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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3个初中生霸凌杀害同学的悲剧,已经过了有一周多时间了。
尽管如此,每每想起此事,我的内心依然久久不能平静。
愤怒,极度愤怒。
过去,很多人可能和我一样,觉得未成年人就算再顽劣不堪,再调皮捣蛋,也不至于做出杀人放火这种赔了前途、损人损己、愚蠢至极的傻事,结果,事实证明,我天真了。
看来,坏这种事,跟年龄真没啥关系。
有人说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所以做错了事情就应当尽量包容,或许正是因为这种想法,加之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庇护,让一些小孩即便做错了事情,还有恃无恐,甚至得寸进尺,无法无天,变成了小恶魔。
究其原因,我觉得,除了目前社会太过宽容的氛围、学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教育管理体制,还可能存在着严重的家庭教育缺失问题。
有言道,子不教,父之过。3个小恶魔如此,其家里人是什么样的,怎么教的,我想,素质大概也不会高到哪里去。
这个事情发生后,我在网上看到了诸多言论,总体的舆论走向非常一致,那就是希望严惩这3个小恶魔,并希望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修改调整。
对于这些观点,我总体是持支持态度的,也很欣慰,说明这个世界上善良、知是非的人,还是多数。
但,网络上还有另一种声音,虽然不多,他们所言却显得似乎非常义正言辞,还很圣母,说要给这几个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毕竟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
怕自己的观点表达得不够有力,还把毛主席那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观点搬出来了。
说实在,我看到这类言论,实在哭笑不得。
为何?
这帮子圣母键盘侠,没有亲身经历过失去孩子的痛苦,作为一个局外人,装成一个理中客,看似好像不偏不倚的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且听起来好像很客观、很正确,显得自己有慈悲心,实则连和稀泥都不如,无非隔着屏幕喊叫,其面目可憎矣。
把主席的观点搬出来,机械地佐证自己的谬论,亦是严重的教条主义、主观主义的体现。
让我们回到主席提出这段观点的具体场景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是针对所有人,而是有限定范围的。
那是毛主席在党校开学典礼上讲话的一部分,毛选(卷三)里收录了这段讲话,且看:
“我们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有两条宗旨是必须注意的:
第一是‘惩前毖后’,第二是‘治病救人’。
对以前的错误一定要揭发,不讲情面,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批判过去的坏东西,以便使后来的工作慎重些,做得好些。这就是‘惩前毖后’的意思。
但是我们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一个人发了阑尾炎,医生把阑尾割了,这个人就救出来了。
任何犯错误的人,只要他不讳疾忌医,不固执错误,以至于达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而是老老实实,真正愿意医治,愿意改正,我们就要欢迎他,把他的毛病治好,使他变为一个好同志。
这个工作决不是痛快一时,乱打一顿,所能奏效的。对待思想上的毛病和政治上的毛病,决不能采用鲁莽的态度,必须采用‘治病救人’的态度,才是正确有效的方法。”
我们不难看出,毛主席的这段讲话,主要针对的是当时党内存在的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等乱象,更多是在思想与政治层面的改造。
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他对过去党内出现过的肃反、肃反扩大化等严重错误进行的深刻反思。
有人就只记得了主席那句“任何犯错误的人,只要他不讳疾忌医,不固执错误”,接着便联想到犯了错的人都可以治好,“使他变为一个好同志”。
但却独独忘了主席那个关键的限定语:
“以至于达到不可救药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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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小小年纪的初中生,霸凌不够,甚至还合起伙有预谋地残忍地把自己的同班同学杀害,掩埋,居然还能面不改色地躺在床上玩手机,受害者家属来问也是一脸的淡定。
我们用正常人的思维来想一想,这种恶魔,还是能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来拯救的吗?
显然不是。
这种恶魔,无可救药。
我想主席面对这种恶魔,也是不可能容忍的。
像“谢步升”案、“黄克功”案,都是很好的证明。
谢步升,是中央苏区时期,第一个被枪毙的贪官。他出身寒微,小时候就给地主当牛做马,后来参加革命,为革命做过一些贡献。
结果随着职位升高,他迅速地腐化堕落。
诱奸妇女、走私物资、欺负老百姓,还秘密杀害干部同志、红军军医!
谋财害命,无恶不作,彻底堕落成了一个畜生。
事情暴露后,有人求情,说念及他有功劳,将功补过,毛主席愤怒地说:
“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
1933年2月,谢步升被执行枪决,他为自己的犯下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黄克功,他和谢步升出身类似,都是贫苦家的孩子。
年纪轻轻就立下了不少战功,英勇善战,前途大好。
结果却因为1937年与一位女学生恋爱未果,心生不满,而将其枪杀。
又是不少人求情,黄克功也希望能上战场,“死在同敌人的拼杀中。”
但毛主席还是断然拒绝了。
他在给法院院长雷经天的信里写道:
“雷经天同志:
你及黄克功的信均收阅。
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
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
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行为决定的。
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体恤。
毛泽东
193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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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说过,共产党人必须功过分明,赏罚分明,功不抵过,罪不否功。
对于共产党人如此,对于身处国家里的每一位公民亦如此。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正当防卫、非法网贷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如此简单的道理,实在没有什么过多辩论的必要。
对于那几个未成年人恶魔畜生,必须严惩,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心慈手软,好坏不分大小,当他们做出杀人这一行为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突破了做人的底线,就已经社死了。
从现实来看,那些杀过人的人,因为种种原因被放出来后,大概率还是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劳改教育,并没有真正改变他们。
所谓“将功补过”,是极不切实际的想法。
再次明确一点:
我们是要给犯过错、还可以补救的人以机会,但绝不是给已经不可救药的畜生恶魔以机会。
这对受害人及其家属不公平,对整个社会所有心地善良的人们不公平。
他们不配称之为人,他们不配。
被杀害的那个孩子,年仅十几岁。我看了报道,从家属的采访判断,这孩子平时应当十分乖巧懂事,即便被霸凌许久,也不跟家里人透露,反而是自己闷着,甚至想轻生以逃离这个对他充满恶意的世界。
我替这个孩子感到惋惜。
他也许觉得,一味的妥协退让,就能换来安全,但事实是,妥协的代价是施暴者的得寸进尺,最终让自己陷入退无可退的境地。
善良固然是一种很好的品质,但,善良也得看人。
不是所有人,都配得上你的善良。
有些人就是天生反骨,就是喜欢撩闲,不损害他人利益,好像自己就受不了一样。
此种奇葩,你和他谈善良,他只会愈发地狂妄,相反,采取必要的斗争反抗,才会让自己打开局面,不再受他们的掣肘。
当然,斗争反抗也要讲究方式方法,该还击还击,如果个人力量不够,该联合人联合人,跟学校老师反馈,跟好朋友反馈,跟父母反馈。
一般来说,跟父母反馈是最为靠谱的,前两者其实大多时候都不太可靠。同时,自己也要努力强大起来,学会保护好自己,千万不要觉得忍一时风平浪静,就能够息事宁人了。
从这个意义上,从小就开始接触学习毛主席思想,是很有必要的。
家长通过合理的引导,锻炼孩子独立自主的意识,培养实事求是的做事方法,积极乐观的态度,学会遇事不逃避,懂得走群众路线,想必,就能更好地规避本可避免的悲剧。
这其实和国与国之间,比如目前中美之间的博弈很类似。
须知:
以斗争求和平则和平存,
以妥协求和平则和平亡。
邯郸这个悲剧已经发生了,我们除了对受害者及家属表示惋惜,对那3个恶魔畜生表示强烈愤慨。
更应该反思的,是我们如今的教育、不仅是学校的教育,还有家庭的教育,乃至其背后所反映的一系列深刻的社会问题。
究竟是什么把孩子变成了恶魔?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到底该如何量刑?
法律与公平之间,其存在怎样的关系,又该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
……
这些都是我们要去思考的,也是每一位社会有识之士,需要努力去共同推进、解决改变的。
“凡介在可杀可不杀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杀,如果杀了就是犯错误;凡人民不要杀的人一律不要杀,其中有些人亦应采取判死缓刑的政策;
对于罪大恶极、民愤甚深、非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必须处死,以平民愤;人民要求杀的则必须杀掉,以平民愤而利生产;
只有如此,才能使敌焰下降,民气大伸。如果我们优柔寡断,姑息养奸,则将遗祸人民,脱离群众。
——毛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