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辉明(1934.12-2024.3.1)】
【编者按】中国共产党党员,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我国著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人民大学原马列所所长,中央宣传部理论局原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所(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前身)原所长靳辉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4年3月1日18时09分在三亚市逝世,享年90岁。谨以该文纪念靳辉明同志。
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几点思考
靳辉明
【内容提要】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应具有以下的特征:一是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性质和整体功能,体现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性和革命性高度统一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二是相对于个别原理和特殊原理而言,基本原理是对更为广阔时空领域的事物本质和发展规律的概括。三是与此相联系,基本原理更具有长久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它不会因为具体条件的变化而发生改变。四是对于人们的实践活动具有更为普遍的和根本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不论在革命时期,还是在建设时期,我们都十分强调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和运用,强调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并且把它作为指导我们实践活动的根本原则。在这方面,毛泽东同志创造了一系列理论和方法,这些理论和方法同时也构成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继续坚持和丰富了这个基本原则。近年来,设立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其中一个二级学科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可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论是在我国政治生活中,还是在我国学科建设和高校思想理论教育中,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是,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仍然是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的课题。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创造性地探索和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这为我们深入研究和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指明了方向。李长春同志在中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讲到:“要深入研究和准确阐述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基本观点,帮助人们分清哪些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哪些是需要结合新的实际加以丰富发展的理论判断,哪些是必须破除的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的理解,哪些是必须澄清的附加在马克思主义名下的错误观点。”这四个“分清”非常重要,它关系到正确把握我们指导思想的问题,关系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重大问题。这些讲话精神,凸显了当前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弄清楚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搞好四个“分清”,最重要的是深入地探索和正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近年来,由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建立,学界开始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从各个方面进行了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特别是已经出版并投入使用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比较好的体现了从整体上把握和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科学体系的原则,是一个很大的创新。但这仅仅是一个良好的开始,而且《概论》主要是用于高等学校的教学,我们还应该从理论上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以深化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下面我想谈几点粗浅的想法,抛砖引玉,以促进大家的思考和研究。
一、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需要把握的几个原则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真理,需要进行认真地研究,但研究马克思主义也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也就是遵循唯物辩证的方法,否则也不能正确地把握和理解它的基本原理。对于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我想首先要强调以下几点:
1. 遵循坚持与发展统一的原则。马克思主义是一个严整的科学体系,同时又是“发展的理论”。发展是内在于马克思主义本身之中的。在马克思主义发展过程中,坚持和发展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坚持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坚持的结果和继续,把两者完全割裂开来是错误的。邓小平曾经指出,“老祖宗不能丢”,但又要讲“新话”。这个讲法,既朴实又深刻。马克思主义是与时俱进的,脱离开它的基本原理不是马克思主义,不讲发展也不是马克思主义。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正确原则应当是:坚持、发展、研究、创新。这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的态度和方法。
2. 遵循理论结合实际的原则。毛泽东曾经强调,学习马克思主义全在于应用,离开实际学习马克思主义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我们研究和探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必须着眼于当前的社会实践,与当今的时代特征相结合,否则研究马克思主义就可能偏离正确方向。在这里,要反对教条主义和实用主义两种错误,既要防止用马克思主义的个别原理裁判我们当前的现实,得出不正确的结论,又要防止用当前的局部事实评判马克思主义,得出马克思主义过时的结论。对于这两种片面性都必须加以防止和抵制。
3. 坚持整体与部分相统一的原则。像任何学科一样,马克思主义学科也是部分与整体的统一。正如列宁所说,它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但同时又是一块“整钢”。所以,探讨马克思主义,既可以从整体上研究它的科学体系,也可以分门别类地研究它的某个部分或某个原理。但是,无论怎样的研究,都应将这两个方面有机地联系起来,从对各个部分的研究中把握其整体,同时也要与整体相联系把握它的部分和个别原理。只有这样才能完整准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过去从各个组成部分对马克思主义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是正确的,它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各分支学科的建设。但问题是忽视了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研究。马克思主义学科的特点与规定性,就在于对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研究。今天,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应当强调从整体意义上对它进行研究。也就是说,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及由这些基本原理构成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进行整体性研究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和学科建设的要求,也是当今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要求和趋势。
4. 坚持科学性与意识形态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现象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并对未来社会发展趋势作了科学预测,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是不容置疑的。在当前资本主义全球性经济危机的情况下,人们更加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和预见性,更加为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所折服。所谓科学性,就是对客观事物和社会现象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揭示,是客观真理性的反映。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是科学,只不过是不同的知识形态罢了。不能因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对象是有思想、有感情的人,是现实人的活动、人们的生存条件、利益需求和各种社会关系等等,因而就认为它不具有客观真理性。这种看法是极其错误的。社会科学研究对象是同人的活动、人的利益和社会关系联系在一起的社会存在,这恰恰表明社会科学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而决不意味社会科学不是科学。认为社会科学不是科学的人,虽然为数不多,但确实是存在的。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之所以受到置疑,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它的科学性同意识形态性紧紧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既是科学真理,同时又是反映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意识形态,是他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特征,就是它的科学性和意识形态性的高度结合。恩格斯说:科学愈是毫无顾忌,便愈符合工人的利益。西方有的学者把两者对立起来,认为为一定阶级和利益辩护的学问就不是科学。这种见解在我国学界也有一定的影响。在这个问题上之所以存在误解,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意识形态性之间的关系简单化和庸俗化。马克思主义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必须为现实服务,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它作为一个理论形态、科学体系转化为现实政策和实践活动,其间有许多中间环节需要研究、论证和再创造,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直接等同于现实政策。毛泽东有句话讲得很深刻:马克思主义是我们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如果把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和意识形态性简单化或者庸俗化,势必会损害它的科学性,使一些人对马克思主义正确性产生怀疑。在这两者的关系上,我们还要做深入研究,作出令人信服的阐明。
二、构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依据与层次性
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作出不同的概括,进行不同的表述。我是从这三个层面来界定马克思主义的,即马克思主义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发展规律的学说,是工人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实现共产主义和人类解放的理论体系。这三点内在地结合在一起,既指明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内涵,也表明了它的阶级属性和实践功能。
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经典作家们在不同时期有过不同表述,比如,马克思、恩格斯曾用一般原理、基本思想来表述他们的理论;列宁曾用基本原理、基本原则表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毛泽东是用普遍真理、基本观点等概念来表述马克思主义理论;邓小平主要是用基本原理、根本观点来表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上述用语属于同等意义的范畴,都是用以表述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的原理,或者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说的构成这个理论“核心的基本思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个用语,是在历史上形成起来的、并为大家所认同的科学概念,用这个概念来表述马克思主义理论“核心的基本思想”是准确的、科学的。
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构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依据是什么,也就是说构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没有一个标准?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否则在这个问题上就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出现歧义,甚至没有共同的语言。要拿出一个确定的标准来规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确是十分困难的,但依据科学的研究方法,不是不可以作一些尝试的。
我认为,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可否具有以下的特征:一是要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性质和整体功能,体现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性和革命性高度统一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二是相对于个别原理和特殊原理而言,基本原理是对更为广阔时空领域的事物本质和发展规律的概括。三是与此相联系,基本原理更具有长久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它不会因为具体条件的变化而发生改变。四是对于人们的实践活动具有更为普遍的和根本的指导意义。基本原理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更高的抽象和概括,是一种抽象的理论形态,但它又寓于个别事物之中,它只有同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才能发挥它的指导功能。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阐释他们的一般原理时所说,“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1](P248)。同时,也不能因为时代条件的变化完全否定基本原理所包含的真理性和普遍意义。在这里必须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脱离开当时变化了的条件机械搬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教条主义倾向;另一是借口历史条件的变化宣扬马克思主义“过时论”的错误倾向。这两种倾向还将长期存在,只是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罢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是有层次性的。要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还必须认识它的基本原理的层次性,也就是说,要弄清楚基本原理存在的时空范围和历史条件。大致说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以下的层次:揭示整个客观世界最一般规律的原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辩证唯物主义所包含的那些基本原理;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原理,这里包括阶级社会和无阶级的社会形态;我们是立足于中国的具体实际来探讨马克思主义的,因此还必须研究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诸基本原理、基本原则,这些原理是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它适用于中国的实际,但对于经济文化落后国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三、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概括
自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和概括是不乏其例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时从大的范围,有时从某个领域对其基本原理作出过不少的概括。国内外学者根据自己研究重点和自己的理解,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出过很多的阐释和概括。这些对于探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极为有益的。但是,我认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全面、完整的研究和概括还不是很多。我试图从上述观点出发,根据我自己的理解,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出自己的概括,以推进对这个问题的研究。
我认为马克思主义最基本原理可否概括为如下十四条:
1. 关于客观物质世界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运动发展的原理;
2. 人类社会形态由低级向高级演进和发展规律的原理;
3. 关于时代本质和发展阶段的原理;
4.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辩证统一的原理;
5. 阶级、阶级斗争和阶级分析的原理;
6. 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
7. 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
8. 剩余价值学说和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与主要矛盾的理论;
9. 社会主义历史必然性和工人阶级历史使命的学说;
10. 科学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的学说;
11. 社会主义革命(包括改革)和建设规律的理论;
12. 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学说和共产党建设的理论;
13. 人的全面发展和共产主义的原理;
14. 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原理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主要的理论成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最根本的指导思想。正如十七大报告指出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只要在中国搞社会主义,只能是搞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社会主义,也就是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实现,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在这一历史过程中,只能有一面旗帜、一个理论体系、一个指导思想,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或如邓小平所说的根本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体地说,可否概括以下八条:
1.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
2.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党建设规律的理论;
3. 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原理;
4. 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和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理论;
5.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6.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
7.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
8. 科学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理论;
9. 实现国际合作与加强同世界工人阶级政党联系的原则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产物,是经济不发达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总结,所以,它反映的真理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对经济不发达国家实现社会主义也会发生积极的影响,具有借鉴的意义。
(来源:昆仑策网【授权】,原刊于《高校理论战线》2009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