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周期率研究之四】
人的思维往往是有惯性的。春节前后,笔者陆续写了三篇关于历史周期率思考的文章,本想就此打住,但总感到,有关此方面的话题似乎还有许多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笔者坚信,既然能形成一定的“周期率”,绝不仅仅是某一方面的因素,必然是众多因素促成的结果。春节闲暇,受传统节日气氛的启迪,又联想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中的奴性文化对人亡政息历史规律影响。这一话题,笔者多年来不时进行着一些思考,现不妨整理如下:
一、对中国传统文化研究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中国传统文化,涉及到绝大多数国人的民族感情。因本文为中国传统文化的解剖性文章,并带有一定的批判性,为了不引起误会,笔者首先必须声明:自己绝没有完全否定包括儒家文化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本意,更承认中国传统文化中确实是藏宝无数,精华无穷。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任何文化都是历史的产物。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不可能不带有过去的时代烙印和局限性,同时又作为先人的智慧结晶,涵有我们民族的根与魂的优秀品格。所以,客观认识传统文化的二重性,对传统文化既不是全盘否定,也不是全盘肯定,而是抛弃其带有时代局限性的消极成分,继承和弘扬其具有民族文化进步性的积极成分,这应该是我们对待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出发点。正因为这样,希望读者特别是专家们不要因为本文谈到传统儒家文化中的奴性文化的消极作用,就给笔者扣上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帽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要对传统文化进行科学分析,对有益的东西、好的东西予以继承和发扬,对负面的、不好的东西加以抵御和克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不能采取全盘接受或者全盘抛弃的绝对主义态度。”
本文主要剖析传统儒家文化中的奴性文化。要讲清这一问题,必须从中国传统文化这一大概念谈起。中国传统文化,实际上主要是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所谓正统文化。自汉武帝刘彻遵循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两千多年来,儒家文化一直占据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统治地位。诚然,学界有人强调:这种后来独尊的儒术,并非完全是孔子原创儒术的本意。但不管怎么说,总是打着孔老夫子旗号的,按理应该与老夫子的蓝本不差上下。尽管在民族文化发展过程中,也融合了其他文化,特别是道家文化与佛家文化,但根据逻辑推理,既然打着儒家的旗号,就必定是与儒家原创文化相互补的被融合,而相排斥的却应该被抛弃。特别是佛家文化,由于其既是外来文化,又有着“出家教”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许多清规戒律是违反人性本能的,所被融合的应该较少。为此,笔者在文中所谈的中国传统文化,特指两千多年来统治中华文化、并在今天仍然被极力推崇的这种被融合后的儒家文化,且主要解剖其中的奴性倾向。
提起儒家文化,可能会引来一些儒学大师们的敏感。笔者承认自己确实对儒家文化没有多少深入研究,也承认儒家文化中确实有许多瑰宝弥足珍贵。按照从毛主席到习总书记一以贯之所强调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原则,在对儒家文化进行革命性改造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弘扬其中的“精华”,是完全应该的。但从一个时期以来的实际倾向看,似乎并不是这样,而是照本宣科、全盘复古,精华糟粕一齐上,有时甚至是取其糟粕、去其精华。
为此,自多年前有关媒体开始大力推崇儒家文化起,有一个疑问就一直在笔者心头萦绕,即从明末清初的李贽、顾炎武等人,到陈独秀、李大钊等掀起的新文化运动,到五四运动,到鲁迅,到毛泽东,为什么一直会对儒家文化提出不少质疑和批判?尽管在那些儒学大师们面前,笔者确实是才疏学浅,但这么多的著名大人物,总不会比这些大师们差多少吧?因此,这也就增加了自己对儒家文化尤其是其中奴性文化倾向进行反思的某些底气。
因笔者长期致力于反腐倡廉理论政策方面的研究与思考,因此,这种反思自然是从腐败的形成、发展及其人亡政息历史规律的探析角度出发的。正是为了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找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文中所剖析传统奴性文化之糟粕,旨在激浊扬清,绝无反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当弘扬之意。
二、奴性文化的本质特征及对国人性格的影响
说起来,儒家文化的祖师爷孔老夫子这位圣人也确实够悲催的,几千年来,老夫子一直像坐过山车那样,要么被推向神坛,要么被打入地狱。但纵观中国历史却似乎有一个规律可循,即被剥削者要起来革命时,就打起反孔的旗帜;当统治阶级需要稳固政权或者是出现政权危机时,就开始推崇尊孔。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守成派需要尊孔,而创新派需要反孔,笔者认为也不无道理。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与传统儒家文化中所包涵的奴性文化本质特征分不开的。今天我们传承发扬儒家文化的优秀成果,则应该将这种奴性文化糟粕识别出来并剔除出去。
当年孔子创立儒家学术,其本质核心就是“克己复礼”,即主张恢复周礼,维护周王室的宗法制。围绕这一本质核心,董仲舒又归纳出“三纲五常”的伦理哲学,与孔子所创立的“中庸之道”的处事哲学相配套,成为儒家文化的两大支柱,以用来固化社会灵魂,作为“克己复礼”的实现方式。
“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从字面上看,这些都是维护正常社会管理秩序、保证和谐社会之必须,也许能忽悠很大一部分人。但从本质上分析,就是要求维护和盲从封建的等级制度和专制制度。因为只有维护住等级制度和专制制度,民众才能服从官员的管理,社会才可能得以苟延。为此,连备受不少人尊崇的晚清著名政治家、理学家曾国藩也劝世道:“君虽不仁,臣不可以不忠;父虽不慈,子不可以不孝;夫虽不贤,妻不可以不顺(见百度百科“三纲五常”词条)。”这段话说彻了,就是作为下位者,不要管上位者的道德和品行怎么样,你自己做到“绝对忠诚”就够了。这也许正是历代统治者之所以要把“三纲五常”奉为神明的主要原因。
而“中庸之道”,在儒学大兴的今天,网上的解释都是溢美之词,其实质不外乎主张做事“不偏不倚,无过之而无不及也”。尽管“中庸”用在治国理政的方寸把握上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没有侧重点的“中庸”是没有意义的,在现实中也不存在。特别是“中庸”用在为人处世上,往往就是让人善于守拙、绝不出头,当然也不要落尾,凡事先观望等待,看风向左右摇摆,做一个审时度势的骑墙派。这是典型的胸无大志的机会主义者思维,是对国人血性的的奴化。
一方面要维护等级制度,并教导下位者特别是老百姓对朝廷、对官员要绝对忠诚,一方面又诱导百姓善于守拙,绝不当头,这就是儒家文化的实质所在,也是历代统治者极力推崇儒家文化的根本原因所在。而殊不知,这是一种极大的社会腐蚀剂。这种观念的灌输和固化,必然熏陶出社会特别是底层百姓的思维逻辑:作为下位者,就应该无条件地服从上位者的管理,让上位者去“代表”你的一切,不管这种“代表”是不是符合你的利益和意愿,你都要表现出诚惶诚恐,心锐诚服,千万不要抛头露面,别出心裁地对这种“代表”表现出质疑甚至不满,否则,一定会枪打出头鸟,让出头的椽子先烂......为此,鲁迅先生曾不止一次地愤慨指出:孔孟之道是“割头不觉死”的“软刀子”,是帝国主义用来“灭中国”的武器之一;是搞“愚民政策”;其政治目的,就是对内是搞倒退、复辟,对外搞投降、卖国。而先生深恶痛绝的国人“奴性”,正是通过这些理念的不断灌输而培育起来的。
有学者通过鲁迅先生《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小说和杂文,总结出先生刻化的国人奴性的十大表现形式:一是幸灾乐祸的看客心理;二是以当奴才为荣的心理;三是没有反抗精神;四是迂腐;五是自欺欺人;六是欺软怕硬;七是麻木冷血;八是从众心理;九是生性多疑;十是不讲诚信。
从监督的角度而言,这种奴性文化的主要功能,就是塑造了国人普遍的“活人心态”。这种“活人心态”的主要表现:在党内,正像毛主席在《反对自由主义》中所例举的那样:取消思想斗争,主张无原则的和平,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无过,使腐朽庸俗的作风盛行。其实质还是小资产阶级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第一”,这必然严重地涣散着党的组织,松懈着党的纪律,是极端消极的东西,客观上起到了援助邪恶的作用。在社会事务中,只要不涉及自己重大的切身利益,只要互相间矛盾还没有达到“白热化”程度,只要还没有被逼到悬崖边上,面对邪恶特别是权势的邪恶,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这种是非不分,却受到现代社会不少人的追捧,这样的人被称之为“情商高”、“城府深”、“性情中人”。这方面笔者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期间感受颇深,有不少人平时对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慷慨激昂,表现出满腔正义,但如果某个案件查处中,明知其是知情人,需要出具相关证据时,就表现得畏畏缩缩,不肯说实话,讲实情。用私下里的话来讲就是“咱不做那些不活人的事”。即使是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只要所涉及的是群体性利益,也是不到万不得已自己绝不去抛头露面,而是观望等待,希冀有人来出头闹事。大多数人都抱着同一种想法,谁也不愿意去主动出头,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种群体利益被一步步地盘剥,直到连骨头渣子都一点不剩时,许多人才开始互相抱怨,共同诅咒。我国许多中小型国有企业由利税大户走向破产重组,就与这种心态的普遍存在有着极大关系。这种“狼从门前过,尽量不伤人”的心态,在民间就被称作为“活人心态”。
三、奴性文化教化及其左右下的政策配套,让监督阵地基本失守,腐败横行和社会紊乱成为必然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在私有制度和私有观念支配下的人性,具有贪婪的天然缺陷,社会差别则是激发这种贪婪缺陷的巨大动力。要使权力滥用得到遏制,扎紧篱笆,健全制度及其机制体制固然重要,而依靠主动的、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强有力的监督更为重要,否则,任何制度及机制体制,都如同墙上画虎,成为一种中看不中用的装饰。
在毛泽东时代,由于人民群众主人翁地位得以发挥,更由于在法律上赋予人民群众强大的监督权力和监督手段以及其他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因此,那个年代老百姓对权力的监督,似“主人”对“仆人”的监督,而绝无奴性心态。这种监督是主动的、铺天盖地的、不容私情的、出于公心而较少掺杂个人恩怨的。这种强大而广泛的群众监督,之所以能对权力滥用形成有效制约,是因为人民群众本身就是腐败最大的、最直接的受害者,因此,他们最具有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具有广泛性。这是毛主席与黄炎培先生在延安“窑洞对”中提出的伟大思想在执政以后的成功实践。对于共产党执政的国家来讲,这种在人民群众中寻求监督根本动力源并充分利用这一巨大监督资源的思路,是十分英明和完全必须的。但在毛主席逝世以后,情况却发生了变化。
首先,人民群众主人翁地位在逐步消解。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和随之而来城市工人阶级由领导阶级变为雇佣劳动者,后来又变为劳动力市场的商品,工农群众失去了有效的组织,成为四处漂泊的“打工仔”,再次回到百年前的一盘散沙状态。此时的工农群众,犹如马克思在十九世纪中期研究法国农民阶级后得出结论那样:“他们(已经)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而“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版,第693页)当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农群众连自己都需要别人去“代表”的情况下,对权力滥用的监督就可想而知,更谈不到有效抗衡。
其次,以职级挂钩为特征的工资制度改革以及与职级相联系的公务消费、福利待遇等,使等级制度进一步固化。级别不仅意味着收入差距,更意味着光宗耀祖,意味着权力大小、意味着社会地位、意味着社会资源,也意味着人格尊严......等级制度的固化,必然导致“官本位”越来越甚,官员唯我独尊的意识越来越强化。百姓对官员再也找不到“主人”对“仆人”的感觉,有的只是敬仰、羡慕和某种程度的畏惧。
其三,各种“负责制”在强化责任的同时,不仅严重削弱了党的集体领导,更使专制主义死灰复燃。行政首长和厂长经理掌握着下属的工种岗位、职务职称、收入多少、升迁去留等,也就控制了下属及其家庭的前途和命运、今天和明天。在提高工作效率的旗帜下,更同时助长了独断专行,每时每刻都在奴化着下位者的灵魂。
其四,在共产党执政的国家体制中,当群众监督这一监督的根本动力源被弱化后,体制内的其他各种监督,也在整体氛围对权力极大宽容的大势下,审时度势地虚化、形式化。对一些“打擦边球”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对一些比较严重或明显的违规行为,也在上级领导“改革允许试错”的说教下,不得不放弃追究,从而导致体制内的各种监督普遍出现“上级监督鞭长莫及,同级监督软弱无力,舆论监督关卡太多,群众监督渠道太少”的态势。
其五,逐步加大了对人民群众“腐败耐受力”的洗脑。长期以来,各级讲坛甚至在领导的讲话中,有一句令人耳熟能详的话:“打开窗户,新鲜空气进来的同时,苍蝇也就自然会飞进来”,成为越来越严重腐败现象的“劝世通言”。好像这些专家或领导们,从来不懂得“打开窗户是可以安纱窗的”。
监督与被监督,从来就像动力机车的动力系统和刹车系统那样,必须互相匹配,否则,最终会导致车毁人亡。而上述一系列情况表明,一方面作为“刹车系统”即监督方的人民群众和体制内各监督部门,力量越来越弱;另一方面,作为“动力系统”即被监督方的权力,却被捧得越来越高,力量越来越强,因此,腐败愈演愈烈也就难以避免。
孔老夫子曾讲: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老夫子的这句名言是无比正确的!腐败毕竟是见不得阳光的,而人一旦走向腐败之路总是会做贼心虚,因此也就不敢理直气壮地坚持原则,管理下属。为此,腐败者的治下,大多必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腐败分子越多,这样的情况就越普遍。当社会很大一部分权力指挥系统就这样失灵后,社会各种矛盾必然日益增多,有时甚至会集中爆发。
但这些似乎还没有让一些人警觉。传统儒家文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在共和国的大地上再次大力兴起,但不管儒家文化讲得如何美妙,其中的“三纲五常”和“中庸之道”等内容总是回避不过的,而这些内容中的奴性文化实质也不会改变。那种良莠不分的宣传,无异于在教化社会,要承认等级制度,承受专制主义,不当出头鸟,更“不折腾”,回归到“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官员贪与腐”的老路上去。如果指望以此来缓和现实中的党群矛盾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显然是消极的、于事无补的,反而危害极大。
须知,贪欲是会成瘾的。贪欲的闸门一旦放开,就会像脱缰的野马,肆无忌惮地横冲直闯。渐渐地不少人感到,随着传统奴性文化的越来越普及和深入人心,官员贪腐的环境更是越来越宽松。如果说过去的贪腐只是畅行无阻的话,奴性文化大兴之后的贪腐,就是有不少“以当奴才为荣”的人主动地去为权力的贪腐助纣为虐。这些都进一步激发着贪官贪腐的动力越来越足,胆子越来越大,贪腐的数额也就越来越多。改革开放初期,尽管党风和社会风气已经开始败坏,但也仅仅限于年节期间下级对上级偷偷摸摸的礼节性“孝敬”;上级到下级检查指导工作或下级到上级办事,也仅仅限于送点土特产品等。但到后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利益的巨大,这些已经远远难以满足不少官员逐渐撑大的胃口,见面必送礼,办事必收钱,甚至敲诈勒索、索贿受贿在官场已经成为尽人皆知的“秘密”。十万八万也已经拿不出手,成百上千万以至上亿元的也屡见不鲜。
贪欲更是会传染的。看到大官大贪后,小官也必然去争相效仿。既然有权力的能利用权力去贪,那没有权力的人也可以去设法制造权力。于是,各部门七花八样的办事前置条件也就纷纷出笼。不否认有些前置条件是客观必须的,但某些前置条件却是一些部门出于各自利益和权力扩张而制定的,有的就是办事人员自行设定的。在基层,常常出现办同一件事,不同的办事员对不同的办事对象提出不同前置条件的情况(这一情况至今仍然严重存在)。特别是由于部门之间各自为政,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许多前置条件又常常互相矛盾,出现“政策打架”的情况,因此,几乎没有人、没有一个企业能完全达到条件。但这些部门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轻易能达到的条件就不叫“条件”。达不到“条件”你就得求人,求人就不仅能扩大办事人的人脉资源和权力资源,而且求人没有白求的,就得请客送礼补人情,部门的“吃拿卡要”就是这样盛行起来的。这种“熟人办事制度”里边所隐含的也同样是奴性文化所主张的宗法制度原则。此时老百姓只能叫苦连天,甚至不得不发出“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黑社会我们有的躲,社会黑我们没法躲”的感叹与呐喊!
而更让老百姓欲哭无泪的却在权力与资本的联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包括土地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源及其社会公共福利事业是最丰盛的蛋糕,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其必然紧盯。而要吃到蛋糕,离不开权力与舆论的紧密配合,权力可以让你吃得满嘴流油,舆论可以让你吃得名正言顺。于是,在权力和知识奴才们的配合下,各种资源在“发展地方经济”“有水快流”的幌子下被廉价批卖;老百姓的住房和承包的土地,在“推进城镇化”和“美化城市建设”等口号下被强拆强征;无数乡镇企业及中小型国有企业在“激发企业活力”的理论忽悠下走向破产重组,最终被“改革家”或私人资本廉价收购;而涉及更大群体的上学、医疗、住房、养老以及不同身份下工资收入悬殊等政策,在“改革”的旗号下和知识奴才们的精心设计下,也堂而皇之地成为剥夺弱势群体的“利刃”;甚至威胁公众健康和国家安全的事情,也不顾有关专家呼吁与社会强烈反对而被冠冕堂皇推出;而完全失去人格、不惜出卖国格、死心塌地为外国主子效力的官员也不在少数......老百姓此时才仿佛从迷雾中走出,一些人也才意识到“活人心态”带来的严重社会恶果,才感觉到奴性文化这把“割头不觉死”的“软刀子”的可怕与可恶,但一切为时已晚。
此时,不少人不得不屈从于权势,为了顺利办好自己该办的事而去求人、去行贿。于是乎,一种十分奇特的现象便由此而诞生:一方面人人骂社会腐败,另一方面为了自己办事方便又不得不去送礼行贿,为腐败添砖加瓦;一方面对腐败深恶痛绝,另一方面又从心底里羡腐,希望自己的子女或亲属能有机会进入公权力部门,有机会去升官发财——公务员招考竞争比博士考试竞争都激烈,买官卖官普遍兴起就是例证......在这种情况下,底层社会最终必然会失去道德人伦底线,“笑贫不笑娼”登峰造极,连身体、青春、良心都可以买卖,而有毒食品、假药、假货等普遍泛滥,各种诈骗防不胜防等等,也就不足为奇了。
总之,纵观传统奴性文化,其实质就是通过不断愚民,来扼杀民间智慧,阻碍社会进步。当大量的民众思维被这种奴性观念固化后,必然束缚其头脑和力量,全社会的智力水平也必将大幅度降低。这种官强民弱的社会格局一经形成,虽然从现象上看实现了一种内部的短期平衡,似乎有利于社会暂时的稳定及和谐,但这种平衡是异常脆弱的,一旦遇到外部竞争,其缺陷就会明显暴露。宋代弱民,被元所灭;元代愚民,被明所灭;明代愚民,被清所灭;清代愚民,在近代史上受尽列强的欺侮和凌辱,就是这种暂短平衡的最终结果。
四、奴性文化基础上形成的权力结构,人才逆淘汰难以避免,执政能力下降成为必然
1. 奴性文化的推崇,必然会孕育出大批奴才。在中国历史上,由于奴性文化的不断熏陶,奴才精神经过两千多年的历史繁衍,到清代发展到鼎盛时期,出现了奴才跪奏、谄媚之词充斥朝廷奏折,人人以争当奴才为耀的宫廷现象和官场现象。这就必然导致正直的士大夫和官员廉耻观念和傲气被越来越疏远,国人的血性被逐步荡涤,清官更是天下难寻,“也由此而打造出一个奴性十足的奴隶民族”(鲁迅语),中华民族就是如此而进入百年屈辱年代的。
但在社会已经进入信息化的今天,一些人似乎很善于健忘,并没有接受这些深刻的历史教训,仍然试图重蹈覆辙。当“三纲五常”和“中庸之道”逐渐浸入国人的骨髓之后,不少先天缺钙的人脊梁就渐渐变得弯曲起来,膝盖也就软了下来,似乎不做奴才就对不起自己的人生。这样的奴才,不仅在下层遍布市井小巷,机关厂矿,更可恶的是在上层出现了许多“知识型奴才”。这些奴才们的共同特征是:完全处在依附地位,失去了自己独立的人格和立场,把自己变为一种“软体虫”式的动物。其表现:一是对上司竭尽点头哈腰,献媚取宠,而对下特别是普通百姓,却是横眉冷对,凶神恶煞,自己失去人格尊严就以为天下人尽皆没有了人格尊严,自己做奴才就认为天下人都爱做奴才。许多社会矛盾的激化,正是由于这些抬轿子的奴才们误判后的肆意妄为才导致的。二是对上司想到的做到了,对上司没有想到的也要做到。但这种做到,绝对不是指工作和事业,而是指金钱、生活以至私欲等方面的满足。有的奴才们不仅失去了基本原则,而且为了讨好主子完全失去了人格和道德底线。三是唯权力是从,只要权力说话,就好好好、是是是,从不知道自己也有头脑,更不知道自己还有灵魂。常常是为了迎合权力的胃口睁眼说瞎话,对百姓的苦难视而不见,对社会的矛盾听而不闻,只懂得报喜不报忧,为主子歌功颂德,粉饰太平。四是甘做帮凶,或颠倒事实,或“强迫遗忘”,即使是主子在吃人宴席上洒下的血迹,也被涂抹得一干二净。而帮助主子贪腐,更是小菜一碟......当然,奴才的表现还有多种多样,这里就不一一例举。
相对于许多“行动型奴才”,一些“知识型奴才”更令人难以容忍,危害性也更大。这些“知识型奴才”除有上述所举的奴才的共同特征外,更可恶的是唯资本利益是从,或唯外国主子的好恶是从。他们内心深处没有始终坚守如一的信念,也没有原则和意志,只是根据主子的需要,变换着用各种各派的理论来作武器。今天这样,明天那样,前后矛盾,自打嘴巴,连脸都不会红。这些“知识型奴才”,既有各种“砖家”“叫兽”,也有各种所谓的文学家、艺术家等。这类人无异于鲁迅先生所指的“才子加流氓”。尽管他们看起来粉丝无数、煞是风光,但实际上已经完全失去了自己的独立性,骨子里还是依附型人格,恰恰没有自己的主体性,因此仍然不过是奴才相罢了。也许他们内心深处也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人格,但为了得宠,为了讨得半碗残羹剩饭,不得不弯下自己的脊梁,去为资本和外国主子效力。
但这类人的社会危害却不敢小觑,他们的胡说八道,常常在误导着大众,影响着社会,特别是对于信息不对称或不善于思考的某些公众以及缺少社会经验的青少年来讲,很具有蛊惑力。一些历史虚无者的奴才们,甘愿做西方主子“和平演变”我国青年一代的代理人,主子给戴了一顶破纱帽就觉着自己很了不起,或无视历史,满口荒唐;或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或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或捏造事实,抹黑民族,攻击人民领袖,侮辱革命英雄,丑化伟大祖国,否定中国共产党革命的正确性,否定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取得的巨大成就......一些被资本豢养的知识奴才们,不仅在煞费心思地鼓吹着剥削有理、剥削有功,而且在一步步地精心设计着怎么样才能把民众的口袋掏光还要让其“感恩戴德”......而一些儒学大师们,却在不遗余力地奴化着年轻人,引导年轻人“学会人情皆学问”,学会对权势屈从,对原则放弃;或不要冒进,苟且偷生;或安于现状,听任命运......渐渐地,不少年轻人失去了理想和信仰,有的没有了社会责任感,更没有家国情怀;有的没有了道德底线,只以利益为轴心;有的失去了奋斗意志,干脆躺平;有的沉湎于追星,迷醉着“娘炮”,失去了民族应有的血性,等等。总之,这些知识奴才们不仅扰乱社会视听,误导社会思维,导致新的社会矛盾不断出现,而且更严峻的是通过自己的所谓“影响力”,为社会传输着低级趣味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将年轻一代引向歧路。若对此不高度重视、及时清除,必将给未来的民族复兴留下巨大隐患。
2. 买官卖官的猖獗,必然对正当的执政权力提出挑战。纵观我国两千多年的历史,可以说是开明盛世少,昏暗岁月多,大多数年代无不都是贪腐横行、民不聊生。正像著名史学家吴晗曾经指出的那样:中国的贪污与历史同寿。当代学者王亚南先生也曾指出:“一部二十四史,实为一部贪污史”。
而甄别历史,我们也会发现,搜刮民财等经济贪腐行为总是与买官卖官结伴而行的,这不仅是出于腐败者攫取财富的需要,更是由于腐败的特性所决定。
首先,腐败一旦开始泛滥,权力就成为最好的投资项目。不管腐败者贪腐的钱财来自于哪里,实际上最终都是民脂民膏,是强势者通过权力对弱势者的各种剥夺。而只有升官,才能掌权,才能发财。“三年清知府”还有“十万雪花银”呢,何况有买官心思的人从来就不准备当“清知府”。因此,买官是一本万利的买卖,是体制内最赚钱的投资项目,这决定了许多人会对买官趋之若鹜,在买官的道路上争先恐后地竞相赛跑。既然有买方,必定就会有卖方,买官卖官的市场上就必然会车水马龙。
其次,狼狈难以分离,贪腐者最需要奴才的配合。尽管腐败是见不得人的事,但又常常非一人所能够实现,必须得有人密切配合才能完成腐败的全部流程。这是进入新世纪儒学大兴之后,许多案件由过去的单人作案变为窝案、串案(高层结论)的重要原因所在。而这些腐败分子的配合者,正是儒家文化塑造出的合格的“奴才型人才”:对权势无原则屈从,对上司无限效忠,巧言令色,不乏机灵,会看领导眼色行事。而这些人之所以能成为领导的心腹,或成为重要岗位上的把门人,一般而言大多与贪腐成性的领导之间在经济交往上清廉不到那里去,而“敲门砖”也常常足以让领导心动。正因为如此,才一步步得到领导的信任,也才敢把“隐秘”的事交给这些奴才们去办。
而这些奴才们之所以敢于冒着一定的风险去配合主子完成腐败流程,就在于自己想通过此来获取更大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就像老百姓曾经戏言的那样:“跟着领导做一百件好事,不如跟上做一件坏事;只要跟着领导做过一件坏事,就有一百件好事等着你”。当然,此“好事”非彼“好事”也。因此,这些人在腐败的主子面前常常如鱼得水,在官场上混得风生水起,属于仕途上进步最快的一类人。
再次,是保护既得腐败利益和获取未来更大利益的需要。做贼毕竟是会心虚的,当一个地方或单位买官卖官成风以后,卖官者为了保护自己卖官的隐私,必然会与买官者结成一定的利益同盟,官场的“圈子文化”就是如此而逐渐兴起的。当不同的卖主与不同买主结成一个个不同的“圈子”后,虽然有时为了分得“官位”这个“赃物”,不同“圈子”之间也会产生一定的抵牾,但更多情况下是心照不宣的互相妥协。各种“圈子”就是在这种摩擦过程中互相适应,互相融合,互相交叉以至互相联盟的。这种“圈子联盟”一旦形成,不仅基本垄断了“官员市场”,而且足以与正常的执政权力抗衡。有时,上级为了打破这种垄断,改善某些地方的用人状况,也会“空降”一些干部担任地方主要领导。但由于这些地方势力的根深蒂固、过于强大,“空降干部”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是想干事而干不成事。而在干部考核评价制度还不健全、基本上是以“民意”为主评价干部的情况下,这些“圈子”里的人特别是核心人物,往往被评价为“最优秀”的领导。如此,买官卖官者不仅保住了已有的既得利益,而且一旦有机会,还会被优先推荐到更高的位置,为获取更大的利益奠定基础。更有一种“除害式提拔”的特别情况:即上级组织或本级主要领导为了平息地方或单位的某些矛盾或平衡某种力量,有利于削弱某些山头,将一些明知不符合提拔条件的“占山为王”的“祸害”或“刺头”,推荐提拔到更上一级领导岗位上。党的十八大以后查处的许多腐败分子,有不少正是这样一路腐而一路飙升起来的。
3. 奴性文化统治下的官场,没有为人民谋利益的改革创新者的生存环境。一方面,奴性文化从本质上讲,是唯上是尊、为统治阶级服务,奉行的是“崇上”原则,不可能培养出敢于为人民说话、真正为人民谋利益的改革创新者,只可能假“改革”之名,为少数人谋利益。另一方面,改革创新是与奴性文化的“中庸”本质内涵相抵牾的。奴性文化处世哲学所提倡的“中庸之道”,就在于培养人不偏不倚的骑墙意识,这必然诱导出官吏普遍的不思进取和唯求自保。而改革创新是要改变当前不合理的规则规章及其机制体制,创造新的规则规章及机制体制,这必然伤害到一些权势者的既得利益,遭到他们从心底里的反感和反对。在中国历史上,许多改革者的最终下场是悲惨的。改革创新的实质就是通过利益的再分配和再调整,改变社会政治结构或经济结构以及运行方式,使社会发展更加顺当。与现代某些改革所不同的是,我国历史上的所有改革,均是通过限制或剥夺强势群体的已有利益或未来既得利益,而分匀给弱势群体,从而缓和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维护王朝的苟延。而这些强势群体,很大一部分是当朝官僚,他们必然会联合起来奋力反抗抵触。即使是有开明的君主开始时支持这些改革者,但每遇君主更迭或者是当朝君主抵挡不住铺天盖地的权臣谗言,为了平息矛盾,维护政局稳定,有时也不得不将这些改革者推向祭坛。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商鞅变法使秦国强盛,最终尸身遭车裂之刑;王安石熙宁变法富国强兵,遭谗言围剿郁然而死;张居正推行万历新政,被抄家灭子撤销官爵封号;范仲淹推行庆历革新,终被流放江湖之远;司马直不愿同流合污,只能留下抨击遗书以死明志;戊戌六君子试图变法维新,最后血染法场身首异处......这些情况,不仅发生在古人身上,在现代社会中也同样,其实质取决于新旧势力的政治较量结果。而在奴性文化统治下,真正为人民的改革创新者往往处于弱势,甚至被排挤打击出局。这也致使某些不合理的体制政策失去及时纠偏的机会,对执政能力的危害也就可想而知。
综上所述,传统奴性文化孕育了大批奴才以及买官卖官的猖獗,必然侵占大量正直的有识之士者应有的跃升空间。尽管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出于自己政绩创造的需要,或者为了维持面上平衡,也会提拔这些人中的一部分人才,但这些人很难进入权力的核心。在奴性文化熏陶下,“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众、人必非之”的官场铁律,决定了这部分人必然受到各方面的排挤和孤立,导致生存环境不佳甚至下场可悲。在“武大郎开店”的规则下,这些人更难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久而久之,这部分人中的不少人也懂得了收敛,对工作、对事业不再那么专注和热心,只能与其他人一样去“混”官场。为此,多年前高层一直强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是有极大现实针对性的。只是不知是否有人系统反思过,这种局面的形成,改开后奴性文化的蓬勃兴起是否“功不可没”?
五、总结历史教训及经验,发掘传统文化精华,防止历史周期率的再次重演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总书记的指示,既给我们提出了任务,又为我们指明了方向。要跳出历史周期率,必须系统总结历史上反腐倡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发掘汲取我国传统廉政文化之精华,批判摒弃传统奴性文化之糟粕,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筑牢反腐防变的思想文化基础和制度机制体系。笔者认为,在当前要特别注重做好以下两点:
1. 维护社会的基本公平正义是防止历史周期率重演的重要之策。纵观中国历史无数次动荡及其周期率的循环上演,许多情况下,其带头人并不是因为贫穷和饥饿,而是因为社会不公和失去正义。喊出“我花开后百花杀”的黄巢和发出“等我亲自来开科取士吧”的洪秀全,被逼上梁山的许多英雄好汉,都是利用了社会的贫富不均和不公道而举义。老百姓有一句俗话:“罪好受,气难受”,生活艰辛大多数人都不会感到绝望,但遭遇不公却会引来不少人的杀心顿起。在腐败横行的状态下,绝无政治清明可言;在社会财富悬殊的情况下,更难有遇到纷争后的公平可言。当腐败横行,社会的整体运作紊乱后,受害最重的自然是习惯于逆来顺受的老百姓。尽管面对权势和奴性文化的长期教化,他们不习惯也不敢反抗,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心中没有怨气。而人的忍耐总是有限度的,当相当多的一部分人心中时常憋着一肚子气时,或者因某种偶发事件一退再退被逼到悬崖边上时,遇到有人振臂高呼,大家就会一呼百应,历史周期率的活剧也就开始上演。
因此,我们必须接受这些历史教训,在持续加大反腐败及正风肃纪力度的基础上,首先是在继续做大蛋糕的同时,更要注重分好蛋糕,尽极大可能缩小贫富收入差距;其次是要结合全党兴起的调查研究之风和开展的党内自我革命教育的契机,十分注重调整和修正政策所导致的社会不公,对因政策不公而非因个人努力所导致的住房、医疗、养老、上学、就业以及不同类型公职人员的退休金等方面的问题,拿出实质性的解决措施;再次是最起码在新提拔的各级干部中,试行个人情况及财产情况申报公示制度,防止新的腐败分子一路腐一路升的情况再次发生;最后是要严厉打击、公开处理那些制造新的社会不公特别是司法不公的“典范”,以儆效尤。只有如此,才能极大地减少社会矛盾,消除社会戾气,防止新的社会动荡的发生。
2.总结和弘扬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文化”,大树特树清官典型。在我国历史上,清官一直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老百姓对政权的最后一线希望。尽管在我国漫长的历史中,明君和清官的出现频率实在低得可怜,但总还是有一些清官脱颖而出:魏征的“犯颜直谏”、包拯的“秉公执法”、范仲淹的“刚正不阿”、司马光的“直言正论”、海瑞的“两袖清风”、于成龙的“铁面无私”、张养浩的“宁屈官宦,不曲小民”等等……这些古代清官们所展示出来的高洁品行,组合成丰富多彩的“清官文化”,成为中华民族魂魄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清官”是封建人治社会下的产物,具有着历史和时代的局限,“清官情结”也仍然是依附型政治人格和依附型文化崇拜,但在今天,我们仍然有总结和弘扬这种“清官文化”的必要性。总结他们的特点,最突出的就是普遍具有高尚的家国情怀,将个人的“官行”与国家、民族、百姓紧密联系起来,如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郑板桥的“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包拯的“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及其所立家训中提出的“不从吾志,非吾子吾孙也”等;于谦的“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狄仁杰遵老子所言的“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海瑞断案中“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于成龙的“不以温饱为志,勿昧天理良心”及“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仆”等。总之,尽管这些清官做官不只是为了荣誉和名声,但他们却非常注重荣誉和名声,他们普遍具有正气、勤政、谏诤、遵法、爱才、律己和严于家教的特点以及对待财富清廉,对待工作清明,面对压力清正的品格,他们将做人和做官融为一体、贯通一片,在做人过程中完成做官的责任和义务,在做官过程中完成做人的本性和尊严。我们应该在总结这些清官的特点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清官文化”教育,同时,理直气壮地大树特树像5年揪出87个贪官的湖北省巴东县原县委书记陈行甲这样的典型,才能逐步荡涤官场“贪渎文化”的污泥浊水,给人民群众以新的希望。当然,更重要的还在于在文化彼岸上,让官员普遍确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坚定共产主义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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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山西省吕梁市党建研究会常务理事、特邀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稿,作者授权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