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界的“阴阳合同”和“天价片酬”之所以层出不穷,不仅是因为缺乏足够的惩罚力度,而且是因为演艺界的那些明星大腕拥有各种权力保护伞。所以,在范冰冰的“阴阳合同”和“天价片酬”之后,才会有郑爽老鼠拉木钎的后来者居上轰动效应;所以,不仅新华社和央视等新闻媒体纷纷予以曝光,而且引起了中纪委的高度重视。要查就要查个水落石出,绝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王雨萧、白瀛)记者28日了解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新华网2021年4月28日)。
面对演艺界滋生的“阴阳合同”和“天价片酬”等违法违规问题,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必须以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绝不能让郑爽等演艺界违法人员逍遥法外。而且,更需要对范冰冰的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深入调查,并将其绳之以法。不能因为范冰冰是演艺界的明星大腕和“范爷”,就让她成为“老虎屁股”摸不得的特殊人物。如果让范冰冰长期逍遥法外,天理何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又怎么能贯彻落实到位?郑爽的“阴阳合同”和“天价片酬”案,又怎么能做到水落石出和依法实施零容忍?
要想让演艺界的“阴阳合同”和“天价片酬”违法行为得到依法严惩,那就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范冰冰为啥碰不得?办案人员首先必须弄清楚究竟谁是范冰冰和郑爽等人的权力保护伞。只要能通过中纪委的大力支持,彻底打掉范冰冰和郑爽等人拥有的权力保护伞,将范冰冰和郑爽绳之以法,让他们到监狱里接受司法改造,那就不是什么难事。如果办案人员胆小怕事,不敢碰硬,那就不能用党纪国法打掉范冰冰和郑爽等人的嚣张气焰,“阴阳合同”和“天价片酬”的违法乱纪问题就无法得到依法根治,那就会有更多演艺界的明星大腕步其后尘,肆无忌惮地偷逃国家税收。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必须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绝不能让那些一身同臭味的演艺界明星大腕在不劳而获中非法牟利。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所说:“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文艺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在为什么人的问题上发生偏差,否则文艺就没有生命力。文艺工作者要想有成就,就必须自觉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欢乐着人民的欢乐,忧患着人民的忧患,做人民的孺子牛。文艺是铸造灵魂的工程,文艺工作者是灵魂的工程师。好的文艺作品就应该像蓝天上的阳光春季里的清风一样,能够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人生,能够扫除萎靡颓废萎靡之风。”
也就是说,每一位文艺工作者必须弄清楚自己究竟是在为谁服务,究竟是谁养育了自己,究竟应该用什么来维护自己的艺术生命力。靠偷税漏税,非法牟利,能让自己的艺术生命得到延长吗?那是绝不可能的,只能让自己变成党和人民的历史罪人。在演艺事业上追求拜金主义,不择手段地用“阴阳合同”获得非法“天价片酬”,绝不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合法收入。在这个问题上并不是那些演艺界的明星大碗不清楚他们究竟在干什么,他们是在放着明白装糊涂,他们是在知法犯法,他们不是法盲,他们都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
这说明,范冰冰和郑爽等人在人生道路上没有学会怎样做人,他们不懂得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致富。他们只知道投机取巧,非法牟利;他们只知道追求西方资产阶级的拜金主义生活方式,根本不愿意投身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文艺事业当中。他们错误地认为,只要拥有千千万万个粉丝,就能让他们拥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他们却不懂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辩证哲学道理。当粉丝们知道范冰冰和郑爽等人是在欺骗自己的时候,那些粉丝就会立即把他们抛到九霄云外,绝不会再把自己的一分钱投入到范冰冰和郑爽等人的电影票房收入之中。
粉丝们上当受骗只有再一再二,绝不会有再三再四。除非范冰冰和郑爽等人像那些传销头目一样给粉丝们洗了脑。
面对演艺界像川剧变脸一样的“阴阳合同”魔术,公众只能寄希望于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联合执法行动。能不能把演艺界存在的偷税漏税“阴阳合同”斩草除根,关键在于能不能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关键在于能不能加大打击力度,大力彰显党纪国法权威。只要能打掉范冰冰和郑爽等人拥有的大大小小权力保护伞,那就一定能让范冰冰和郑爽等人的违法行为受到国家法律严惩,并真正做到零容忍。只有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国家法律权威才不会变成让违法者任意践踏的棉花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