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先生:您好!
我是一名央企员工,我在政府招投标领域已经摸爬滚打了十余年。同时我也耳濡目染了一些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现象,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招标领域的腐败乱象绝对超乎您的想象。
基本上项目在发布的时候,就已经基本上确定中标人了,而且是毫无例外。(如果有的话,业主单位也可以采用流标形式重新招标)
我也曾想过给上面写信,一方面是担心自己的能量太小,无法撼动这个利益链条;另一方面,我已经在这个岗位上面干了十几年了,上有老下有小,确实是也担心被打击报复。
您是改革领域的勇士,而且你也不在这个利益链条上,希望能借您的平台发生,呼吁一下!
即便最后没有产生什么波澜,也为我自己的良心得到一丝丝的慰藉。
感谢!
佚 名
2024年7月18日
关于对政府采购改革的建议
我是一名央企员工,在招投标领域的工作经验已经超过年,参加了大大小小上百个的招投标活动。这十多年里,我目睹了太多太多的政府采购乱象,对于这些乱象,我的内心其实是十分抗拒的。但是碍于投标工作是我赖以糊口的饭碗,我不能也不敢公开向上级反映此事。随着年龄的增长,良心上的不安一次又一次的捶打着我,于是我想到了给您写信的方式,毕竟您是拥有将近万粉丝的大,招投标也不是您的工作,借助您的平台发声,一定会收到比我自己单独发声更加显著的成效。
言归正传,现如今的政府采购领域存在诸多的乱象,也是腐败滋生的温床。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立项过程不透明
有些项目从可研开始就全部交由业主指定的设计院设计,但是在项目设计过程中,业主会通过设计院有针对性的往设计方案里面加料(比如加参数,加条件),目的是能让领导的关系户中标。而在项目还没立项前,其他潜在竞争者对这些设计参数是无从得知的,所以在项目的设计阶段,竞争就已经是一边倒的结果,只有跟业主领导有比较铁关系的承包商,才有资格参与到这其中。
二、招投标流程其实就是在走过场
因为从一开始,项目业主就已经把项目需求,实施单位,项目预算等等一切都安排好了,所以在招标信息公布的那一刹那,一切就已经尘埃落定,评标过程只是走个过场,专家过来随便打个分,然后签字领专家费走人。所以招标文件拿到以后,我们业内人士只需要看一眼就知道这个标是不是有问题,有没有被控标。时间长了,大家都不愿意去投标了,导致很多标没办法凑齐人数(一般要至少家单位参与才算招标有效,否则就会流标,要重新再招标),还需要故意拉个公司过来做所谓的陪标。这不但严重损害了投标的公平性原则,还变相抬高了项目的成本。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目前挂网的招标项目,都是已经内定中标单位的,甚至可以说:不内定好中标单位都不好意思挂网已经成为行业内的潜规则。
三、套娃现象严重
想必大家都知道什么是俄罗斯套娃,这种套娃在政府采购领域也是十分普遍。也就是说政府单位喜欢把项目内定给国有企业,但国企自己不做项目实施,而是再把这个项目转包给私营企业实施。既然这个项目最终还是私营企业来做,政府为什么那么热衷于把项目包给国有企业呢?答案可能会出乎你的意料——因为安全。因为在政府单位把项目放出去的时候,如果承包商是是国有企业,这个项目就不存在审计问题(因为国有企业的审计比较严格),领导也就会比较放心。但是国有企业在成本控制和项目变现(也就是给领导回扣)方面有先天弱势,所以一般来国有企业还需要根据领导的指示把项目再过给某个指定的私营企业实施。这就是为何现在国有企业明显成本更高,竞争力更差,但是在很多领域还能够近乎垄断的最主要原因。
四、垫资现象严重
我们都知道城投欠了很多债,但是其实政府也欠了很多债,这里面的大头就是各种工程款,这些项目在上马之后并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随着房地产预冷,政府的支付能力越来越差,从而造成了巨额欠款。像比如本人经手的项目里面就有不少已经实施完成两三年的项目,到现在还没收完全款。
既然合同有约定,为何政府还能堂而皇之的拖欠?一来是政绩工程鼓励领导做大工程,做得工程越大,领导就升职越快,至于尾款可以留给下一任领导想办法;二来是企业对于领导的信任,一个正常毛利润二三十的项目,预算要打到四五十的毛利润才肯做,在项目之初就已经把资金的时间成本给算进去了,如果不是承包商跟业主有点关系,谁敢去接?接了以后拿不到工程款怎么办?所以这也就变相拉低了政府的信用。
以上乱象就是我所见到的关于政府采购流程的漏洞,在此我斗胆建言献策,聊一聊我的改革方案。由于本人主要是做设备集成方面的投标,我主要从设备集成采购这块举例,其他领域采购其实也类似。
首先,我认为应该把项目设计交给厂家。因为有些厂家(或者是规模较大的集成商)本身拥有设计能力,自己设计自己实施可以节省成本,即便没有设计能力,也可以由厂家联合设计院一起参与设计,而不是让业主去找设计院。可能有些人会说:厂家都还没定,怎么就到设计这一步了其实不然。
现有的绝大多数招标都是设计归设计,采购归采购,施工归施工,监理归监理,每个环节各招一次标。但是其实还有一种承包模式叫做,也就是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就是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统统承包给一个单位实施,自己只需要采购总承包商和监理即可。这样的好处就是承包商按照自身的设计方案来实施项目,最大限度的提高了实施效率,同时也控制了成本。业主只需要提出需求,不会过度干预设计的环节。不仅如此,一些设计不是很复杂的项目(其实在设备集成领域,绝大多数的项目设计都不是十分的复杂),完全可以做到承包商自己出设计方案参与投标,专家现场根据设计方案好坏进行评审,真正做到招标流程不再形同虚设。
有些人可能会说,有些大项目如果没有设计去规定项目细节,连概算都做不出来,更别说是项目预算控制价这些了,这样一来可能立项流程都走不下去。的确如此,不过其实大部分几十万到几百万规模的项目,只要业主能给个大概的项目建议书就可以立项了,只需要拿之前已经做过的同类项目类比一下,大概预算是就可以估的出来。对于几千万到几个亿的项目,由于项目规模比较大,同类型项目较少,可以先找设计院或者是咨询公司出一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顺带做一个项目概算,等项目立项以后再让竞标人进一步细化这个方案。
还有人会觉得的成本会比分开招标的成本高,那是业主有项目管理能力的前提下,其实很多业主如果单独让自己设计项目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最后演变成业主跟设计院串通一气,倒不如让企业去安排设计的工作。
在此,我把我认为相对科学的招投标流程详细地介绍一下:
1、项目在立项前,业主单位先向上级单位提出需求和项目概算,先做项目立项;
2、上级单位准予立项后,业主单位再把项目需求书向社会公示,对项目设计方案和实施单位进行招标(注意,这里不再是招设计院,而是招承包商,是设计加施工一起的承包商),投标主体可以是有设计能力的集成商,也可以是没有设计能力的集成商与设计院组成联合体。对于那种比较大的项目,已经有初步设计的,可以要求竞标人根据设计图做深化设计。
3、投标过程应该是在公示过程中(一般是天到天),期间允许竞标人联系项目业主或者是监理单位勘察现场,充分了解业主需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天)作出应标,一般为线上提交自己的方案和预算。
4、开标时,系统会提前一两天自动随机匹配专家,一般是系统根据留有的联系方式向专家发出邀请,专家接受邀请则委派评审任务。在评审期间,如果专家对项目细节有何疑问的,可以通过招采平台联系到业主进行答疑,当然这个过程是匿名形式的,业主是无法直接联系到专家,也不认识专家,而且整个答疑过程对该项目其他评审专家是公开透明的,以防止专家和业主私下串通,同时也避免了其他专家重复提问。
5、评审完毕后,专家组再邀请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三家单位进行二次方案评审和议价(对于较大项目,比如规模在万以上的项目,可以放宽到排名前五的单位参加第二次评审)。在二次方案评审前,专家组应该把对项目方案的点评各自单独发给参加二次评审的竞标人,以便在二次评审时候可以有针对性的回答专家的问题,并且允许竞标人在二次评审前进一步完善竞选方案(比如更加高性能的设备,或者是更加优惠的金额,更加长的维保期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1)现阶段的投标都是采用一次评审方式,业主代表和专家坐在一起评标,虽然目的是为了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开,以及业主与专家充分沟通,但同时也给了业主有很大的可操作空间。我的建议是第一次评审过程业主代表应该回避,而且投标文件应该是像高考答卷一样采用完全匿名的方式,不能体现任何投标人信息。(2)至于投标人的投标资质和人员等等,应该是由招投标平台在承包商注册之时就已经填写完毕了并审查通过了,如果有必要在原筛查条件基础上做进一步的筛查,可以在提报方案之前由招标代理机构代为筛选,不需要让评审专家再做此动作。筛查条件应该允许竞标人质疑(以防止业主以此为借口排挤潜在投标人)。(3)评标专家应该根据项目性质在全国范围内随机邀请,专家接受评审邀请以后,系统将方案发给该专家,由专家进行远程评标,专家只需要在规定时间(比如小时内)内评审完毕即可。在首轮评标时,各评标专家之间互不认识也不做讨论,以免专家之间勾兑分数。(4)为了防止某位专家因为不可抗力失去评审资格,可采用替补机制,比如依照规定由名专家评审的投标系统会邀请第名专家同时评审,评审结束后在名专家中随机抽取一名专家做为替补专家(当然,替补专家也能拿到响应报酬,但他的评分不计入最终得分里,并且无法参加二次评审)。当首轮评审中有某个专家无法提交评审结果(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评审结果)时,替补专家的评审结果将被视为有效,如果所有专家都成功提交评审结果,则系统随机抽取一名专家的结果视为替补。如果所有专家的评审结果有较大偏离超过系统阈值(可以提前设定某个偏离阈值),则本轮评审结果全部无效,需要另外随机抽取专家做重新评审)】
6、二次评审采用线上远程视频连线形式,业主派代表参加(由于已经选出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所以二次评审必须邀请业主派代表参加)。这时候专家会向业主讲解排名建议与理由,业主代表可以现场审阅设计方案与报价,并与投标人视频面谈。在方案和报价均满意的前提下选定中标人。
7、最后,该项目的中标单位和最终预算会在招采平台上予以公示,由于方案设计属于机密资料,不予公示。公示期(一般为天)内,其他投标人若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质疑或者投诉。招标代理机构会与业主单位一道进行澄清处理。
8、未中标补偿。由于考虑到每个项目的预算有限,参与投标本身就要产生一定的风险。对于方案评分较高,并且第一次评审排名前三(较大项目排名前五)可以参加第二轮评审的投标人,考虑到其出方案产生的费用无法通过项目收回,为了鼓励投标人积极应标,允许按照事先约定的金额对其较为优质的方案进行补偿。
通过以上流程,整个政府采购过程至少有如下五个点得到显著的改善:
第一:把项目方案设计权从业主手里交到了承包商手里,只要承包商的设计方案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业主需求,那么设计过程和中间的采购成本完全可以由承包商来控制。也就不会存在业主通过控制项目参数来控制项目的的问题。
第二:方案审查采用全国抽签式的审查,业主不参与一审,而直接参与二审和议价,资格审查在供应商注册之初就已经初步审核过了,所以就不存在业主通过控制供应商资格、业绩,等等一系列细项来筛选排挤其他供应商的问题。而且项目一审业主和招标代理公司均不参加,同时隐匿竞标人的信息,最大限度的保持了一审的公平性。
第三:不同的承包商为项目提供了不同的方案,有利于项目的优化和成本控制,比以往项目仅能出单一的一两套方案的可选择性更高,且更为科学合理。而且承包商自己设计的方案并由自己实施,对于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管控以及实施完成后的维保都更加有利。
第四:由于项目采用盲选形式,并且业主不参与项目一审,即便业主安排自己的亲信参与投标,也很有可能会被筛选掉。即便能够进入到二审,也有可能会面临更加有利的竞争对手,最大限度的避免了腐败发生。
第五:该模式下,政府采购仅通过政府招采平台组织进行(目前是政采云平台),未来将会完全取代掉掉现有的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由于政采云平台是政府自己搭建的平台,并且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助于节省各单位的项目开支;同时因为不再需要编制非常复杂的招标文件,所以也提高招标效率;最重要的是也杜绝了腐败发生。
最后再讲一下俄罗斯套娃的问题。其实大家翻看一下招采网公示的各个大项目的中标情况,就可以发现,在政府领域,规模比较大的项目无一例外都是央国企中标。当然这些央国企的实力毋庸置疑,但是很多项目最终还是落在私企手里,也就是参加项目投标的企业跟项目具体实施的企业对不上。
我本人并不是反对央国企参与项目,央国企如果能够深度参与项目的管理,不光是有利于项目审计,也有利于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可惜的就是俄罗斯套娃式的项目层层转包。
如今反过头想,把大项目都拿去给央国企冲业绩,去套娃,是不是有些不公平?会不会进一步滋养腐败?是不是会抬高项目成本?假如把央国企的光环去掉,他们能不能编制出优秀的项目设计方案?还是说仅仅只有资质较高,业绩较好的优势?如果真的把项目交给这些央国企实施,他们到底有没有项目落地的能力?这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所以我抛出以上改革建议,其中的一个最主要目的就是想把民企和央国企拉到一个相对公平的平台上面去竞争。比如让参与投标的企业自己出设计方案,比如一审应该隐去企业的基本信息等等这些,就是想让项目方案和项目预算成为竞标的核心指标,而不是令本来有实力的潜在竞争者被一些诸如某个特定的设备参数,企业的过往业绩,有几台车,有几本执业资格证书等等这些对于项目落地无伤大雅的指标卡位。讲白了这些所谓这些评分参数就是拿去控标的。
其实让央国企褪去光环,与其他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话,短期来看可能会丢掉一些大项目,但从长远来看,既是对民营企业的松绑,也是对央国企的考验,提高央国企竞争力。
以上就是我提的所有建议。我本人看司马南先生的视频也看了很多年了,我觉得老师您是一个正气凌然的人,敢于对恶势力说不的人。希望这次能通过您的发声,能够扫清整个政府采购领域的歪风邪气,为国家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再次感谢!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作者授权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