构本土化的理论范式;如果从“如何处理本土经验”的角度探问,它还能帮助我们思考:中国革命话语、启蒙话语乃至中国文化的“大传统”话语,都有关于妇女、婚姻的系统深入的论述,却常常不能贴切妇女自身的观念感觉与经验来思考、认知妇女和与妇女紧密相关的问题。很多时候,不但这几种话语各自不能,几者相加也不能。进入21世纪以来,有不少研究者意识到启蒙话语、革命话语、大传统话语多与“上层社会精英”和受教育者相联系,开始尝试从不同的视域、路径,特别是进入从近代史到当下的乡土社会,力图把“民间”或底层的话语带进来。但究竟什么是“民间”?经由怎样的探访“民间”才能在中国革命与妇女的研究中形成有阐释力、有认知价值的话语?显然,丛老师对陇东妇女情感、性的风俗中蕴含的“自主性”及其与边区司法的关系的梳理,对这一思考方向极具启发。我们可以从中进一步思考丛老师著作所揭示的这一陇东的革命的遗产:就深入社会、面对具体的人做工作应有的方法和意识而言,陇东妇女的这类“自主性”既不全然是正向的,也不全然是反向的,它能否成为革命期待的“自主”,实更有赖于革命的司法者对乡土妇女生活“实态”的熟悉和同情,对其中蕴含的、通往人性中向上一面的“生机”无比耐心、细心的体察。或许正是无数这样的经验,悄然丰富、充实、细腻化了共产党之后总结为“三大优良作风”之一的“群众路线”的内涵与质地。

  如果我们把目光从陇东扩展开,会发现,陇东妇女这样一种情感、性的“开放空间”和风俗,在近代中国乡土社会中并不特殊,在具体的风土中有着多样化的存在形态;20世纪四五十年代革命政权与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所及之处,对这样的妇女与风俗的改造是强有力的。但这一牵涉观念、伦理和风俗许多层面的变革的“改造”,在四五十年代特别是新中国的历史和文学叙事中,往往是以一种并非正视了历史中经验实态的样貌出现。一定程度承载着复杂经验实态的女性,或被革命者过于概念化地直接仅视为反动政权、阶级、封建迷信、神权、族权、夫权的“受压迫者”;或成为被扭曲了心性的受害者;或写到有关经验,但不免于旧观念的“不洁”“不正常”之影响,往往将这些人安置于神婆、巫婆、地主的女儿等特定身份里。比如赵树理《小二黑结婚》(1943)中的三仙姑,年轻时为了排解婚姻苦闷而“仙姑”上身,在家里设神坛招揽村中男子,年老了还会觊觎女儿的心上人。这样一个人性设置有点极端的仙姑,作家让她在边区政权带来的新旧更生的氛围中(在边区政府被众人围观、笑话其老不羞)来改变。也有作家在新社会的蓝图中对这类女性寄予理解、同情,构想其“新生”的可能。比如柳青在《创业史》(1959)中,为一度想要“勾引”梁生宝的邻家媳妇素芳,在追溯了她因袭自不幸的父母的“精神奴役创伤”后,帮她耐心寻找在合作化带来的新的生活形式、人与人新的支撑关系中,一个本性善良的苦命女子自立自尊地生活的可能性。又如周立波《山乡巨变》(1957)里写“名声不好”的淑君妈妈用远景淡描,并不多写她的过去当下,但写村人和干部都并不歧视她;更重要的是,用各种灵动笔法写女儿淑君的大好青春,过于美貌和过于活泼也不会让她走向(在旧社会则很容易走向的)母亲的道路。周立波不像柳青那样,以一种结合了心理分析与现实主义的缜密书写为素芳铺设通往新生之路,但从周立波对家乡妇女既饱含喜爱、同情又不无乐观、风景化的书写中,我们仍可以追索,那时那地,是什么样的情感、意志和环境,在托住这个因为“爱笑”和她母亲的“名声”而时不时引起旁人不好联想甚至冒犯行为的姑娘?

  以上所述几位跨越着“新旧中国”、书写乡村卓有成就的作家,对妇女命运的关切、设想各有其路径和特点,但可以说都更偏于从革命带来的新环境,也即外部条件来看(虽然这是极其重要的);对这些十几岁就离开乡村去读书、参加革命、经历战争的“共产党员作家”“战士作家”来说,更内在地感受乡村妇女的经验与感觉的“实态”,贴着她们“旧”的身心中的生机来创生“新”,并非易事。柳青那样用心、用力于素芳的身世和心理,素芳却更像是从现代文学“精神奴役创伤”和俄罗斯文学“受侮辱与受损害者”中走出来的素芳。

  整体来说,从20世纪四五十年代到60年代,革命历史的叙述逻辑越来越建立在对“旧社会”的决然否定和新旧对比之上,而我们从丛老师所分析的陇东妇女的“自主性”与革命司法的互动,以及上面所提的文学作品对这样妇女的书写,可知五六十年代对刚刚过去和正在发生的革命经验的整理和讲述逻辑,正在错失许多能帮助我们思考、进而资源化的经验——革命是如何扎根社会、如何触发人的生机脉络的。使得时至今日,当许多人怀念、遐想新中国成立初期热情、朝气、昂扬的社会风气与人的精神面貌、道德状态时,我们仍有必要做细致的追索:热情、朝气、昂扬是怎么来的?被革命叙述笼统指称的旧社会的“旧”状态到底包含了什么?群众除了承受苦难的坚韧和“善良”,其能够被革命和社会主义激发、调动、通向“新的人间、新的人”的内在生机和活力,和“旧”是不是一种更为复杂的辩证关联关系?

  就此,我想沿着“自主”的问题,就之前通过“李双双”形象探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新型妇女”的写作的一些感受,以及在这过程中涉及但未及正面处理的历史材料,做进一步的分析。

  当年由李准写于大跃进时期的小说《李双双小传》改编成的电影《李双双》(1961)上映后,喜旺说他和双双的一句台词——“我们是先结婚后恋爱”成了流行语,某种意义上,这是(没有赶上婚姻自主、“自由恋爱”的)一代人表达时代变迁中的理想婚姻生活的语言。这句话蕴含着几层可追究的意思。第一,婚姻的“自主”与否,并不是过上幸福、充实的家庭生活的充分条件。第二,如果我们把“自主性”不只理解为“自己做主”,也延伸理解为一种建设生活、情感的能动性和能力,在四五十年代的社会变迁中,一个普通妇女可以怎样获得生活、生命更多层面、更丰富层次的“自主性”?或者说,这新的“自主性”,只是(通常历史和文学所叙述的)革命、社会主义的新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带来的吗?还是这新的“自主性”也来自她被旧的生活所塑造的身心中某些不能简单判定为“好或不好”的性格、能力乃至心性的焕发?这二者之间,是否有尚未被充分意识、被耐心深描的关联?第三,就此而言,相关文学、文艺能起到什么积极的作用?为了使得相关文学、文艺这一意义上的认知价值得到充分开掘,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应该有怎样的探索和开拓?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李准不只写了一个李双双,而是写了从姑娘到媳妇、到老婆婆众多动人的乡村妇女“新人”。历史事实也是,从土改、合作化到公社化的变迁中,有众多乡村妇女被召唤、改变,被委以责任。在李准的笔下,与同时期的乡村男性干部相比,妇女干部更善于用一种有原则也有容让的、知心的方式来推动工作。而这无疑对追求既有明确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理念和要求,又努力让个人在这样的要求中不被压抑生机,而能得到生活、生命的滋养的集体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周立波《山乡巨变》中的邓秀梅、盛淑君形象也透露出这样的感觉,但李准的书写则更把这些感觉扎扎实实地落在了对具体生活、工作的描写中。就是说,相比柳青、赵树理、周立波这些从学生时代即投身革命的作家,出身于1948年才解放的洛阳孟津的小地主家庭、新中国成立后才“参加革命工作(银行职员)”、开始创作的李准,却对妇女的“解放感”,或者说对妇女解放的政治有更多认识、想象,也更能落实于笔下的生活世界。特别是通过“李双双”从小说到电影到豫剧的改编,可以看到李准有一种意识越来越清晰起来:妇女解放不只是通过参与社会性劳动实现“经济自主”、提升了地位——这是“大跃进”时期所谓“妇女能顶半边天”的通常理解——在他笔下,“妇女的解放不只是妇女个人的解放,也是能改善乃至重塑夫妻、邻里、集体化时代的村庄中人与人的关系的重要力量,进而,也是让集体能够更合情理地运转,让集体生活、集体成为更有助于人们伦理关系变得更为密切的媒介的重要力量”。

  那么,李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有别于周立波等革命作家的“妇女解放”的意识?他笔下那些生动又亲切的妇女“新人”、那影响了几代人的李双双,到底怎么生长出来的?在《李双双小传》中,时代氛围让李准使用一种通行的阶级的、反封建的叙述模式讲述双双的身世,这种模式与语言让他无法正面、展开地整理自己对“从前”乡村妇女生活、情感和精神的把握。而李准没有讲出来的,在他的妻子董冰所写的回忆录《老家旧事》中有诸多可以追踪的线索。这本书实则是一个北方普通乡村妇女20世纪30-80年代的生命史。尤其是时间最远却记忆最鲜明细腻的记叙她从一个记事儿的小闺女开始、在洛阳县邙山脚下的小村庄的生活的部分,是非常好的20世纪三四十年代河南农村妇女的生命史文学。我们来看其中一则对乡村妇女的“迷信活动”的记述。1943年,14岁的董冰跟着母亲参加了一次难忘的“下神”活动,她这样讲述“神婆”:

  杨岭村有个女的是我三嫂的好朋友,人可胖,浑身圆乎乎的,脚有点大。这人很开朗,爱说笑话。别人给她起个外号叫“大脚虫”。她敬的神是“西天大圣”,她经常去三嫂家,因为那时农村太苦焦,敬神不光是迷信,也是她们的乐趣,一种精神寄托。她一去就住几天,玩个够。早晚她来嫂嫂家,都会告诉我妈,要去跟她玩几天。到那里是很快活的。那“大脚虫”特别会玩,能说会唱会笑,还会顺口溜,能成夜唱。她下神时嗓子很亮,对神还是很尊敬的。

  一方面,董冰感受到,因为接连失去子女、差点“傻了”而开始敬鬼神的母亲和许多因困苦而信神的妇女遭受了更多物质、精神的盘剥,所以她认同革命的说法“农民在旧社会受神的压迫是很重的”;另一方面,她也体会到,“装神弄鬼”有时候对这些不幸的乡村妇女、对她们“苦焦”的生活是一种宣泄、一种娱乐、一种交往,有真实的“乐趣”。如同陇东妇女以“搭伙计”来寻求情感补偿一样,“迷信活动”也可以是乡村妇女遭受的一些很难用阶级压迫、父权夫权压迫来解释的不幸和“苦焦”的一种慰藉和补偿。乡村妇女的这类的情感、精神创痛,在一些革命和文学叙事里并非没有被意识到。周立波《山乡巨变》里的村干部李文辉,讲述他的妻子接连生四胎,“救了两个,走了两个”,“她在月里忧伤了”,成了病;周立波也让我们随着入乡干部邓秀梅一起,耐心倾听盛家翁妈讲她的八次生女一个没留下的惨痛故事。但是这些革命男性作家,即便如周立波这样有一种情感上的敏锐、纤细,能体贴这样的苦痛,却仍然很难进一步体会这样的经验和处境对于妇女的心性意味着什么,也就很难通过文学书写有意识地从苦痛内部寻求改善、改变的生机。

  回到董冰讲述的“下神”活动中,妈妈以为“今晚上是玩的,没正事”,“大脚虫”却为她召唤来了死去多年的大儿子,慰藉来得突然而又仿若寻常。这一场作为“玩”的“装神弄鬼”,寓乡村妇女的苦难、宣泄、宽解、娱乐于其中,透露了乡村妇女生活中一种不容易被后来的革命历史和文学所知、所讲述的“实态”。而我们从这样的“实态”中,可以感受、体察的生机是什么呢?显然,一方面,它帮助我们在生命的意义上更深体会此后妇女“解放”的意味;另一方面,如果站在故事中的董冰——那个14岁小姑娘的身心里去想,这样一种生活实态,可能是让乡村姑娘中那些敏感的、聪慧的、软心肠的,对妇女的生命苦痛也好,对人与人之间的质朴又幽微深刻的情感连接也好,有着更为丰富、复杂的感受,从而有助于涵养出李准笔下女子的“灵透”。这样的女子,在若干年后长大成人,进入合作化带来的新的、更鼓舞人的公共空间,其身上的这些品质在有机会承担一些工作和责任时,会得到快速的充实、磨炼和成长。相当的意义上,这样的“灵透”过去在家庭里可能只是家庭范围内的善解人意,现在在集体的工作里则会成为既独当一面又能细心体察应对各种工作烦难和人心波动的能力。由此回到李准笔下,看到《不能走那条路》中的秀兰、《白杨树的》中的凤英、《农忙五月天》中的东英、《耕云记》中的淑英……这些在工作中总是能“四两拨千斤”的女性,我们就更能理解,即便是年轻的女孩子、女团员,相比同样有“进步观念”的男青年,为什么就更能对人体谅,更能以宽让、知心的工作方式来推动工作,能让合作化政治推动的新的“理”通过各种“情”的浸润和引导来更深抵达人心。

  今天宋少鹏老师的发言,提到妇女工作机制、革命文艺机制都是革命的有机部分,确实,尤其是在延安文艺座谈会讲话后,以好作品“服务”政治、介入社会改造是诸多作家的自觉追求。也因此,文学和政治的关系绝不是“传声筒与否”这么简单。丛老师分析的封捧儿/刘巧儿,和李双双这样的形象的生成、演变与接受的历史,都是“既正面彰显着新中国意图建构的政治、文化意识与相关价值形态,也因妇女维度的特别性和艺术家们的责任心、敏感、才能而格外富有张力”。从赵树理、周立波、柳青到李准,在这些有深厚的革命、生活经验和文学功力的作家笔下,20世纪四五十年代乡村妇女生活的“实态”是经过重新编码的,但并不简单意味着是配合政治图谱的“失实”,其中实常常蕴含着对乡村妇女生活实态的用心理解,对其中蕴含的“生机”的敏锐捕捉。也就是说,面对这样的书写,需要一些特别的意识、方法和努力,才能帮助我们抵达通过档案和革命史论著不容易抵达的地方社会与底层妇女至深的生命、心灵与精神状态,进而加深对革命经验里那些缺少正面整理却对把握“革命如何改变了社会、改变了人”相当重要的层面的理解,而显然这样的把握对我们今日思考何为更贴合中国人生命、身心需求的现代中国社会,依然具有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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