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辽宁省政协副主席、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倒了,他贪污受贿5.4亿余元,最终于2023年1月6日一审被判死缓。受贿5.4亿元也没有判死刑立即执行,主要由于他检举揭发了有关中管干部,有重大立功表现,并且积极退赃,给国家减少了损失。我发现很多大贪官能够在被捕后保住性命,惟一的出路是“重大立功表现”,贪官如何立功?就是举报他掌握的其他贪官贪腐情况,把“一条绳上的蚂蚱”全部拉下马。
所以,千万不要相信贪官污吏的所谓“仗义”,他们的“仗义”,和黑恶势力的“老大”自吹自擂“仗义疏财”没什么不同,全是骗人的鬼话。那些所谓混社会的,不管是黑老大,还是跟班小弟,亦或是不入流的街头混混,哪里“讲义气”呢?我就不相信这些不走正道的穷凶极恶之徒会“讲义气”。对于贪官污吏来说,他们一旦上了贪腐的贼船,良心便已泯灭,一切以利益为目标,绝对不会讲什么感情、义气的。“仁、义、礼、智、信”或许他们也挂在嘴头上,但只是用来骗人的。
有人说,李文喜之流举报其他贪官是幡然醒悟,我不这么认为。贪官们举报,不会是幡然醒悟,重拾共产主义信仰,而是为了“立功”自保。他们把其他贪官污吏咬出来,不过是“狗咬狗,一嘴毛”,想保住自己的一条狗命罢了。贪官们也会愤怒,但愤怒的并不是自己所犯下的罪恶,愤怒的是为什么自己被抓,和自己一样的,甚至比自己更贪的贪官仍在逍遥法外。凡是贪官皆有一种侥幸心理,认为其他贪官做事不周密,而自己做得天衣无缝,不会被抓。很多贪官与其他贪官订立了攻守同盟,提前未雨绸缪对公检法进行了有力的防范,他们自以为自己防范的盾牌很厉害,硬度超过了公检法之矛。还有的贪官提前将妻儿老少转移到国外,抱着万一“盾牌”被戳破一走了之的心理。即便没有走了,也觉得为家族做出了贡献,“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家人”,这样的“牺牲”值得。
贪官们后悔不后悔?一旦被捕入狱,被判重刑,人生辉煌之路就此终结,后悔之心肯定是有的,但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十有八九他还会选择贪腐之路。为什么贪官越抓越多,总也抓不尽,我们还是要从制度设计上考虑问题。许多人提出疑问,为什么这么多人宁可遗臭万年去做鬼,也不愿安分守己、堂堂正正去做人,因为人都有私欲,象孙中山、毛主席那样能够做到大公无私的人很少,把私心太大的人放在位高权重的位置上,如果再失去有力的监督,很容易为自己着想。一旦私欲破防,就如同决堤,再也不能回头。而且,在缺乏有力监督的官场环境里,甲贪乙贪丙也贪,即便想做清官也会被逆淘汰。历史上无数的贪腐案例,为什么总是演绎出同样的故事?因为触动的是同样的私欲神经。
我们还发现另一个问题,贪官们并不是一贪就被捉的,而是贪腐了几年乃至几十年,有的退休多少年后才犯案。我觉得就是缺少独立的监督机构对其进行监督审计,存在一定程度的“权大于法”现象。不要嘴硬,有些贪官能够贪腐几年甚至几十年,这肯定是制度设计上出了问题,单纯从信仰上教育他们,解决不了问题。而且我认为,广大人民群众对贪官污吏的监督权利很弱,即便有人发现了其贪腐的线索,也没有那么大能力将其“斩落马下”。上访之路有多艰辛?信访机构最知道,人民群众也知道。我曾经见过一个访民,五十多岁的年纪,头发、胡子全白了,像年过八十岁的耄耋老人,常为之慨然长叹,这一辈子也算是毁了,毁在上访之路上了。
每每看到贪官被查,我既感到欣喜又感到悲哀。欣喜的是又一个贪官被查了,很解恨。悲哀的是贪官捉也捉不完,像粪坑上的苍蝇一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多少年来我们也没有等来清廉的官场环境,这难道不很令人深思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的“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任重而道远,广大人民群众那是热切期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