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的中国社会巨变中,彭真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不懈奋斗,始终站在党和人民事业的最前线,一直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创造性地执行党中央的一系列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党和人民事业鞠躬尽瘁,谱写了壮丽人生篇章。
“改造旧社会,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
全面抗战爆发后,彭真全力协助刘少奇建立、巩固与调整北方各地党组织,调配干部,并参与部署在华北敌后创建根据地、开展抗日游击战争等工作。1938年后,彭真任中共中央北方分局(后为晋察冀分局)书记等职,他同聂荣臻等一起领导开辟和建设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的工作,受到毛泽东的高度评价。
1938年9月,彭真第二次到延安,参加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在会上作了关于晋察冀边区工作的报告。他结合晋察冀党的工作实际,强调了党的独立自主原则的正确性,并赞同毛泽东对形势的分析。彭真的报告,在会上反响热烈,受到高度赞扬。会议期间,彭真撰写了《论晋察冀边区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重大成就》一文,发表在《解放》杂志第55期上。
◆彭真
会议结束后,中央任命彭真为北方局委员、北方局晋察冀分局书记。
彭真同聂荣臻、程子华等同志一起,对晋察冀地区的党政军民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发展、巩固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创造性地执行党中央关于抗日战争的战略方针和基本政策,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提出并实施了根据地党的建设、政权建设、武装建设以及土地、经济、劳动、金融等方面的政策,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北方分局关于晋察冀边区目前施政纲领》。他明确提出“要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根据地“改造旧社会,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经过1939年、1940年两年的发展,晋察冀边区已按照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模式建立起一个崭新的社会。彭真和聂荣臻等领导的晋察冀根据地,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敌后创建的第一个抗日根据地,被党中央誉为“敌后模范的抗日根据地及统一战线的模范区”“最进步的模范的抗日根据地”。
◆1940年,彭真在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留影。左起:聂鹤亭、萧克、陈伯钧、彭真、舒同、黄敬、朱良才、陈漫远。
1941年1月25日,中央决定让彭真回延安参加七大,彭真于5月上旬到达延安。根据中央的安排,他从6月4日至8月21日,就晋察冀边区党的工作和各项具体政策,分7次向中央政治局作了汇报,内容包括边区内部各主要阶段在抗战中的政治动向、政权建设、劳动政策、土地政策、经济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党的建设等。
毛泽东每次都到场听取彭真的汇报,一边听一边还作详细笔记。毛泽东赞扬他的报告“是马克思主义的”,认为晋察冀边区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执行了一条活的马克思主义的路线。毛泽东还建议彭真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整理成《关于晋察冀边区党的工作和具体政策报告》,印成小册子发到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国各地。
“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谁掌握了真理,谁说得对,就听谁的”
彭真一再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工作路线,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二者是统一的。要做到实事求是,一个人坐在屋子里苦思冥想是不行的,必须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各种意见,特别是反对的意见,践行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经过反复比较,集众思广众益。
坚持实事求是,作为彭真的坚强党性和高尚品德,在“文革”暴风雨来临之际,越发显得光彩夺目。在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面前,他顶住巨大的压力,毅然挺身而出,为罗瑞卿说公道话,就是突出表现。
1965年12月8日至16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解决罗瑞卿的“问题”。1966年3月4日至4月8日,彭真参加审查罗瑞卿“问题”的中央工作小组会议,为领导小组成员。在会议揭发、批判罗瑞卿的“错误”和中央工作小组起草向中共中央并毛主席《关于罗瑞卿同志错误问题的报告》过程中,彭真一再讲,要实事求是,有一条是一条;是三分错误不讲七分,不讲过头话;批判会上的发言,不是每一句都是结论,做结论时要考虑事实有没有出入,根据够不够。如果讲的都是结论,还要工作组做什么!罗本人如果认为材料中个别的事实或者若干事实有出入,能举出事实和证据,我们可以把它取消。针对会上一些发言对罗瑞卿的“问题”无限上纲上线所表现出来的过激情绪,彭真告诫说:现在愤慨的人,将来冷静下来会后悔的。
◆1965年1月,彭真(左三)主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在当时那种很不正常的政治氛围中,彭真还能够如此勇敢执着地坚持实事求是,实在是难能可贵,令人敬佩。
后来有一次,彭真对身边工作人员说:“‘文革’前夕,我说‘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惹了大祸。至今,我还坚持这个观点。从党内讲,同志之间,从国家讲,公民之间,不论年龄大小、资历长短、地位高低,应该人人平等,是就是,非就非,谁掌握了真理,谁说得对,就听谁的。不能以人废言。如果不是这样,谁的官大,谁就‘正确’,就听谁的,还有什么民主?还讲什么实事求是?那是封建专制,皇帝老子一句话,就是‘金口玉言’嘛!”
1990年5月18日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成立后,德高望重的彭真担任研究会名誉会长并为大会写了贺词,使大家很受鼓舞。研究会成立后开展的首个重要活动,即组织纪念建党69周年座谈会,彭真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
彭真从什么是延安精神入手,着重讲了实事求是的问题。他的讲话不仅有很强的理论性,而且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这只要把他的讲话与当时的国内外形势结合起来,就可以看得很清楚。其中精辟透彻阐发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实质及如何做到:“什么叫实事?实事就是客观的实际情况。求是,就是找出事物本身固有的规律。实事求是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经过头脑这个加工厂,产生主张、意见,产生路线、方针、政策。主张、意见等是对是错,要用社会实践来检验。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怎样才能从实际出发?还是毛泽东同志那个话,不作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管是谁,不论他多高明,没有调查,没有系统的调查,就不可能了解实际、了解社会,处理问题就不会完全对。怎样调查?调查要达到什么目的?调查不能是在屋子里把结论写好了,出去找点例证。调查的目的就是了解现实。什么现实?是客观的现实,不是主观的现实;是全面的现实,不是片面的现实;是本质的现实,不是现象的现实。”“怎样达到对事物客观、全面、本质的认识?还是毛泽东同志讲哲学讲军事时讲的那番话,要解决一个问题,就要详细地掌握材料,‘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
接着,彭真又引用我党民主革命时期,根据客观实际的变化而不断及时调整政策,从而保证了革命取得胜利的大量事实,说明“是”是根据“实事”变化而变化的,而“我们发扬延安精神,是为了解决现在存在的问题。现在的情况和延安时期的情况有很多不同了,要根据现在的‘实事’去求现在的‘是’”。
“一切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彭真对人民群众始终充满着无限的爱,无论战争年代还是建设时期,他都矢志不渝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我们党成为执政党后,他更加强调在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等中都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并且把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同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统一起来,认为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才能做到实事求是;脱离群众,必然脱离实际。他把这个问题看作是一切工作成败的关键所在。
1961年,彭真在担任北京市委书记兼市长时对北京市的干部们说:“我们的党,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为劳动人民服务的勤务员。我们不是官僚,不是剥削者,也不是创造这个、那个的上帝、菩萨、神仙。我们是人民的勤务员。”直到退休,彭真还讲,“我们是人民的一分子,是人民的代表,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人民的公仆,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领导建设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是事物的本质。”他是经常这样说的,也是长久这样做的。
◆1960年5月1日,彭真和邓小平在北京景山公园同群众一起庆祝国际劳动节。
1961年初春,日理万机的彭真驱车到京西门头沟煤矿生产第一线调研。他顾不上休息先听取了矿领导同志的汇报,又同几位生产段长和老工人座谈,详细询问生产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当知悉井下工人由于吃粮困难而产生浮肿现象时,他马上让秘书记下来,并深情地说:“井下工作这么苦,吃不饱可不行。”翌日彭真深入井下调查。年近花甲的他在阴暗潮湿的巷道里边走边看边问,当看到工人吃着既凉又硬的干粮时,对陪同的矿领导说:“你们应该想想办法,安排好井下工人的吃饭和饮水问题。”
1962年,彭真谈到我们党执政后一些党员干部的变化,强调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他说:“群众路线,大家都很熟悉,就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和依靠人民群众。要党、要政权、要干部做什么?就是为人民服务。如果为了个人,为了小集团,那与国民党有什么区别。过去革命战争时期,我们搞地下斗争、根据地斗争,如果同人民群众联系不密切,就要受挫折,就要掉脑袋。现在我们党取得了胜利,取得了政权,有些同志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官僚,成了人民群众的老爷。他们忘了自己是人民的勤务员,忘记了要和群众打成一片,忘记了办事情要依靠群众。特权的形成,就是不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一员,不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勤务员,而把自己看成了群众的老爷。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不但会使我们脱离人民群众,而且会断送一部分干部、党员,甚至断送革命。”
◆1962年,彭真在山西。
1990年,彭真又指出:“这些年来,我们党传统的群众路线被削弱了。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有事认真地耐心地同群众商量,依靠群众自觉自愿地去办。我们执政以后,这方面自觉不自觉地削弱了,放松了,自上而下的多了,自下而上的少了;有些事情应该办,但没有很好地同群众商量。”
当年4月,彭真在玉泉山写了一个条幅给他的原机要秘书,上书“一切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这14个大字,以教诲、勉励、督促秘书做好人民的勤务员。
“毛主席的历史功绩不容否定,毛泽东思想永远是我党工作的指针”
在大是大非面前,彭真总能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辩证、客观、科学地看待问题,尤其是对待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同志。
在延安,毛泽东研究哲学和战争学并把哲学研究的重点放在弄清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问题上,还逐渐研写出《实践论》和《矛盾论》。彭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很感兴趣。他结合中国革命的经验教训及自己的体会,认为毛泽东阐明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比较通俗,简单明了又很深刻,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他从那时起就得出一个结论: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当之无愧的领袖。并正式使用“彭真”这一名字。他说这是取“澎湃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所代表的革命真理”的意思,足见他对毛泽东的崇敬。
◆1966年至1975年间,彭真始终坚持研读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历史书籍。
彭真是从“文化大革命”开始就被打倒的党和国家领导人。1966年,“五一六通知”的下达,就是他蒙难的开始。彭真后来说过:“‘五一六通知’就是整我的,但我还是举了手的。我那时觉得主席还是对的。后来我被关在监狱,反复想,我做得不错呀。我想,共产党、毛主席总有一天会再来找我的,这些事历史上都有,错了的又给平反嘛!”
彭真恢复工作后,1979年4月5日至28日,在出席京西宾馆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不少同志认为他会讲毛泽东的错误,因为他的冤屈实在是太深了。但彭真却明确表示,这时候必须科学地、全面地、准确地认识和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必须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
事实上,彭真从不以个人的遭遇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他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没有毛主席,我们不可能在一九四九年就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毛泽东同志是我们的领袖,对毛泽东同志必须全面看,在我心目中,毛泽东同志永远是我们的主席。”
据彭真秘书回忆:有一天,秘书向他汇报有些同志对他在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评价有些议论。
秘书说:“有些同志反映,你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整得那么惨,复出后又高度评价毛主席和毛泽东思想,使人感到不理解,你这是何必呢?”
彭真说:“不能这样看问题。不错,我在‘文化大革命’中失去自由十二年多,监禁、坐牢九年,流放三年多。就个人讲,我就那么痛快?我就没气?但是,总结教训,那就不仅是个人的问题,教训要深刻得多。作为共产党员,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今后我们举什么旗?我看,只有毛泽东思想这面旗帜能够凝聚全党、全国人民。我们说的毛泽东思想,就是七大讲的,是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中国的问题。这面旗帜能丢吗?丢不得!如果丢了这面旗帜,必然造成混乱。”
◆1954年10月1日,彭真陪同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检阅。
秘书回忆说:1980年初,有一天谈起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彭真说:“高举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与对毛主席的个人崇拜,是两码事。旗帜就是方向,一定要举;丢掉这面旗帜,就会迷失方向,党心民心会乱,那还得了?个人崇拜不是好事,不光误党误国,还可能把被崇拜的对象推向反面。不过,对个人崇拜,也要历史地看。讲对毛主席的个人崇拜,就不能把账都算在毛主席头上,我们这些人都有责任;扪心自问,我不是一个盲目迷信的人,但我就是崇拜毛主席。打个比方,一件事情来了,如果主席与少奇或者总理有不同意见,我很自然地就赞成主席的意见;如果是少奇与总理有不同意见,那就不一定了,在这件事情上,我可能赞成少奇的意见,在那件事情上,我可能赞成总理的意见。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心态?这是因为,在党的历史上,几次重大关头,毛主席的意见开头多数人不赞成,他是孤立的,但最终的事实证明还是他正确,他高明,他站得高、看得远。这样一来,对他的个人崇拜就逐渐形成了,我也不例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针对当时社会上有人诋毁毛主席,否定毛泽东思想的言行,彭真旗帜鲜明地说:“毛主席的历史功绩不容否定,毛泽东思想永远是我党工作的指针。毛主席的一生是伟大的,他在我国人民心中享有崇高的威望。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这样大的一个政党,没有一面旗帜不行。”
到了20世纪80年代的中后期,面对社会上某些人全面否定毛泽东、否定毛泽东思想的自由化思潮,彭真旗帜鲜明地指出:“对毛泽东同志,应当全面地来看。所谓全面,就是历史的全面,现在的全面和未来的全面。”
1991年6月,彭真在同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的负责人谈话时,再次胸怀大局高瞻远瞩地强调:“要永远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旗帜,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阵地,英勇地奔向共产主义社会。永远不要忘记,我们今天的革命成果是两千万烈士流血牺牲换来的,我们要切实负起责任来,一定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反对任何人搞特权的思想武器”
彭真在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时,明确指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们全体人民、全体共产党员和革命干部的口号,是反对任何人搞特权的思想武器。共产党员和革命干部,在法律面前只有带头、模范地遵守法律的义务,决没有可以不守法的任何特权。对于违法犯罪的人,不管他资格多老,地位多高,功劳多大,都不能加以纵容和包庇,都应该依法制裁。”
◆1979年6月,彭真与出席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北京市代表在一起讨论七个法律草案。
新中国成立尤其是进入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后,彭真就认为,为适应这一历史性转变,必须把法制建设提上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他指出,革命战争时期斗争的主要方式是军事斗争和群众斗争,那时只能根据党的政策办事,根据地的政权也有一些法,但有限,也很简单。现在,彻底消灭三大敌人残余势力的社会改革运动已经大体上结束,今后必须加强法制,完备法律,才能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国家当前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制定法律。为了加强法制建设,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他就亲自抓立法工作。结束“文化大革命”后,从1979年2月至1988年3月,在彭真主持下,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进展。我们国家不仅制定了一部好宪法,而且制定了刑事、民事、诉讼程序和国家机构等方面的一系列基本法律,以及一批经济的、行政的重要法律,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国家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过去那种无法可依的局面已经有了根本改变。
彭真强调立法工作要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并且以我们的社会实践来检验。他总是说,立法要吸收古今中外对我们有用的好东西,解放思想,百家争鸣,但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实际,根据我国的实践经验,基础是本国的实际。因此,立法必须很好地进行调查研究,特别是对重大的、有争议的问题,更需要充分进行调查研究。彭真强调,立法要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根据,脑子里要有工人、农民,要面向他们,为了他们。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人们之间也会有这样那样的矛盾。有关的立法就是要对这些矛盾划一个合理解决的界限作为准则,要在矛盾的焦点上划杠杠。对单位、个人在社会生活、经济生活中发生的矛盾,都要在与宪法、与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抵触的前提下解决,都要以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为依据。
◆1982年11月,彭真主持宪法修改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并讲话。
彭真反复讲,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领导人民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经过十年内乱得出的结论。党章这样规定,宪法也这样规定,这就解决了过去我们国家所没有或者没有明确解决的问题,就解决了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这个关键问题,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针对有人提出,是法大还是哪级党委大、哪位首长大的问题,彭真说,我们的法律是党和国家的方针和政策的定型化,它是党领导制定的,是经过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的,是代表党和全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党员服从法律,就是服从党的领导,就是服从全国人民。坚持党的领导,遵从人民意志,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是一致的、统一的。党委应当把确保法律的实施提上党委的议事日程,检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特别是要坚决纠正违法行为,这对保证法律的实施具有决定的意义。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保证法律实施的一条基本原则。彭真早在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发言中,就对这一原则作了深刻的阐述。1982年宪法恢复了1954年宪法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彭真反复强调,对于违法犯罪的人,不管他资格多老,地位多高,功劳多大,都不能加以纵容和包庇,都应该依法制裁。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法院依法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管你是什么人,都要服从法律,在法律面前不承认任何人有任何特权。1980年,彭真担任“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主任,在领导审判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工作中,他提出必须严格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划清路线错误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的界限。特别法庭只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不审理路线错误,不解决党纪、军纪、政纪问题。党内犯路线错误的,一律都不能判刑。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彻底查清林彪、江青集团的罪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这一举世瞩目的审判,树立了我们党和国家严肃依法办案的历史性的范例,经得起历史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