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株洲中伟集团董事长游伟因检查出心肌缺血被要求住院,但其本人未认识到疾病的严重性而签字拒绝住院,但在5天后不幸离世的消息不仅刷爆了医生朋友圈,也引发了广大网民的热议。
4月6日,游伟发布了一条朋友圈,在这条消息中,讲述了他半夜12点就医的情况,并附有一份心电检查报告单以及拒绝住院签字的病例页。这份检查报告单显示“窦性心律、T波异常(可能是前侧壁心肌缺血)”、“异常心电图”。对于医生而言,这个指征是比较明显的,当下,医生也告诫他:这种情况需要马上住院,不住院有随时猝死的可能。但是他本人可能并不觉得病情有这么严重,拒绝住院。医生让他签了拒绝住院声明。
但实际上,4月7日,在拒绝住院后只是拿了药物硝酸甘油片后,他应该还是很不舒服,在4月7日又去了另一家医院看病,他还发了朋友圈: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
但不幸的是,在4月11日,仅仅过了5天,他就因病离世了。
这条消息刷爆了医生朋友圈,很多医生对此表示很无奈,有医生说:“深夜就诊,说明患者可能已经出现了胸痛等明显症状,这本来就是一个高危提醒。”“如果不是症状突出,谁会半夜去看急诊?”
游伟那条朋友圈消息中的“吓我,我夏(厦)门大学毕业的……”用了“厦大的=吓大的”的梗,表明了他对医院医生不信任的态度。
对此,有医生也说了:一般大医院让你当天住院都是为了救你命,一个很直观的逻辑是大医院的床位非常紧张……
这确实也是大实话了,说句题外话:大城市的大三甲医院,那是真真体现看病难看病贵的地方了。
在众多医生看来,这就是真人版的“扁鹊见蔡桓公”。而且有医生反映,见过太多这种案例——拒绝入院,拒绝留院观察。
有人还从“医患关系”的角度说了这件事,也挺引人深思的。
他说:这位患者很可贵,因为有的人是在出事前说医生吓唬人骗他钱,出事之后就说医生没给他讲过后果,要讹医生。而游伟把这个经历及自己的想法都发布在朋友圈了,这事属于责任自负,不会给医生添麻烦。
离开这个事情本身,这个观点让笔者想起“举证倒置”。
“举证倒置”是一个法律术语:
指的是基于法律规定将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李玲教授曾基于对医改的研究说过:在医患关系并不那么和谐的时候,“举证倒置”的实施会驱使医生去做很多防御性的检查和治疗,因为他怕病人告他,所以哪怕是普通感冒,也会把不该做的检查全都做一遍,这也是导致过度医疗的一个原因。
2020年5月1日生效的《证据新规》删除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笔者简单理解,这一变化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医患关系吧。
为什么游伟会不听医生的话,不信任医生的判断?有人分析是由于他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的强势。放在这个个例上,笔者也认同这个观点,他也并不属于看不起病的人。但在这个个例之外,这样的现象也并不少见。
在医患关系中,医生和患者应该是朋友,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疾病才是医生和患者共同的敌人。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也确实有过很长一段时间,医患关系十分和谐。但后来随着医疗市场化,政府不再全额拨款,让公立医院在市场上自我盈利以后,便出现了很多情况。比如药品回扣、检查提成等,还有“看病难、看病贵”。
“利润是否定信任关系的信号”,李玲教授一直强调在医疗体制的设计中,给医生正确的激励特别重要,医患之间的信任关系特别重要,要“维护医疗机构的公益性”。
这件事引发了热议,也给了我们很多的思考。以一种让人十分叹惜的方式,给普通人进行了一场相关的医学知识普及,也让人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总之,“讳疾忌医”不可取,造成不信任的原因也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