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薇娅逃税被罚13.41亿元的新闻震惊了大家,连王力宏离婚价值2亿的瓜都不香了。正如网友神评:给祖宗上坟都不敢烧这么多钱。
请注意,本次处罚仅针对2019~2020年期间的违法行为,之前挣得还不算。主要因为网络直播带货的新型业态究竟按什么标准征税,也是去年才明确的事情。
除此之外,其它就不新鲜了,其偷逃税手段跟影视明星差不多。要么是直接隐匿收入逃掉税款,要么是把个人收入转化为公司收入降低税款。前者简单粗暴不用多说,主要因为演员或网红这种职业,收钱的主体就是个人,很容易隐匿的,几百万现金咣当堆家里上哪儿查去。据悉税务部门也是通过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才分析评估出来的。这一部分比例很大,薇娅直接隐匿收入逃掉的税款就高达5亿元。
另一个主要的逃税板块就是利用个人独资公司,就跟明星工作室一样,捏造一个经营合同,把佣金、坑位费当做公司经营所得打进去,然后再提到个人手里,税率会比个人直接收钱低很多。为嘛呢,根据直播业态的劳动性质,之前国家已经明确带货佣金、坑位费等定性为劳务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最高45%。我国征税规则是个人所得税不能打折,但经营所得可以打折,而且各地招商引资力度不同差异很大。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5~35%的标准税率本来就低一块,有些地方譬如霍尔果斯和崇明岛等还再给折上折,就更低了。这也是为何那些地方扎堆注册明星工作室和网红独资公司的原因。
这种转换是违规的。劳务收入就是劳务收入,因为它的经营组织比较简单,成本也较低,就一个人张张嘴演演戏,适用较高税率是可以理解的。而之所以给企业优惠,因为企业要雇员工要生产要联动上下游产业链,业务复杂成本高对当地经济拉动效应更明显……优惠的税款是要靠这些来平衡的。而明星工作室仅仅利用注册地走一下账,占了低税率的便宜却没有什么其它带动,这对各方都是不公平的。
头部主播之所以能成为头部,是因为消费者的信任。诸如雪梨、佳琦、薇娅等,无不拥有一张诚恳的脸和极具亲和力的解说风格,虽然学历不高但就是招人喜欢。太聪明的会骗人,有点憨憨的正好,然而消费者们错了。地方政府也纷纷把他们招纳为青年领袖、委员代表、甚至道德楷模,然而它们也错了。
范冰冰郑爽等涉及大额逃税的明星最后都凉了。虽然法律层面并没有封杀他们,但是作为蓄意违法偷逃纳税义务,道德层面已经站不住了。而明星艺人不光是技术活,他们还作为偶像标杆有着示范作用,如果粉丝厌恶了,基本也就没价值了。直播网红的走向也是类似,虽然税务部门给出的原则是“宽严相济、主动从轻”,基本不会走到刑法那一步,但是对于主要依靠公众形象来开展工作的业态来说,道德凉就等于全凉。目前,薇娅的账户已经在全网各平台被封,东山再起的机会很渺茫了。不过人家也挣够了一辈子的钱,咱们也不用操心。
税收一方面是政府财政的来源,基建修路义务教育都指着它呢,一方面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减小贫富差距的重要手段。比尔盖茨等顶级富豪都认为,应该向富人多征税,为了社会,向我开炮。
财富有马太效应,就跟头部网红的垄断效应差不多,各路大牌纷纷往有限几个直播间挤,而底部博主门可罗雀。这种状况并非理性的,也并不彰显公平,过分的集中度已经产生不少弊端,应予以调整。
富豪的第一桶金可能主要靠自己的能力,以后就是钱生钱,钱吸引钱,挣钱会变得越来越容易,躺着不动也能来钱。而打工人永远不会走到这一步,永远是一分血汗一分收入,干不动了就得被踢出门。超额累进税率就是为了平衡这一点,把富人容易挣来的那一部分高额征税,然后再分配给打工人做养老金。
但现实是,富人不光有挣钱手段,也有逃税手段,他们会专门雇佣精于税法的人士来帮自己找路径,通过避税天堂等复杂操作,最终的实际税率居然比打工人更低。富人税变成了穷人税反向调节,反而加剧了贫富鸿沟,会导致严重社会问题。而这些所谓的合法避税也是暂时性合法,利用法律的漏洞而已,并不符合税法设计的初衷,在道德上都站不住脚。
人要想真正变得富有,就要避开贪婪的陷阱。人在走红之后,挣钱会越来越容易,所得将远远超出他的付出。这部分容易得来的钱,并不都属于自己,要兑现基本纳税义务,要把他们用到善处,只有在为社会贡献更多的同时,才配得到更多的财富。没有消费者愿意把钱交给一个守财奴或挥霍狂徒,当你德不配位时,挣钱的路也就断了。
所以呢,没有什么可惜的,明星年年有,网红月月出,不涉核心科技,没有谁不可替代。希望后来者能汲取前人的教训,靠形象吃饭就要表里如一,靠人设吸粉绝不能欺骗,优质偶像骗人十年如今被唾沫淹死,头部网红日进斗金一夜归零。如果以为有了钱就可以摆脱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你就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