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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戈里:怎样加强对台军的政治工作?

2024-05-29 15:17:44  来源: 红色文化网   作者:高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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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讨顺应时代变革的台军工作方针调整

  ——兼述“心战核弹”小册子

  高戈里

  2022年8月,我军首次进入环台海域展开全方位全要素诸军兵种联合实弹锁岛演训后,“推进祖国统一进程”进入了“以武逼统”的战略转折期,随之,对台军的政治攻势也将走向前台。

  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瓦解敌军是我军政治工作三大原则之一。本文探讨新时期台军工作在继承我军光荣传统的基础上,需要根据客观历史条件的变化,在策反对象、策反政策、策反手段等方面,做顺应时代变革的若干方针性调整,并适时投放“心战核弹”小册子。

  一、顺应阶级关系变化,策反重心向台军中下层官兵倾斜

  笔者在研究解放战争期间国民党起义部队改造史的过程中,曾剖析了当年国民党军队特有的两大本质特征,即一手遮天的军权私有和惨无人道的阶级压迫。

  历史是发展变化的。

  国民党军队败退台湾后,特别是经历了两蒋时期的“去军阀化”和民进党时期的“去蒋党化”之后,其内部阶级关系已经由封建主义的家长专制转变为资本主义的雇佣制。具体表现为四个“不再有了”:

  1.军权的私有属性不再有了

  国民党军队败退台湾的官兵涉及37个军的建制,包括蒋系、粤系、桂系、西北军、东北军等不同的军阀派系部队。这些部队登岛后,均被重新整编,旧有的隶属关系被打乱。特别是蒋经国在老蒋扶持下重新整合了特务机关和军队政工系统后,各部队基于军权私有的旧式人身依附关系,随之逐渐瓦解。

  2.长官的封建特权不再有了

  具体说来,是带兵长官失去了旧有的三大权力:

  一是人事权受约束。台湾“眷村”长大的孩子曾落笔描写:在大陆时,小小的连长都有勤务兵侍候太太洗衣做饭。“转进”台湾后,人事制度逐渐规范,长官不仅不能随意任用私人,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役使勤务兵了,以至于中校军官还得自己找汽油桶,利用假期亲自为为家人打造热水淋浴设施。

  二是经济权遭剥夺。由于财务制度逐步建立,公私不分的“特账”取消了,长官无法“喝兵血”“吃空额”,也不能随意开支了。据报道,2018年台陆军金门防卫指挥部前少将参谋长林帝志将公发洗衣机寄回台南的家中使用,被依照贪污治罪条例重判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3年。

  三是生杀权被取消。笔者网文《抗战壮丁非正常减员近千万——驳国民党兵役科长之子流沙河的抗战回忆》曾引用国民党文武高官及美国驻华官员的判断,并进一步考证了抗战期间被虐待致死的抗战壮丁多于阵亡士兵。国民党军队败退台湾后,因军法制度逐渐健全,长官不能像在大陆时那样滥杀部属了。

  3.底层士兵备受欺压不再有了

  国民党军队退守台湾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士兵待遇逐步提高,士兵的权利也逐渐受到重视,特别是民进党执政后,民粹主义深植台军的管理与训练,使其在某些范围不同程度上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典型案例一:2011年台军陆军台东地区指挥部工兵连中尉副连长陈立德逼迫张姓士兵大跳M字腿舞,供全寝室观看,前后共3次,不跳就不准洗澡。被检举后,陈立德被军事法院判8个月徒刑、缓刑3年,又被台东地方法院以“妨害自由罪”,判处拘役110日并处罚金。

  典型案例二:2013年台陆军第6军团542旅旅部连下士班长洪仲丘被关禁闭期间,因被强迫在33℃气温下超负荷体能操练,中暑昏迷后死亡。在民间团体“公民1985行动联盟”发起民众抗议的压力下,2014年桃园地方法院以“共同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处罚、共同职权妨害自由”等罪名,起诉旅长沈威志等十余人,一审判处第542旅旅部连连长徐信正8个月有期徒刑,另有12人被判有期徒刑3至6个月不等,5人被判无罪。之后的2018年,台军颁布新的操练标准规定:当“危险系数”达到29,即气温超过32℃时,必须停止训练。

  台军义务兵服役年限从1987年起逐渐下降,至2016年降至4个月,2024年虽有延长,但仅仅延长至一年期,也是一例。

  台军士兵因此有了“草莓兵”的称谓。

  4.一手遮天的大小军阀不再有了

  具体地说,是各级带兵主官受规则制约的“三有限”:一是权力有限,即各级带兵主官的人事权、经济权、执法权都受制约,再不能像在大陆那样无法无天了;二是心腹有限,因为不能像以前那样随意任用私人,所以培植“心腹”难了;三是行令有限,即长官统兵不再一言九鼎随心所欲了,要遵从“雇佣协议”,兼听左右进言,顾及下属权益。

  上述变化表明,时下的台军不再有旧军队的那种一手遮天一呼百应的带兵将领了,若仅仅策反少数带兵将领,成事难,败事易,除非在他们周围已经形成了厌战、惧战或反战的“求和”舆论氛围。而要在带兵将领周围建立“盼和”或“求和”的舆论场,就有必要将策反工作的重心由带兵主官转为广大官兵群体。随之,将影响到台军政策的相应调整:

  1.政策孤立、打击面缩小了——台军内部的主要矛盾不再是军阀阶层对广大士兵群众的剥削压迫,而是广大官兵与依附美帝及买办势力的“台独”集团的矛盾。

  2.政策争取面扩大了——官佐与士兵阶层的待遇差距明显缩小,绝大多数中下级官佐及部分高级将领也属于受雇佣阶层。争取了最广大“中下层官兵”,就是釜底抽薪。台军统兵将领一旦深感“有兵难带”,推动其起义投诚也就水到渠成了。

  3.政策渗透的空间增大了——资本主义雇佣制和民主制下的有不少合“法”条件可以为我所用。

  台军工作重心一旦移向最广大的官兵群众,策反工作就必然要打破精英主义和神秘主义的羁绊,成为一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而这,将是一次民族意志、民族智慧及民族复兴道路向全世界的展示和传播,且规模空前,意义非凡!

  二、顺应新时代的“岛民心态”,明确统一后对台军的“井底待遇政策”

  台军工作重心向最广大的官兵群众倾斜,需要针对他们普遍的心理诉求。

  笔者在长篇纪实文学《心路沧桑——从国民党六十军到共产党五十军》(四川人民出版社2017年再版)中,记述了1946年“安东整训”改造海城起义部队时,一位起义军官曾质疑:“大后方有多种报纸,各党派可以通过舆论随时监督、批评中央政府。你们(东北)解放区只有一种报纸,这能叫民主吗?”我军政治工作干部卢昭有理有据的有力反驳,则揭示了具体民主的阶级性。同理,目前岛内“拒统”思潮虽占上风,但其具体的政治诉求却因社会地位不同有着深深的阶层鸿沟:

  “台独”政客及其喉舌——最关注的是效忠美帝及买办阶级的“执政权”,所以,他们一再指责大陆方面不尊重台当局的“法统”地位。

  有点“余钱剩米”的小布尔乔亚——最关注的是“宪政民主”下的“话语权”,所以,有人代言他们指责大陆“不民主”“不自由”。

  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草根阶层——最关注的是不被“大陆贫穷”拖累而降低生活质量的“生存权”,所以,“台独”当局纵容“独嘴”谣言惑众,极力封锁两岸民间交流,生怕神州大地“再现‘汉唐盛世’”(一二十年前老蒋麾下老将军的感慨)真相大白于岛内民间,致使民心向往大陆。

  岛内广大中下层民众“拒统”思潮形成于长期的反共、反统教育和欺骗宣传,并形成为固守既得利益的井底之蛙心态——留恋井底小天地,无视井外大变局。通俗地讲,就是怕统一后薪酬待遇降低、生活质量下降。井外光明前景,他看不到,也不相信。

  针对岛民的这种“井底心态”,有必要围绕岛民现有的“井底待遇”,制定起义投诚者与顽抗者在统一后享有不同待遇的策反政策,并广为宣传。

  2017年笔者曾在“海疆在线”网站发表《用“津平绥方式”以武促统方案预判》,包括:公布多向度打击,公示多类别奖惩,公开多渠道策反,公告多年度规划。其中的关键内容,在笔者近期“敌军工作历史经验之借鉴”系列视频讲座的第9讲中,以《预判策反台军的“井底(待遇)政策”》为题,展开作了介绍。主要内容:

  1.和平统一,所有官兵现行的一切“井底待遇”不变。

  2.武统之后,起义投诚部队所属官兵现行的一切“井底待遇”不变——愿留队者,按原职级继续录用,所有薪酬待遇不变;需退役者,一律按台湾现行标准全额发放退役金等;对有功人员另行奖励。

  3.武统之后,剥夺顽抗部队官兵的一切“井底待遇”——对于抗拒统一的台军部队官兵,剥夺或没收其现役薪酬待遇、退役金、抚恤金、残疾军人补助,以及相关的保险、慰问金等一切台湾现行待遇,其幸存者经教育释放后,原则上按失业或无业人员对待;对于其中首恶分子和重要骨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反分裂国家法》追究其“危害国家安全罪”。

  这一“井底待遇政策”有四个特点:

  特点一,针对面宽——适用于台军所有军官、军士、士兵和文职人员,以及警察、情治等武装公职人员,并直接影响到军人眷属、遗属的生活。同时,涉及台军的所有现行待遇,包括现役待遇、退役待遇、伤亡待遇等。台当局前不久曾要提高军人的抚恤金,结果在岛内被嘲笑:统一后,找谁领?

  特点二,威慑力狠——抵抗武统的结果,或丧失生命,或丧失健康,或丧失待遇。现役薪酬待遇丧失后,只能以失业者身份,按离职前6个月月均投保薪资的60%领取不超过16个月的失业金。退役金、终身俸等也随之灰飞烟灭。根据台湾“立法”机构通过的“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修正案,台军年金最低保障金额为38990元新台币(1元新台币约合0.22元人民币)服役满20年者,退休起支俸率为55%,年增率2%,军官最高不超过90%,士官不超过95%,所以,资、职越高吃亏越大。

  特点三,分化力大——台军将领一旦下令抵抗,有可能降临一系列难以防范或难以制止的危险:或四面楚歌,官兵惧怕“三丧”后果而不敢打、不愿打的呼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或腹背受敌,兵变、抗命、黑枪黑炮,防不胜防;或殃及池鱼,一旦“兵变”,打过来的很可能就是黑炮弹、黑导弹等,殃及的是整个指挥部。

  特点四,执法力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在“危害国家安全罪”类罪名下,还有“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等具体罪名,而且“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从法理上讲,顽抗即犯罪,理应依法剥夺其待遇。对于顽抗者,若不剥夺“台独”政府给予的待遇,违法!因分裂国家行为领取的报酬属于“非法所得”,理应没收。至于到时候没不没收,另说。当下宣传,就强调“依法”追究、追缴。

  从整体上看,资本主义雇佣制度下的台军官兵,不仅因纠结雇佣待遇而视野短浅,还因民粹主义泛滥降低了军人血性,所以,对于来自“井外”的“起义奖金”,不管有多高,敢于为此冒风险的官兵不会多,但对既有的“井底待遇”,特别是退役后的“终身俸”等待遇,多数官兵还是要患得患失依依不舍的。职级越高的长官,越想保住既得利益。

  这项政策,面向官兵大众,靠军民大众传播。走群众路线,无往而不胜!

  三、顺应军事现代化变革,对台军各军兵种分类制定策反政策

  解放战争主要是陆军交战,特别是步兵战,所以,有关策反政策也简单——调转枪口打老蒋是起义,主动放下武器是投诚,打不赢了再缴械是投降。

  军事现代化变革,首先是武器装备的现代化。未来收台的作战双方都是诸军兵种协同作战,武器装备现代化程度高,部队的指挥系统信息化程度高。台军的一些部队虽然不直接参战,但却能以其是否提供的战斗支援、战斗保障,或提供不同的战斗支援、战斗保障,决定战斗部队战斗力的有无、增减。台军的部分官兵虽不持枪,但若被我军策反,其特殊岗位便可发挥一招制敌的战场作用,其特有技术便可以成为一剑封喉的制敌手段。

  由此,有必要对台军各军兵种及战役单位分类制定策反政策,主要解决以下问题:

  1.各军兵种起义投诚的不同标准。比如,台军装备射程2000公里的改进型“云峰”导弹部队,虽未发射导弹,但导弹放在发射架上,虽然“未开一枪”,但始终对我军构成威胁。还有,空军的空勤和地勤、海军的舰艇和港口、雷达兵、电子战部队、督战的宪兵等,他们的枪械多用于自卫防身,“缴枪”对我军的用处不大,但其专业履职行为通常能不同程度影响我军的收台行动,比如电子对抗部队的电子进攻、电子防御、电子侦察行动等等,所以,有必要分类细化各军兵种及战役单位起义投诚的具体标准。

  2.对被胁迫起义投诚的认定。比如,某战役单位长官下令抵抗解放军后,被部属击毙或软禁,迫使该部放弃抵抗。那么,战后认定“起义投诚”的范围,是限定于制裁“台独”长官的少数下属,还是该部除长官外的全体官兵?怎样才有利于瓦解台军?认定的准则,是立足于行为性质,还是行为功效?

  3.策反政策向台湾军外延伸的问题。鉴于台军之外的一些机构或组织,特别是一些准军事单位,对我军的作战行动也能产生重大影响,所以,策反政策所涉及的对象还要包括能危及台军工作的宪兵、海巡、警察及相关司法机关、立法机关,情治机关,网军,媒体等。

  4.关键技术岗位的策反政策。比如:程序员更改计算机的口令或代码,能使指挥系统陷入混乱;特定岗位的官兵开小差达到一定程度,能使该作战系统陷入瘫痪;网管人员的一个“疏忽”,能使我军重要的策反信息在岛内军民中广泛传播;机械师卸掉几颗螺丝,能设置“台独”要犯逃遁的障碍,等等。

  分类细化策反台军政策的直接目的:

  一是给反“独派”的官兵支招——避免“三丧”的办法多多,“师傅带入门,修行靠个人”。

  二是分化台军——让台军各级带兵长官从此疑神疑鬼,不知道何时何地何人用何种方法,对作战部署设障碍,对长官下黑手。

  三是引导台军将领为消极怠战制造借口——比如,允许或默许某特定岗位的官兵开小差后,向上司叫苦:“作战系统目前无法运行,补充或调配技术官兵需要时间。”再如,无视或暗示部属违规操作,致使某设备突然出现故障,然后叫苦:“故障原因正在排查,排除故障的时间难以确定。”等等。

  在此基础上,向最佳目标努力——号召台军将领率部起义投诚;或逼迫或胁迫台当局首脑在各级官兵一片怨声载道叫苦连天中,不得不下令放弃抵抗,接受统一。

  四、顺应信息化变革潮流,充分应用网络技术提高台军工作效益

  这两年,多位年轻朋友曾对我说:未来对台作战是跨海峡超视距打击,我军历史上的敌军工作经验,比如阵前政治攻势、“唤子索夫”运动等,已经不适用了。

  我告知:恰恰相反,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为我军发扬光荣传统开展台军工作提供了适用更广阔、应用更高效的技术条件。

  这是台军工作的技术方向。

  2016年1月20日,大陆数十万爱国青年以“帝吧”为基地,自发组织了一场“反台独翻墙出征”,于当日19时突然“攻占”蔡英文以及“苹果日报”“三立新闻”“自由时报”等台湾绿营媒体的 facebook 主页,以一个主页三小时超万条帖子的能量“洗版”“爆吧”,其磅礴气势震动宝岛。可惜,这次两岸网友规模空前的交流因缺少指导,最后变成了“表情包大战”,没能有效传递“反独促统”信息。

  在海峡对岸,各统派组织及统派人士虽有爱国热情,但各行其是,且偏重“选举政治”或“街头政治”,缺少力量的整合、理论水平的提升、战略策略的谋划,更缺少面向大众艰苦细致的工作。

  可以设想,如果组织好大陆的青年网友,并与台湾“统派”有效沟通,两岸合力,台军工作的宣传内容就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广泛的传播面,直抵绝大多数台军官兵及其眷属的个人信息终端。由此产生的宣传效果不可小觑。

  五、拟制并广泛传播《台军各军兵种起义投诚立功指南》

  落实台军工作重心是一个辩证的过程。

  台军工作的主要策反对象若放在极少数的统兵将领身上,反监控比较难,一旦被台湾情治机关发现,“台独”当局用换将的方法,即可破局。又因为台湾百年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历史塑造了“台湾人畏威而不怀德”的殖民性格(台湾著名抗日英雄蒋渭水的弟弟蒋渭川的评价),在强化媚美奴性的基础上淡化了台湾人的血性,资本主义的雇佣制度又培养受雇佣者的循规蹈矩习性,所以,未来收台作战中,指望有胆量、有号召力的台军将领能振臂一呼,主动率部起义投诚,并且一呼百应,希望不是很大。

  但是,如果面向最广大的“中下层”官兵,打好台军工作的人民战争,就可以营造釜底抽薪的策反局面——面对我军强大的军事威慑和政治攻势,台军各部队的官兵特别是基层官兵,普遍不敢打、不愿打、不能打了,遂使台军各级军官叫苦不迭,统兵将领一筹莫展。一旦各部队士气消沉怨气冲天,不管谁来统领台军,抵抗解放军的命令都难以贯彻执行。由此,争取台军将领的工作才能水到渠成,迫使台军统兵将领或台当局下令放弃抵抗,进而实现“以武逼统”辅之以“政策促统”的和平统一。

  对此,台军有其前辈足迹可以追循——1948年10月长春和平解放就是这样:10月17日随曾泽生军长反蒋起义的原国民党第六十军暂编二十一师第二团团长李家桢,起义前曾感叹:“好多弟兄都秘密收藏共军散发的‘蒋军投诚官兵通行证’。这个兵咋带?”10月19日率部向解放军投诚的新七军军长李鸿,在投诚之前也是一肚子忧愁:“现在师长有师长的算盘,团长有团长的打算,士兵有士兵的想法,简直是离心离德!眼下是圈在城里还能守着,出去就散了!”

  当然,争取台军将领的工作还必须设定多个“渐退目标”——能退而求其次的策反目标。比如:

  最佳目标是“反战”,即争取台湾统军将领拥护统一,率部起义投诚,或胁迫台当局接受大陆统一要求,进而实现和平统一。

  次佳目标是“弃战”,即争取台军统兵将领放弃指挥,致台军群龙无首,使解放军能在减少伤亡、减轻战损情况下,顺利攻占台湾岛。

  较佳目标是“怠战”,即争取台军统兵将领以种种理由消极应付台当局的顽抗命令,在关键作战阶段和关键作战地域,为解放军攻岛作战减少阻碍。

  既然策反重心须向中下层官兵倾斜,既然要区分军兵种的策反政策,也就有必要系统编撰《台军各军兵种起义投诚立功指南》,制作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小册子,以及便于网络转发的宣传图片、表情包等,然后,发动群众广泛传播,使台军官兵及其眷属尽人皆知。

  此举相当于“心战核弹”,很有可能在台军各级带兵长官中产生以下心战效果:

  效果一,忧恐部属抗命反战,痛感有兵难带。

  效果二,深恐友军自保怠战,痛感有仗难打。

  效果三,诚恐亲友众叛亲离,痛感有谍难防。

  效果四,惶恐自己螳臂挡车,痛感有罪难逃。

  由此推动他们“有出路难拒绝”,投向统一阵营。

  台军工作,不仅仅是军队的工作,在特定时间段甚至将成为全党的中心工作。统一祖国,为人民,也靠人民。党领导的人民战争,是我们克敌制胜的传家法宝!

  建议:适时召开台军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政军民合力推动台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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