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完了两个多小时的媒体对于今年年初发生在山西长治一起案件的采访过程,内心沉重不已。这个案件,如果从更广阔的视角看,可以观察到我们社会中存在的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那就是,在很多人的心目中,“人不如狗”似乎已经成为某种认知,而这种认知的背后,反映出的是一些需要关注和改善的社会现象。
先简单介绍一下这个案件的发生过程。申某出门打水期间,被一条狗咬了左腿,申某踢了狗一脚,随即右腿又被狗咬伤。申某怒火发作,摔死了狗,随即回家。回家之后,因为知道是邻居家的狗,遂打电话告知邻居,试图协商解决此事。
这里,就出现了第一个涉及公共安全与道德责任的问题。狗主人郭某家的狗,是拴在了公众场合,是在绿化带和农村停车场地的边缘,而且狗链子很长,有四米长。从这里而言,狗主人郭某的行为,确实存在公共安全隐患。

从这个过程看,如果我是在这停车的周围邻居,第一反应可能会感谢申某,因为这正应了那句俗语“仗义每多屠狗辈”。只要是在这棵树周围停车,就意味着随时有被咬的风险。申某被咬后愤而把狗摔死,对于其他停车的人来说,是消除了被狗咬的风险。把狗拴在公众场合且狗链如此之长,不能算作是具有良好公共道德意识的行为。只要我们基于一般的社会公德进行判断,事件开始时孰对孰错应当能够清晰辨别。
摔死狗的事情发生在下午三点多钟。事后申某去到狗主人家想与之理论解决事情,但狗主人家当时没有人。这里,大家注意一个细节:如果狗主人真的对狗爱护有加,那么将狗独自拴在外面不符合正常的逻辑和心理动机。狗主人离开狗,独自把狗拴在外面,很难说是真正爱护狗的表现。
随后,申某回家(申某家与狗主人家目测不超过五十米)。申某回家后与母亲说起被狗咬的事情,其母随即与狗主人的姐姐电话沟通解决事宜。但这里出现了两方陈述不一致的地方,双方都说对方态度恶劣。最终狗主人姐姐挂断电话,申某报警,希望通过警察介入解决。从这过程来看,申某是希望事情获得积极解决的。警方让申某先到派出所等候,并通知狗主人郭某到派出所解决纠纷。在派出所里,申某等待了4个多小时,而派出所多次给郭某打电话,郭某都没有前往。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狗主人与普通人行为逻辑不一致的地方。一般来说,一个遵纪守法的人,遇到派出所打电话要求前往公安机关解决纠纷,不会置之不理。但这个郭某却未予理会。在记者采访期间,申某提到郭某有些“社会资源”,听到这里,我一时间感到一种复杂的释然,而恰恰是这种感觉,让我陷入了更深度的思索。
我想到了一些历史上的类似现象。在新中国未成立之前,彼时中国社会中有权势者把家里养的狗视为比普通劳动者更高级的存在,不夸张的说是一直普遍现象,甚至有过穷人因打死地主家的狗而被逼披麻戴孝的事件记录。著名的抗美援朝特级英雄黄继光,小时候就曾因保护弟弟打死地主的狗而被逼给狗披麻戴孝。还有老电影《平鹰坟》,讲述的也是历史上发生的穷苦雇工因为被地主养的鹰啄,打死了鹰后被地主逼得家破人亡的真实事件。
这些历史上的权势者,他们只是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而且还有让自己养的动物也要高人一等而已,这其实就是一种社会不平等的直观显现。而今,这种腐朽思维,在社会中越发呈现普遍趋势。
再说案情,晚上七点半左右,一直对于解决问题态度强硬的郭某妻子带着亲戚七八个人,前往申某家。而在郭某家冲到申某家的时候,被狗咬的申某本人还在派出所里等着郭某来解决问题。
郭某家的人,从院门外的窗户砸起,砸坏了窗玻璃,砸倒了门,冲入申某家。申某的妹妹、母亲、父亲正在厨房中吃饭,郭某家人把厨房玻璃也砸了,玻璃碴子飞到了妹妹脸上,把妹妹脸都划破了。
关键之处在于,郭某家人口出狂言,说申某家人不如他家的狗值钱,就要弄死他给狗偿命。人在气头上,口不择言是常态,但这种言论通常也反映了一个人内心的某种认知。我也养过狗,但如果我养的狗咬了人,被人打了,我是绝对说不出人不如狗值钱的话来的,因为在我心里没有这种认知。
那么回到这个案例,正如前面分析的,如果真正爱护狗,会给狗随便拴在室外公共场合?如果真的爱护狗,会听说狗被打死了,迟迟不出面解决?如果他们自己家的女儿出事了,会如此拖沓,警察和社区都催促了也不出面?下午发生的事情,到了晚饭过后打上人家家门?
所以,说到底,就是一种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的心态在起作用。如果没有这种心态,事情或许不会发展到这种地步。现在社会上有不少人自诩爱狗爱猫,仿佛这就是善良的表现。可是真正的善良,如果不是表现在对人的友爱上,那可能就需要重新审视。很多只爱宠物不爱人的人,他们所谓的爱,也许并非真正的基于感情的爱,而更多是一种享受于不被忤逆的主人的感受。如果狗真的像人那样有独立思想,你说什么狗不爱听,就和你争论不休,有几人还会去爱这样的狗呢?说什么狗与人完全平等,这种说法可能需要辩证看待。自己的孩子和自己顶嘴,说孩子几句,你还得给孩子做饭洗衣送他上学;但如果狗冲着你狂吠,可能一些人会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社会上流浪狗的存在,部分也源于此。
回到案件本身,狗主人家从一开始,就没有表现出真正足够的对狗的感情重视,更多的可能是一种狗被摔死而人丢了面子要找回要立威的心态,所以才会一众人冲到别人家里砸门砸窗。(按照另一方透露出来的说法,狗主人家的户主郭某一开始并没有冲到申某家,而是其妻子和其他亲戚去闹事,后来才去的,结果导致了死亡惨剧的发生。表面上看起来,郭某似乎很有一种被连累的感觉,但这种连累,来自他的妻子和女儿,而我不相信一开始其妻子带着人拿着铁锹去人家“讨要说法”的行为他不知道,但为什么不制止?)其实这种行为,在心理上,是既有一种出于面子和身份的收敛,却又要一种面子和身份的放纵。
最后的结果,是申某的父亲,被从厨房中逼到了一个角落里,发生了用刀刺伤人的严重后果。从网友的评论来说,绝大多数的网友认为是正当防卫,别人一群人砸门砸窗,冲入家里,嘴里还说着要弄死你,手里还拿着东西,主人又被逼入死角,这时就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困兽犹斗。
当然,最终判决结果,也可能不是正当防卫。但是,我说出对于这起案件的感受,更多的不是在讨论案件所应该的判决结果,而是想探讨一下,为什么所谓人类的文明发展,竟然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人会理直气壮的觉得别的人还不如自己家的狗重要,这是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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