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10月26日,多地启动了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包括湖北、海南、浙江、湖南、四川、福建、安徽等,这就表明这项工作正式拉开了序幕。
对此,最想说的一点是:请一定遵守知情、同意、自愿原则!他们还是幼小的孩子,不要搞变相强制。
10月22日,有读者朋友留言说,安徽阜阳已经开始给3-11岁的孩子接种新冠疫苗了。
10月23日,笔者查阅信息时,看到的相关信息还很少。其一是山东威海文登疾控中心发布的消息:按照2021年10月20日国家卫健委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文登区即将开始为3-11岁人群接种新冠疫苗。
其二,株洲发布也发了相关消息:10月22日株洲市卫健委相关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市马上将启动3-11岁少年儿童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他还说,国家已经做了培训,马上会下方案,最近就要开始,所以适龄儿童的家长、监护人和班主任老师学校都要知晓这项政策,大家共同把这项工作推动好。
一位知名母婴育儿博主在10月22日发布的一条微博信息中,直接贴出了国家卫健委关于这项工作的一张PPT,PPT上明确写着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目标和疫苗选择,其中任务目标是:3-11岁所有儿童,做到适龄无禁忌儿童应接尽接(知情、同意、自愿原则),12月底前完成接种。
笔者在文章《关注!将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12月底完成任务?》中提到过,现有证据表明似乎并不需要在低龄人群中“紧急使用”还在临床研究阶段的新冠疫苗。中国是抗疫最成功的国家也是目前最安全的国家,在疫苗没有面世之前就抗疫成功了,靠的是党的领导、群众路线下的群防群控、中医药全程介入中西医结合的救治方法。疫苗确实是防疫的重要利器,但参看其他国家,他们可以做到高接种率,但做不到上述三条,仍然控制不住疫*情,就可以说明情况了。
目前,海外一些高接种率的国家也没有启动全覆盖的3-11岁低龄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
一直以来疫苗接种最快的以色列也没有,他们只是为患有严重慢性疾病的5至11岁儿童接种新冠疫苗,而且有严格的要求。
当地时间7月27日,以色列卫生部通知该国医疗机构,即日起,经过卫生部审批,可以为患有严重慢性疾病的5至11岁的儿童接种新冠疫苗。以色列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研究数据表明,患有严重慢性疾病的儿童更容易感染新冠肺炎。被列为严重慢性病的包括过于肥胖、严重慢性肺部疾病、神经发育障碍、心力衰竭、贫血和严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但同时,以色列卫生部的通知明确指出,尽量减少为这个年龄段的儿童接种新冠疫苗,即使获得卫生部的批准,医生也应向孩子的父母解释接种新冠疫苗可能产生的后果,是否接种最终决定权属于孩子的父母。以色列卫生部表示,为5至11岁儿童接种的新冠疫苗是辉瑞疫苗,不同于为其他人接种的3.0毫升,儿童接种剂量是1.0 毫升。
可以看到,以色列针对5-11岁的特定的儿童做出这个决定,考量了接种疫苗的风险及获益,且最终决定权属于孩子的父母。
今年7月,我们在推动疫苗接种时,出现过变相强制风。
当时一些地方发布通知,未接种新冠疫苗(禁忌症者除外)不许进入超市、医院、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还有的地方,在通知中要求各个阶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户口本上家庭成员符合接种条件的在开学前就近完成接种,如果未完成接种,孩子则暂缓入学。
这些变相强制的要求后来被曝光了不会,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议,国家卫健委后来也出面表示:这种强制要求必须纠正!在这种压力下,一些地方终于撤掉了那些变相强制的要求。
现在,多地启动了3-11岁低龄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有的地方似乎隐隐又透出这种变相强制趋势来了。
有朋友反映,学校通知6-11岁孩子接种,态度非常强势,不提是否自愿,如果不接种则必须有医院证明。她的孩子是较为严重的过敏体质,她十分担心,也找医生问了,说是现在这种证明基本开不出来,必须配合按人头接种。
另一个在另一个省份的朋友有两个在3-11岁这个年龄区间的孩子,也收到了接种通知,她想看正式的官方文件通知,老师给的回复是,他们也是才收到的通知,通知的是小学和幼儿园全部都要接种,而且接种率要达到100%。
等等。
对于低龄人群接种,笔者一直认为应该慎之又慎,一定要考虑新冠疫苗的可能的不良反应,在这样的前提下,就更应该将决定权交给孩子父母,千万不要搞变相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