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有着诸多的含义,科学研究用形式逻辑推理中,使用的概念为主观见之于客观,实践本质,包含人类大脑外部的客观世界,对大脑主观世界产生信息的依据,一切信息来源于人类实际地干,属于力学现象,属于必然。和包括主观世界意识指导员对于客观世界的人为改造。
实践,人们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客观存在的物质性、力学性(种地、制造机器等)社会性活动。
实践(老百姓简称‘实干’)。实践的基本特征:客观性、能动性、有长期的社会历史性。
实践的本质,基本形式:人类的能动性力学现象。在大脑之外进行(否则叫做思维、推理等等)
实践范围:例如,自然科学、社会学、技术、经济、政治、军事、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司法、社会治安、社会管理、社会交往、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基本活动。
实践有着诸多的含义,经典的观点为主观见之于客观,包含客观对于主观的必然及主观对于客观的必然。
总而言之,实践概念包括三方面基本内容:
①生产(人类为满足其生活条件而改造客观现实世界,的能动性活动。[注:而自然现象与非人类没有‘能动性活动’(例如自然界现象,地震、动物搬运和保存食物等力学现象虽然能够改天换地,不属于‘能动性活动’)
②人类处理社会关系的过程(调整和改革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为和谐目的,的大脑外部的活动)
③科学(探索、寻找宇宙间普遍规律的力学活动,为得到理论,的能动性实践活动。科学,属于动态的实践与思维的长期互动过程,科学,不单指静态的教科书等知识性的静态信息)
在恩格斯著的自然哲学中,揭示人的思想产生于劳动,即人的主观意识产生于人的实践行为,同时人的主观意识反作用于客观存在。马克思,主要强调人的社会实践,强调实践的社会性。强调人的社会意识具有的生产力历史性、阶级性,社会意识、生产力都是由物质规律决定的,辩证的。
人的主观与客观存在,本源都是物质的。主观、客观是认识论上的区别,其为相对于产生实践实践的当与大脑外部的‘内、外关系’之内、外的两个分别进行的定义。毛泽东的《实践论》的描述,其基础为,唯物论及辩证法两者总体的推理性认识。《实践论》强调实践的主、客观矛盾发展对于认识及再实践的认识的发展过程。认识上升到理论有指导实践成功的作用。在当代以来聪明科学家强调实践与理论的互动性共同协作对于寻找和发展理论有重大作用。理论,包括有适用范围才能够成立的相对真理(例如三角形内角和),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终极真理(例如勾股定理)。数学函数的证明,用‘数学归纳法’也离不开‘‘双检验’:‘用实践检验命题加上用真理把关证明命题才能够下正确的终极结论’,此正确的方法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得到了许多的定理和定律,群众简称为‘双检验’法。聪明人在自然科学中、社会学中不断寻找和发展理论,也经常用此法, 因为实践本身无逻辑性,故施加结果虽然可以提供研究大方向的参考,但是不能覆盖就会被研究的命题的全部内涵,故必须加上理论的全部覆盖命题的无穷无尽的内涵的把关证明,才能够得到可靠的结论。不能搞[唯一用实践按照命题做的结果,是否完全符合命题的预言?去判断该命题是否正确?]的‘践标’法下终极结论。施加只能够用反例(一个及以上)推翻命题。而不能够用有限的例子代替理论的证明去建立理论。因为违背哲学心的“整体大于局部”和形式逻辑的排中律。而形式逻辑其是处理信息、判断信息是否有正确,的重要的理论工具。其在哲学之上,可以判断人为建立的一切信息是否完全正确。
具体人属于抽象人类整体,整体与局部都是为宇宙中的客观存在,人本身属于物质,是具有特定意识体存在的客观物质。人内在矛盾的包含一对物质矛盾:意识本体不一定总是正确。与客观存在质的描述双方有时会有矛盾,例如错误的地心说霸占人类头脑长大1300多年。可分为个人主体的意识与自然规律的矛盾。与社会主体的人类内在(有阶级性的人的观点不同)与外在矛盾(人类大脑中的意识与大自然规律不完全符合或者有矛盾)。由于这些矛盾,往往是人的若实践单一建立的意识不可靠!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主要是研究社会学的,人类社会矛盾的得到解决问题多探索与对于自然的解放探索的方法。当代马克思主义对现代科学及社会发展进行新的发现与探索,在个人与个人的内在矛盾性实践领域,进行广泛探索,汲取资产阶级学者的符合规律的前人有益研究成果,进一步扩大研究范畴,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进行了全面丰富的发展。特别是毛泽东思想。
实践观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指人(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是人所特有的能动性的对象性活动。对实践本质的这一理解和规定,包含了两层相互联系的含义。
第一层含义
实践的第一层含义,指实践只为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首先肯定了实践活动的对象性质,即它是以人为进行实践的主体(主人翁),这与世界上任何事物为对象(客体)的现实活动,和小动物无师自通地适应自然而生存的活动(例如造林与松鼠储蓄松果长出树林)不同,人的实践活动具有有目的的“设计”自主性。实践的自主性表现在,人通过实践不但能认识客观规律,而且能利用,客观规律(大脑转变为信息而成为理论),使客观规律能够得到人使用,从而使物按人的目标方向发生改变,制造出机器和得到粮食丰收等,达到物被人所掌握和占有的目的。同时,实践还具有“力学”创造性,它用牛顿定律、相对论得到理论创造出,自然规律本身无法自动产生的物,计算机、房子等等。人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本质是创造。若没有创造,就不能形成适合人类幸福生存和发展的现代化世界。实践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共同体现了人的主体性特征。实践是由人发动的,同时又是为了实现人的活动目的,实践使人与物的关系由原始社会以前物支配人变成人支配物,由此确立了人对自然界的主体地位。在实践中,人按照对事物运动规律的认识—理论,可成功率很大地改造世界,把物塑造成适合人占有和利用的好形式,充分显示了人主体的能动性。同时,人在实践中得到理论,自觉地把自己和自然界的小动物本质区分开来,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具有先进性主体意识。实践的不断进行,既是人的主体性不断发展和提升的过程,同时也是人的主体意识得到不断提高和弘扬的过程。
第二层含义
指实践具有物质的、客观的、感性的性质和形式,首先把实践作为人以"感性认识"的方式把握客体的活动,用以区别人,以精神的、观念的方式把握客体的活动,(如认识、理论探索的参考性依据等)。在这种区别中,实践具有可以直接把理论[(很正确)、命题(不一定正确)的现实性的能够进行肉体感官的各种感受,的特征]—就是 直接现实性,实践,人把自己作为‘物质力量’(按牛顿定律力学规律等不可改变的规律)并运用‘物质力量’手段,与万物之间发生实际的力学相互作用,产生感官能够感觉得见,的千变万化的结果。这种"感性的"活动结果,与感性的对象一样,具有现实的“多种因素互相影响的杂合”的实在现象。包含有隐蔽的因果律,一旦排除干扰因素,形式逻辑的因果律就能够理论中的真理。发现则 成为理论。纯粹的自然存在物,如果没有人‘双检验’研究,就没有勾股定理、形式逻辑、 数学等理论。因此婴儿如果一辈子不学习,它们不可能成为正常人。与大猩猩无异。形式逻辑必须结合自然科学知识才能得到正确的判断。哲学的内容也离不开形式逻辑的监督。一切信息被形式逻辑(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因果律)监督,是否有逻辑错误?自然科学的理论可监督社会学的理论内涵。实践和理论形影不离,就可共同证实(或证伪)一切理论与人类的认识(描述,观点、命题、判断)散发能够成立。
核心概念
实践是人类自觉自我的一切行为。内在意识本体与生命本体的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方法是“矛盾律”。是推动人类自我解放不被错误信息蒙蔽,的根本方法—‘双检验’。{先天综合判断(Synthetic a priori proposition)‘先天综合判断’[https://baike.so.com/doc/6713108-6927150.html]是德国康德用语; 真实知识的判断先天综合判断是德国康德用语。指具有普遍性、必然性,又能提供真实知识的判断。他认为先天判断不是来自经验而独立于经验,甚至独立于感官的一切印象的判断,如"2 +2 =4","等边三角形是等角三角形"等。先天判断有严格的普遍性与必然性。后天判断是不独立于具体经验与感官印象,而是从感官经验中来的判断,如"这朵花是红的","重的物体是要往下坠落的"等。后天判断不具有严格的普遍性与必然性,是偶然性的判断。分析判断指宾词概念包含于主词概念之中的判断,如"一切物体都是有广延性的",这种判断只是把主词已包含有的宾词意义分析出来,通过判断对主词所含意义无所增益,所以又叫做"说明的判断"。}
自发是无意识的自然活动,其是人基础于自然进化的基础所具有的属性。人类基本的实践矛盾就在于内在的自我本质对于自我自然的发现及创新。而人类由于实践的科学化,在生产力进步的社会化中外在矛盾的实践再反作用于自我本体形成对于自我本体的实践主导。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概念,实践活动是以改造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实践矛盾产生物质及意识概念。物质与意识的认识是实践的规律性规定。实践的内在矛盾是意识本体与生命本体的自我解放必然。实践的基本主体是人,实践的基本矛盾就是人的基本矛盾,其规律就是人的运动规律。人的行为范畴就是实践的行为范畴。
形式逻辑不允许不同的概念进行混合。故旧的错误概念“实践是对于人的物质活动和思想活动的统称”为什么是错误的?其错误论据为“因为实践若没有大脑思维的思想参与的物质活动是不足以称之为实践的”(简称D)其实思维是大脑的功能,一切生命体大脑本身根本没有微力能够改天换地的功能。由于此推理单一大脑活动应该不属于实践概念的内涵。而小动物也会用大脑指挥其行为(松鼠埋松果等等)如果把大脑的一切活动纳入实践不同的概念,则推理后会产生悖论--松鼠埋松果“也是实践”。所以D命题有反例就就被推翻。(‘践标’得到假证明“成立”也是是此概念游移法的证明惹的祸)
“实践即思想,思想即实践。”也是是错误的概念。实践为大脑思想外面的行为。至于“思外的实践与思内的虚践”更加莫名其妙。根本没有大脑能的“虚践”经典概念, 形式逻辑禁止制造与众不同的有逻辑错误的概念。
规律特点
盲目实践必须被否定,因为其是无理论指导的实干行为,如同小动物的行为,去导致人类的实践容易失败,例如想制造出永动机总是失败、有榔头修理硬盘、房子歪歪扭扭等,不能实现“干活”预期的成功。脱离思维和认识独立存在的实践往往是失败滚滚来。当然必须有理论指导实践才能够得到实践的预期成功。没有思维和认识也会有盲目的错误的实践。导致制造出的产品为废品和两极分化。正确认识错误认识分别与实践是水乳交融的关系。而科学研究难于避免认识的错误。所以人类的自然科学、社会学多实践往往有成功也会有失败。必须用形式逻辑结合自然科学知识的‘双检验’寻找失败或者成功的因果律,才能“接力”研究寻找到真理。叫做发展理论。千万不能用‘践标’盲目发展理论,否则画虎不成反类犬。
实践是世界和万物的创造者,没有实践就没有我们生活在其中的现实世界,就没有实践创造的城市、农村、田野等等万物,人类就没有在实践中得到生存和发展的正常环境。人是新社会的创造者。
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力学”本质活动。实践是人的社会的、历史的、有目的、有意识的物质感性活动,它是客观过程的高级形式,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基础和动力。全部人类历史、战争、建设、改天换地多变迁是由人们的实践活动完成的。人自身的正常生存和人的大脑认识都离不开正确的实践为基础。
基本形式
实践的基本形式:
①改变自然界,使自然环境条件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的经济活动。包括生产、消费、流通、财政、金融、信托、投资、保险、服务等活动,若能够按照规律进行的实践决定着其他一切活动的顺利进行。霍金05年预言人类最多只能再生存600年,主要由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无规则,过于自由,浪费能源、环境污染、等负面因素导致。
②处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活动,(包括政治、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民族、宗教、司法、社会治安、社会管理、社会交往、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活动)
实践是人的主观的、感性的活动,是大脑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能动性的活动,它是人类社会的活动,长期历史的活动。人类历史同自然历史都是客观的发展过程。同样,构成人类历史的实践以及实践自身的历史发展也是一个客观的过程。
“两极世界”理论在继承和发展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将实践分为社会实践和自然实践。社会实践,即人与人之间所有实践活动的总和;自然实践,即人类以自然界为改变对象的所有活动的总和。
实践地位
实践在阶级斗争的社会,有社会关系的本质和基础。将社会关系的本质解析为社会实践,是马克思社会关系思想的鲜明特征,也是马克思实践哲学的要求。马克思认为,人既是从事社会物质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的主体,也是社会联系的主体,“人是进行全部人类活动和全部人类关系的本质和基础。”而在现实中,人的本质是在自由自觉的劳动中实践;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实践,是人类全部社会关系的本质和基础。
社会关系形成于人的现实的实践活动之中。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研究"原初的历史关系"和历史的前提时,论述了人与人在自然关系之外的客观的社会关系的形成和性质:"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马克思在此强调:社会关系不是自生的,而是源于生产活动;社会关系就其实质内容而言,乃是一种现实活动。
实践"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从而也是整个社会关系生成、演进的基础和根据。实践内在地包含着的三重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实践成为社会关系的发源地。在马克思看来,社会不是作为给定的、现成的结构强加于人的生存之中,"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也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非常明白地说明了生产关系和一切社会关系都内生于从而依赖于物质生产活动。
以物质关系为基础的全部社会关系是实践活动的表现形式。马克思说:"物质关系不过是其物质的和个体的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罢了。"
因此,不能把社会关系与人的社会实践分离开来。一方面,人类社会实践本身蕴涵着社会性和社会关系,我们能设想被剥离了各种具体的社会性和社会关系的赤裸裸的社会实践吗?如此的实践只能是抽象的实践。另一方面,社会关系又根源于感性实践活动之中,社会关系不过是人类实践活动借以实现的方式。
社会关系与人类实践之间存在着直接同一的关系。我们不仅要看到社会关系对社会生活和人的生存与实践活动的制约,也应看到社会关系本身也是受其制约的。
人类实践必须具有某种形式,所以说,社会关系不过是人的现实的实践活动同时不可缺少的形式和构成。这种社会关系的形式既内生于实践活动,又成其为内在构成,并是其内在属性。只是我们在研究人类实践活动时,才从内容与形式的不同角度去研究它,但不等于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的形式似乎是外在于、先在于实践的,而毋宁说,社会关系诸形式的本质只能存在于实践活动之中,其实质是指人类实践活动本身。二者内在的统一关系还表现在:一方面,社会关系表示人们之间基于实践的"共同活动"及其活动方式,社会关系是人类实践的活动方式;另一方面,实践本身也是一种社会关系,一种根本性的社会关系。
实践活动
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实际上开始没有理论,只有实践。以后逐渐在认识了自然规律形成了理论以后,一部分人进行理论指导下的往往得到成功的实践。重心实践可体现人类生活劳动的需要和目的,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人通过劳动把其目的、观念实现在产品中,使对象(例如电脑、房子)成为人独有的对象,同时,使人的本质对象化。
实践发挥创造作用贯穿着主体客体化,客体主体化。实践由实践者主体、被实践的客体,实践手段(理性实践和盲目实践)三个方面构成。主体是指处于一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客体--指主体在实践活动中,所指向的对象(种地、制造机器等等)。主体(人)对客体(客观存在)有能动性作用,客体对主体有制约作用。‘主体客体化’--指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物,即主体通过对象性活动,向客体渗透和转化,也就是主体的对象化(如人类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科学知识制造出先进的生产工具)。‘客体主体化’,指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对象化的形式,变成主体的一部分。)客体和外界事物的形态、属性、规律等,经由人的实践活动和信息得到‘双检验’以后,拓宽了人的视野,发展了人的智慧,增长了人的才干,丰富了人的情感,磨炼了人的意志,从而转化为个体的素质和能力。(如人类通过科学实验和生产实践获取了新的知识,提高了科学技术水平)
实践可造就人化自然和人造的世界(插:大城市、汽车、自来水等等)。人化自然与"自在自然"(插:山、河、森林等)相对。指与人的实践活动相关联的、由人的本质力量所创造并为社会的人所占有的对象世界。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通过"对象性活动"的论述所表述的一个思想,与异化自然相对。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类的本质,其中包含有人与自然的关系。人把自然界作为劳动对象,劳动的根本内容是对象化,即劳动者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凝聚和体现在,作为劳动产品的自然对象身上,使自然界打上人的活动的印记,使人的有效的能力,变为自然对象的属性。劳动的对象化必然以自然界为前提。因为若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为基础,人们就什么产品也不能创造。
实践与认识
认识基础
首先有实践才有认识,看见实践表面现象也不能一步登天正确理解认识。例如人民看见亡国之君仿佛“无规律”就推理到整体(违背哲学的‘局部不能证明整体’)而有设计包打天下得到所谓“宇宙没有规律”,19年被美国科学家‘双检验’证明“宇宙有规律”,爱因斯坦与其朋友争论50年终于他得到胜利。
认识产生于实践,实践的目的在于改变世界以满足人类的需要。要改变世界就必须正确认识世界。实践及其发展的需要--理论,知识产生的根源和发展的动力。在现代,实践的发展促使科学成果层出不穷,促成新知识分子的诞生。人类实践发展无止境,决定了认识发展的无止境。同时,实践是认识的目的。理论必须满足实践的指导的需要,为正确的实践服务。实践提供了理论的源头。都是伦理必须有施加得到得到现象,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归纳、证明以后才能够得到理论。所以不能够认为唯一的实践才能得到正确的认识所必需的信息。因为先天综合判断是德国哲学家康德用语:指大脑具有普遍性、必然性,又能提供真实知识的判断。(例如哲学的整体大于局部;欧氏几何学的平行线公理可以用思想实验室得到,不用实体的无法实践而得出)
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错误的结论。因为有循环论证的(A证明A)逻辑性错误,并且有许多的反例,例如实践不能检验和证明哥德巴赫猜想。实践不能够检验内涵无穷无尽的圆周率等等。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伟大功绩之一,就是第一次对实践作出全面的、科学的考察和规定,并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了哲学,由此制定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完成了旧唯物主义所无法完成的彻底批判唯心主义或神秘主义的任务。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具有十分突出的重要地位。
实践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表现得日益明朗,致使西方的唯心主义哲学也不得不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反映出来,其中最突出的是实用主义。实用主义哲学—其正确地十分强调实践的功能、意义,但它错误地否认实践有客观性。甚至否认实践对象的客观性。把实践得到的信息还没有得到理论证明所以可等同于主观经验;错误否认客观规律对实践的制约,把实践的能动性夸大为人的主观可随意创造(如同“我观察的地方能出现某物体”);否认实践的社会历史性,把实践当作个人“无条件反射”生物式地应付环境的行为而已;把实践作为,取得个人利益大有好处的办法看作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完全不考虑认识内容是否与客观相符合。因此,实用主义的实践观,是一种与马克思主义相对立的主观唯心主义观点。
理论反映客观
理论能够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此意识属于信息,理论能够指导人们顺利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与物的按照因果律发展。若糊涂人篡改了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理论,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而失败。一句话,意识则 的理论能反作用于客观事与物。因此,我们一定要重视理论的作用,重视精神的意识力量,自觉地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就必须使用‘双检验’下结论。
检验命题用的理论工具
‘双检验’:‘用实践检验命题加上用真理把关证明命题才能够下正确的终极结论’
真理是主观符合客观的认识。若要判定主观是否符合客观,必须对主观和客观进行没有干扰的环境下的比较,作为正确的理论工具,其必须具有把主观和客观联结起来的特点并且不能够有逻辑错误。在人的主观认识范围内由于思维“天马横空,无法无天”不可能用往往是错误的命题检验寻找到理论得到相对真理和终极真理。命题A自己证明A,属于形式逻辑中的循环论证逻辑错误,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有循环论证的逻辑性错误。就会足够被推翻。并且还有有许多的反例—、践标 的反例多得很:
1、实践不能够检验永动机理论了2、不能检验两点之间直线段最短’公理;3、不能检验圆周率理论;
4、实践不能检验哥德巴赫猜想;
5、实践不能检验接近光速下的‘相对论’结论;
6、实践不能穿越时空检验‘未来人类没有阶级斗争’猜想;
7、实践不能检验有无穷无尽内涵的数学函数;
8、实践不能检验‘人死亡以后有灵魂到处飘荡和重生’;
9、实践不能检验微积分理论;
10、实践不能超越时空检验“平行世界”;11、不能够检验描述未来的一切命题。12、实践不能检验宇宙大爆炸产生宇宙的命题;13、实践不能够检验有无限内涵的物理学命题;14、实践不能检验“两点之间直线最短”;15、实践不能检验“时光可以倒流”命题。16、实践不能证明素数有无限个;不能够发现证明中的错误。
而毛主席用理论演绎,能够预言世界24个世界重大事件得到灵验而预言成功。
当然我们不能用主观A本身检验主观A,用命题B检验命题B,必须用‘双检验’下结论。事、物本身的实践也不可能成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客观事、物现象属于力学现象与信息不同种类,力学不能够可靠检验信息。即使是同时物理信息中的不同种类(质量与面积函数,速度与温度等信息也不能够直截了当互相检验)所以,人类禁止把摔跤胜方作为法庭辩论“胜的根据”。但是实践按照命题做得到得到的第一手经验教训的信息往往含隐藏有因果律内涵。如同“赌石”中,可能”玉。古代的“热红刀刺尸体变利法”经验教训(极速降低温度和渗碳元素)是现代淬火法的“老祖宗”。
实践,有,让信息转变为能看见现象的感性认识,的效果,实践是“桥梁”,把命题现象与客观存在联系起来,是“中介”物。实践除具有普遍性容易操作性、效果明显的优点之外,还具有直接容易现实性的“小孩子可以干”的优点。所谓"直接现实性",它是指实践的“力学”可把认识往往在不可预知的干扰因素下,容易“哈哈镜”失真,得到得到否定命题和理论的假“论据”。例如、地心革命残酷乱糟糟不和谐、社会主义大旱导致非常痛苦等等错误判断为由于其理论的“错误”导致。其实实践单一检验的‘践标’的标准因人而异,成为假的反例的假论据,把理论也当成错误命题推翻了--例如‘践标’判断否定阶级斗争理论和继续革命理论,和人类对总统的个人崇拜都是“错误”。否定“团结就是力量”;否定公有制;认为“结盟国家总是导致矛盾和痛苦;会制造与敌的矛盾”;否定简化字方案为不伦不类因为文字“属于书法功能”呀;死刑法律为“暴君”!?不文明必须好好地款待杀人犯;有制经济总是慢吞吞等于落后;否定“两个凡是”因为哲学,一切都是变化呀(反例律为勾股定理不会变化)。西方监狱给杀多人的邪恶敌人的自由不大就判断为“错误”他政府打官司反而政府败诉……
实践检验命题可成为沟通大脑主观和外部客观世界之“桥梁”.总而言之,实践和理论是一家人不能分开。验证命题必须实践和理论两者统一配合进行‘双检验’若实践不能检验某命题,可用理论单独发现此命题有逻辑错误;或可证明某些命题能成立[例如不能实践检验“宇宙中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公理,而用三角形的两条边之和大于第三边理论加上极限(拉长)可证明(省略);实践不能证明有无穷内涵的“哥德巴赫猜想的不能成立”命题,理论可以证明——可用代号“1+2”内涵≠“1+1”逻辑思维,理解形式逻辑的“倒数第二步可明显看出必须违背‘同一律’才能够“证明猜想成立”](省略)然而违背形式逻辑的证明是永远不能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