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公号上发表了欧叔叔的小文,有一个网友加上我微信,向我陈述了他九年来的冤情,并一再表示自己身处险境,有可能成为潜在的欧某中。
我看了他的事迹之后,深感不平。九年来,一只强壮的骆驼也会变成瘦马。
我只是一个小公号的小作者,本质上所起的效果微乎其微。写这样的东西也存在着风险。尽管如此,我还是愿意为他呐喊一声。
窗前一盏灯,光虽然微弱,也能照进一个绝望之人的心。哪怕只能带来一丝光明,那也起到了灯的作用。
1、
他叫黄甫国贤,现年56岁,家住浙江省奉化市溪口镇桃源路。
他的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2012年3月,他因出售座落在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桃源路的别墅,有偿委托中介公司办理。
2012年4月底,有一买户看到媒体广告,愿以250万元价格买下该套别墅。诚信中介公司老板百般刁难,从中作梗,不想他用这个价格卖掉,而想自己以低价收购。
他当时缺钱急于卖掉,迫使别墅于2012年12月底才低价出售。比较当时,不但房价贬值16万元,而且还多付其它借贷利息45万元,再加上法院诉讼费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其它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5万元。
2012年7月8日,他得知是老板使坏,在他(她)们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的情况下,他去中介公司找他(她)们讨说法。趁俩人不在时,他气愤地拿起一只一次性喝茶纸杯与一只计算器(价格约为10余元)摔在地上。(他与老板是亲戚关系。)
不料,当天晚上,老板纠集以许某某(老板牢友)为首的十余位社会人员,分乘三辆轿车。由于他不在家,破门而入,打砸屋内财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000余元。后又在溪口镇用暴力绑架了他刚满18岁的儿子。
当时他打了报警电话,但无人出警。从此,他走上了九年的漫漫冤民路。
他寄出的求助资料
自2012年7月份开始,黄甫国贤历尽千辛万苦,耗尽积蓄,多地奔波,向各级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已有九个年头之久,而上述涉案人员仍逍遥法外。
2、
其实这个事情并不难,一方急于售房,一方想乘虚而入,压价收购。最后,房子低价卖给别人了,两败俱伤。老板也没有捞到好处,于是恼羞成怒,进行了报复性打击。
这个事情也很难,难就难在背后的人。
后来,黄甫国贤得知,原来老板背后有保护伞,系奉化区某副局。这位倌员不仅不主持公道,而且逼他放弃追究那伙入室打砸和绑架的责任。被他拒绝后,公器私用,诬陷黄甫国贤敲诈二十万元,肆意捏造罪名,将黄甫国贤在网上发通缉令,定为网上追逃人员(2013年5月)。他仍不屈服,又将他儿子也加入了黑名单。古人云,祸不及妻儿。这位副局真是绝了。
定性为追逃人员,其实就是宣布一个社死。生存带着非常大的麻烦。他为儿子前途虑,被逼无奈打电话给老板口头承诺不追究责任后,第二天通缉令神奇般消失了。
从这段对话中,可以看到浓浓的火药味。
区政法委副书记,也是个不小的官,掌管着当地的公检法系统。可这说话的口气,实在有损干部的形象。侬娘匹是当地骂人俗话,溪口是蒋光头的家乡,当年他最喜欢骂这句话了。
3、
最近几天,关于欧某中的舆情仍在发酵。我在网上看到多个男版女版欧某中现象。
事实上,欧某中的蝴蝶效应已经产生了。福建省出台文件,保证农民合法建房。此外,据不完全统计,最近一周全国有五万多宗悬而未决的邻里纠纷,以强势一方主动低头认错和解,得到解决。
普通民众的权利争取,往往付出惨痛的代价后才能争取得来。即使他们有的会沦为罪犯分子,他们也获得众人的铭记与怀念。
希望欧某中这个血案能让人们清醒过来。强势与弱势是会随着时间空间和条件的变化而转换的。无论谁,当你遭遇困难求助无门的时候,那就是弱势群体,就可能产生绝望。
九年的漫漫冤民路,如果不是心理强大,不会逼疯也会逼傻。皇甫为此事托人办理,被骗走接走一百九十万(有借款字条),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他完全可以吞下这口恶气,拿着被骗走的钱,苟且地活着也成。可他偏偏是一位硬汉,准确地说,这口恶气不除,他将死不瞑目。
寒夜寂寂,道阻且长。我凭借着良心未泯,写了这些文字。衷心希望他的事能得到妥善处理。希望我们的社会不再有欧某中的事件发生。
希望是附丽于存在的,有存在,便有希望,有希望,便是光明。(鲁迅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