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诞辰日公知假意歌颂某人、极端拔高“平反”,暗放了何种毒箭?

2021-01-21 11:54:23 来源: 淮左徐郎作者:岳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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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前,2020年12月26日,是伟大领袖毛主席127岁诞辰,全国人民深情怀念他老人家的伟大历史功勋。而此时此刻,一位署名向正国的人,对此很看不顺眼,偏要选在这一天,不顾胡的生日已经过了一个半月,推出题为《他105岁,怎能忘记?》一文(以下简称《向文》)在网上辗转发出。此文借纪念胡的生日暗放毒箭,“虚无”前三十年,反毛反党反社会主义,不可不剖析清楚,还历史以公道。

  (一)

  《向文》头一段就只一句话:“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但却是全文主题,乃点睛之笔。

  这里说的是:“有的人”,“死了就死了,人民把他决心忘一干二净”;而“他”,虽人死了,却“还活着”。

  这个永远“活着”的“他”,就是胡,不言自明。

  那么,这个“死了就死了”、并且“人民把他决心忘一干二净”的“有的人”,又是指谁呢?

  中国公知精英,精明超人。他们选在毛主席诞辰发这样的话,我无须明说,您却一看自明,一想更清!

  《向文》就这样借胡生日开始了他暗放毒箭的计划!

  (二)

  《向文》究竟是怎么论证“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的呢?

  原来,这不是别的什么,全部奥秘就在“这组数据”里头。这就是《向文》说的:“这个人的这组数据,将被历史记住”。

  从明里看,“这个人的这组数据,将被历史记住”,他人不在了,但“还活着。”

  往深处想,“这个人的这组数据”背后的原由,历史也将记住……

  中国公知真是精明到家!

  其实,所谓“他的这组数据”,也就是他从1977年10月到1980年期间,平反冤假错案的6方面数据,诸如为55万右派分子改正平反,为“四类分子”一律摘掉帽子,为“叛徒集团”平反等等。大家耳熟能详。

  无庸置疑,文革结束之后,实事求是平反冤假错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必要的,正确的,天公地道。

  而问题在于,《向文》记念胡的生日究竟缅怀他的是什么?又另塞进了什么?从中“意味”出什么?特别是由此作出的“结论”是什么?

  先看,《向文》记念胡的什么。

  众所周知,前几年总书记在胡诞辰100周年座谈会讲话指出,我们缅怀他的,是他在“60年的革命生涯中”,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的卓越贡献。

  而《向文》却宣称,胡“60年的革命生涯”,唯有平反冤假错案的短暂3年,“将被历史记住”,其他57年呢?历史先生说:对不起了。

  这就让人莫名其妙,《向文》如此极度重视记念胡的生日,为什么既不缅怀他12岁就投身毛主席发动的秋收起义,在艰苦卓绝的民主革命中起过重要作用,也不记念他建国后在团中央艰苦奋斗,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甚至他任总书记期间协助邓小平搞改革开放也给忘却了?

  并不是公知揪住一点,不顾其余,这显然是《向文》精心选择和精明谋划的结果。须知,“有用就是真理”!

  再看,《向文》在“这组数据”里头另塞进了什么?“意味”出什么?

  就拿为“四类分子”摘帽“这组数据”来说:

  经查,1979年1月29《中共中央关于为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原本是说“考虑到我国农村完成土地改革和实现农业集体化以后,地主富农已经经过二十多年以至三十多年的劳动改造,他们中绝大多数已经变成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因此中央决定:

  “除了极少数坚持反动立场、至今还没有改造好的以外,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经过群众评审,县革命委员会批准,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遇。”

  对至今确实没有改造好的极少数地、富、反、坏分子,要继续加强监督和改造,并实行给出路的政策,什么时候改造好了,什么时候就摘掉他们的帽子。”

  可见,中央《决定》“一律摘掉帽子”是有界限的,有条件的,有范围的。而《这文》却说什么中央是无条件地“为‘土改’以来的‘四类分子’(地、富、反、坏)一律摘掉帽子”,这岂不是不分青红皂白,把那些顽固坚持反动立场,与人民为敌,至今没有改造好“四类分子”,特别是反革命分子也一律摘掉帽子?这究竟意欲何为呢?

  此外,中央决定摘掉“四类分子”帽子,同毛主席一贯方针政策,原本是一脉相承的。

  谁都知道,毛主席对“四类分子”的政策,尽管一方面,确是对他们实行专政,“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但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则是着力于让他们经过长期劳动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1963年5月,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浙江省社教工作队在诸暨县枫桥区(即今诸暨市枫桥镇),创造了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说理斗争,没有打人,更没有捕人,就把那些认为非捕不可的“四类分子”制服好了的经验。同年10月,公安部领导来浙江调研,发现了枫桥“没有捕人”的经验,就立即向正在杭州视察的毛主席作了汇报,毛主席肯定地说:“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指示要好好进行总结。据此,公安部派出调查组赶赴枫桥,在调查核实后,起草了《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即“枫桥经验”,其主要精神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11月22日,毛主席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据此,中央两次向全国批转了“枫桥经验”。“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1964年1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依靠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为新人的指示》,进一步把“枫桥经验”推向全国。文革刚结束,枫桥在全国率先给“四类分子”摘帽。1979年1月,中央正式发出关于为“四类分子”摘帽的决定。

  可见,中央决定“摘帽”,是土改以来党和政府坚持对“四类分子”通过长期劳动改造成新人的结果,水到渠成,前后相继。《向文》硬是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只能是别有用心。

  另外,更有甚者,毛主席无论是建国前的战争年代,还是建国后的革命建设时期,对待地富反坏子女的一贯方针,始终是“有成分论,但又不是唯成分论,重在表现。”

  中央摘帽决定也是白纸黑字,清清楚楚,说的是“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应一律为社员,不应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仅此而已,其他甚么,一点也没有。

  然而,《向文》却抓住中央摘帽一事,大作文章,尽其所能地唯心,“油炸好了,还点酱油”,竟然说什么中央为“四类分子”摘帽,“意味着全国数千万公民以及他们的上亿亲属不再贬为“贱民”,打入另册。仅在农村,就有440多万人被摘掉地主、富农帽子。”

  这到底是怎么“意味”出呢?

  须知,文革前全国人口总数才9.4543亿人,单单“四类分子”一项,竟就有“数千万公民以及他们的上亿亲属”,统统“被贬为‘贱民’,打入另册”!这难道不是在恶毒咒骂新中国前三十年社会主义“株连九族”,“暗无天日”,比国民党还坏?

  只不过,这是光天化日之下公开造谣!

  好在,世界上的事物是客观实在,白就是白,黑就是黑。“谎言重复千遍就会变成真理”,那也只能骗人于一时。

  公道自在人心。

  再要看,《向文》从“他的这组数据”得出了的结论又是什么。他所暗放的毒箭,“毒”就集中在这里。

  《向文》说:“正是胡的这种道德、勇气和历史的担当,在短短几年之间,才有了翻天复(应为“覆”——引更正)地的巨大变化”,“把江山社稷的社会基础几乎重新打造了一遍。”

  那么,“他的这组数据”究竟是怎么个“翻天覆地”法呢?究竟是“翻”的什么“天”?“覆”的什么“地”?

  众所周知,前三十年共和国的“江山社稷的社会基础”,是写入宪法了的,以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所谓“几乎重新打造了一遍”的结果又是怎样呢?

  这就是《向文》说的:“这是一项国家走向公民社会的壮举,这是人性回归善良的开端,这是开启人人可以自由呼吸、扬眉吐气的日子!”

  这个结论,要点有三:

  1、“这是一个国家走向公民社会的壮举!”

  这是问题的关键。它是什么意思?

  这显然是说,“他的这组数据”,“翻”了此前社会主义之“天”,“覆”了之前社会主义的“地”,从而使中国“走向公民社会”。这是中国历史上的“壮举”!。

  那么,在“壮举”之前,我国的社会主义也就尽在不言中了!

  2、“这是人性回归善良的开端!”

  这是什么意思呢?

  这显然是说,只有“壮举”出了“公民社会”,才是中国“人性回归善良的开端”。

  那么,在“开端”之前,毛泽东时代的所谓“人性”又是如之何呢?自然可想而知了!

  3、“这是开启人人可以自由呼吸、扬眉吐气的日子!”

  这又是什么意思呢?

  这显然是说,这组数据“壮举”出来的“公民社会”,美胜于画,“人人可以自由呼吸、扬眉吐气”!

  那么,在“开启”之先,前三十年又是什么情景,也就不言自明了!

  总而言之,《向文》这是严重违背了总书记所提的“前后两个三十年不能相互否定”!

  就这样如此这般,《向文》主题看似是赞扬的“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实际上,对“死了就死了”、并且“人民把他决心忘一干二净”的那个人的痛恨和咒怨,也就已跃然纸上了!

  由此可见,《向文》借记念胡生日暗放出毒箭,污蔑中国的社会主义要不得,糟透了;“人性”恶毒;只有独裁,只有专制,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大家不能“自由呼吸、扬眉吐气”。只有“他的这组数据”才使中国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从前三十年的社会主义”,“走向公民社会”。

  公知们这是借歌颂胡的那三年成绩(实际是公知为达目的歪曲历史、别有用心),以“走向公民社会”之名,行全盘西化改革、让中国走资本主义的改旗易帜道文之实。(下文会进一步展开论述)

  试问《向文》:

  中国人民在毛主席领导下,推翻压长期在自己头上的“三座大山”,从此就真正“站起来了”,这不“扬眉吐气”?

  中国五亿多农民,经过《向文》那个打引号的“土改”,每个人都分得了土地,圆了几千年的美梦,从此再了不受封建地主阶级残酷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这不“扬眉吐气”?

  中国广大工人,砸碎了套在自己身上的“锁链”,成了领导阶级,再了不受资产阶级的压迫和剥削,这不是“自由呼吸、扬眉吐气”?

  中国人民敢于“抗美援朝”,打败美国为头的16国“联合国”侵略军,迫使美国第一次在没能打赢的战争签订和约,这不是中国人民在世界上“扬眉吐气”?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三)

  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美妙无比的“公民社会”,究竟是什么个东西呢?它怎能取代前三十年奠定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

  《向文》对此并未展开,好在10年前原南京大学副校长、中文系教授董健在《炎黄春秋》上发表题为《个人主义与公民社会》大作,对此作了充分的说明、诠释。

  这个好得不得了“公民社会”,原来就是:

  第一,公民社会的理论基础是个人主义。

  董教授说:“中国传统的封建专制社会就是臣民社会”,

  “一切人的关系都是一个臣服的关系”。而在公民社会里“就取消了‘臣服’”。

  “个人主义是现代公民社会之政治伦理、道德伦理的文化价值的基础”。

  “但在我国,个人主义长期遭到否定和批判。从中华民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国民党当权到共产党主政都批判个人主义,都是党国至上”。

  他说:“在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中,个人主义也是被完全否定的,我这个年纪的人是在声讨个人主义,处处防御个人主义中长大的。”在我1949年接受的教育当中,个人主义就是个坏东西。1957年反右派后,“周扬说个人主义是万恶之源,多么可怕啊,是万恶之源!”这就是传统的臣民社会。

  殊不知,“否定了个人主义,只承认集体主义,使个人完全失去自觉,人人成了‘驯服工具’”。

  而现代公民社会,则是“承认‘个人’本位的高度尊严和不可动摇性,便是建立这种理念的首要前提。”

  “两种社会的区别关键在于‘人’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人权第一、个人本位、尊重个人价值,这是公民社会;君权第一、个人臣服、不看重重个人价值,这是臣民社会。”

  第二、所谓“现代公民社会”说到底也就是资本主义的别名

  董健说:“什么是公民社会呢?公民社会是现代社会。在西方,真正的公民社会是18世纪启蒙运动之后兴起的,现代公民社会由此而生。”

  这位董教授直白“公民社会”就是西方“现代社会”,他把它吹得天花乱坠。说什么:“在公民社会里取消了‘臣服’,没有臣服关系,不管哪一级对哪一级,都没有臣服关系。整个国家机器在按照民主和法制运转。老百姓不用对政府‘臣服’。政府是为老百姓服务的……老百姓纳税人是主人。这就是公民社会。”

  这种“现代公民社会”,承认“每个人生下来就有他的权利,是天赋人权”,承认每一个人不仅有生存的权利,而且有言论的、思想的、政治的权利,确认‘个人本位’”。“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这些都是建立在现代公民社会的价值支撑。”

  因之,“公民社会是通过非暴力、民主的方式来进行权力转换,以后掌权的人就不会用权力来维护自己的政权。”他甚至搬出台湾作为“民主选举”的样板,说什么陈水扁当选“总统”,诚如杨慎之说的,“这件事情本身是从秦始皇以来两千多年历史上未曾有过的一个大转折”。“什么转折?就是通过非暴力手段,通过民主和理性把权力进行交接。”所以,“掌权的人就不会用暴力来维护自己的权力。”

  原来,中国自秦始皇以来的二千多年历史上,只有国民党被赶到台湾后,把臣民社会留在大陆,到台湾后,“走向了公民社会”,实行两党制,“民主选举”,才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从未有过的大转折”!

  只是,不管西方的“现代公民社会”也好,还是台湾的“现代公民社会”也罢,说到底,也无非是资本主义的别名而已!

  第三,鼓吹“公民社会”意在否定社会主义。

  董健别有用心地把建国后“共产党主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国民党当权”的法西斯专政社会,乃至同中国传统的封建专制社会”,完全等同起来,混为一谈,都是“臣民社会”,专制统治。这就是他所说的:“中国传统的封建专制社会就是臣民社会”;“从中华民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国民党当权到共产党主政,都是批判个人主义,都是党国至上”,都是专制主义,臣民社会,不是公民社会。

  这位原南京大学副校长、教授董健对毛主席坚持“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反感极了。武装夺取政权,势必造成“共产党主政”,成了一党专制。绝无公民社会可言。

  他是这么说:“共产党从国民党手里把权力夺过来,是通过战争打下来的。就是‘四人帮’掌权被推翻,都是通过‘小暴力’,不通过暴力抓不起来。……在臣民社会,我用暴力把你打倒,夺取了这个权力,我掌权者本人就缺乏安全,我老想着你会不会用暴力推翻我,所以我就用暴力维护我的权力。毛泽东推翻了国民党,在1949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生怕有人用暴力推翻他,老是感到不安全。他动辄说我还是想要去井冈山打游击。暴力取得的权力往往用暴力维持,而暴力维持的社会绝无公民社会可言。”

  董健公然污蔑,“共产党主政”是“独裁政权”,让全中国人“工具化、非人化、奴隶化”,甚至成了他们“暴力夺取和维护独裁政权的炮灰”。他说:这种“共产党主政”的“臣民社会完全没有‘个人’的地位,所有的人在统治者心目中都是工具化、非人化、奴隶化的,都是他们暴力夺取和维护独裁政权的炮灰。中共一位元帅曾经说过:‘我打仗就是往锅底下填柴火。’填的柴火就是士兵!”

  这种对我国人民和革命先烈的莫大污蔑,视可忍,熟不可忍!

  董教授还对我党我国实行民主集中制,倡导革命集体主义很不以为然,愤愤不平。说什么:每一个人的生存权、言论的、思想的、政治的权利,“不立建在个人主义的基础上,人的自由不是空洞的吗”?“否定了个人主义,只承认集体主义,使个人完全失去自觉,人人成了‘驯服工具’”。他还讥讽我国来自边远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大代表,“完全不懂作为人大代表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他是‘臣民’,不是公民。”甚至,对文艺作品中歌颂党的歌词都耿耿于怀。他说,《唱支山歌给党听》中“党的光辉照我心”,“母亲滋养了我的肉体”,那是说“我的精神是靠党管的,都缺乏一种精神上的独立性,而强调了一种精神上的依附性!”

  其实,这种“公民社会”只不过是西方世界和平演变中国的陷井。难怪,向正国和董健这类公知,对社会主义是那么不欢迎、那么不高兴、那么反感,而对美式“公民社会”、资本主义又是那么迷信、那么执着、那么“臣服”,原来是里应外合!

  毛主席早就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终究要代替资本主义制度,这是一个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不管反动派怎么企图阻史车轮的前进,革命或迟或早总会发生,并且必将取得胜利。”《向文》借记念胡生日,极端拔高他那三年的“贡献”,实则暗放毒箭,诋毁、虚无共和国前三十年,反马、反毛、反党、反社会主义,妄图用所谓“公民社会”取代社会主义社会,这就只能是逆社会发展规律而动!

  只是,不要忘记“蔑视辩证法不能不受惩罚”!

  (2021年1月17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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