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的是八小时工作制,所有的企事业单位,都得执行之拒违法加班(如天天加班、“连轴转”等 )于千里之外。一些情况乃至间或发生的悲剧表明,违法加班,会对员工的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故讲天天加班、“连轴转”同安全生产唱对台戏,当不为过矣。然毋庸讳言,相当一些企业经营者,却注目于追求利润最大化,且执着地“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有位朋友,同某老板有业务上的联系。近日,他通过微信催问后者:款子究竟什么时候打来?被告之:下班之前一定打到你的卡上。然而,直到傍晚六点都过了,早该有的手机短信通知,还是没有来的迹象。朋友等得不耐烦:天都黑了怎么钞票没发过来呀?岂料对方牛气冲天:本厂晚上八点钟下班,现在才六点十分呢!听罢,朋友大惊失色,一时语塞“找不着北”。
这样的“反转”,是叫人怎么也乐不起来的,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则难免。不是吗,这家企业加班(每天加班超过3小时,和违法加班难分难解)已经是“制度化”了,而且经营者的态度“理直气壮”,其不消说对八小时工作制不屑一顾了。当然,某老板并非“一个人在战斗”。而据职场新人调查报告:九成年轻人在加班,超过1/3的加班是不提供加班费的……
据说是,996工作制是指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真的,996要笑了,对“超常规”加班“情有独钟”的经营者,“少乎少,不少也”。现在,最高法点名:“996”违法!这非常有必要可谓“一语中的”!或曰:要使得有些企业,在加班的事情上不逾矩,难度不小。
其实,是不为也,非不能也。真的,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等,包括了,核查企业的作息制度是不是规范,这样的话,还愁某些企业不来个改弦易辙?至少,两手一摊,露出无可奈何的神色,将强使员工加班视为畏途,这种老板不是一个两个。看来,须让“动真格的”常态化,只是“劝人为善,期待良心发现”(即使是不厌其烦、苦口婆心了)恐怕也是“纸上谈兵”,而对“置若罔闻”的老板来讲,人家在那儿“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