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是一个错误的概念。数字属于意识,不能成为经济的外延,没有什么数字经济。和现代西方经济学把物质生产划分为三类产业,把政治、文化等部门称成为第三产业一样,混淆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的界限,抹杀两者区别,属于同一类错误。
近几十年来,我国的经济学界完全抛弃了马克思主义,赤裸裸地采用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所谓的数字经济是其中之一。
马克思主义所说的经济,是指物质产品的生产与再生产,是经济领域,与意识形态属于不同领域。
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指出:“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住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马恩选集》第三卷 第574页)。恩格斯强调指出,马克思把人类社会区分为经济生活和政治、意识生活两大类,即物质产品的生产、再生产和非物质生活的两大类,认为物质生产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起点。
列宁也指出:“-----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的基本思想,是在根本上摧毁这种妄想以社会学自命的幼稚道德的。马克思究竟怎样得出这个基本思想呢?他所用方法就是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来,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来,并把它当做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不言而喻,没有这种观点,也就不会有社会科学。”(《列宁选集》第一卷 第6、8页)可见,把物质生产和再生产即经济,与政治、文化生活区别开来,是使社会学成为科学的基本点。
现代西方经济学所谓的数字经济恰恰是混淆物质生产和非物质生产的界限,抹杀两者的区别。
“数字经济, 作为经济学概念的数字经济是人类通过大数据(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的识别-选择-过滤-存储-使用,引导、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再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形态。”
“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属于意识形态领域,而物质生产则是经济领域,是两类不同的领域,不能混同。
电子产品包括芯片、电脑、手机等生产,属于物质生产,而信息传播,如互联网传播信息等则属于文化领域的活动,不是物质生产。
人类发明纸张生产,发明活字印刷等,有力地促进了思想意识的发展,也有力地促进了生产、经济的发展。但是,思想意识的传播,不是物质生产的发展。纸张生产、印刷产品的生产,属于物质生产。当前的信息传播的发展,并不是物质产品的生产。只有电子产品如电脑、手机等的生产,属于物质生产。信息传播的内容,则属于意识形态领域,根本不是物质生产。所以,没有什么数字经济。只有电子产品生产。由互联网等电子产品传播信息带来的收入,不是生产,是生产部门再分配的收入。这些收入不属于物质生产领域,因此不能称为数字经济。所谓的数字经济,是混淆传播信息这种意识形态与物质生产区分的错误概念。
数字与文字同属于意识。文字反映事物的质,而数字反映事物的量。作为意识的数字能够成为物质生产的外延吗?能够说还有文字经济吗?不能!只有按照物质产品的类别划分的工业生产、农业生产等,没有什么数字经济与文字经济。
信息传播行业,属于文化领域的活动,不是物质生产,因此,不是经济活动。可见,数字经济的概念是一个错误的概念。
现代西方经济学是用资产阶级的视野来看待经济现象,认为有收入就是生产,混淆生产与收入的区别,把“赚钱”认为就是经济。现代西方经济学根本不可能看到经济现象的本质,只能就现象论现象。因此,整个经济学是以历史唯心主义为基础,抹杀物质生产与意识之间的界限,根本就没有科学的概念。例如,把物质生产划分为三类产业,把政府部门、文化部门都列入“第三产业”,称为服务业;认为货币是“交换的媒介”;说“资本一词通常用来表示一般的资本品,它是另一种不同的生产要素”;把政府的职能也写入经济学之内等等。(《经济学》第13版 第95、87、79页) 总之,现代西方经济学根本不懂货币、资本是一种生产关系。我曾经反复论证现代西方经济学不懂什么是生产、经济、货币、资本、市场经济等基本概念,是“一盆浆糊”。数字经济的概念就是错误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