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9日发表的微信公众号文章《转发视频竟遭电话威胁,涉反恐法!》及其相关微博内容,已被平台删除和屏蔽。
这些删除行为本身,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二条。 该条款明确规定: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而予以窝藏、包庇,即使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也将面临公安机关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既能精准获取举报人手机号进行威胁,又能迅速让平台删除曝光内容——其背后运作的阴影中,是否藏着“两面人”的影子?
当地一名中共党员曾在微博上展示其封斋的记录,同时又展示在党旗下宣誓的照片。
试想,如果潜伏在体制内的“两面人”与极端暴恐分子相互勾结,那些坚持正义、勇于举报的公民,将面临怎样的灭顶之灾?
2014年发生在西域某地的惨剧,就是血淋淋的警示。
一对37岁的河南夫妇,带着13岁的大女儿和3岁的小女儿,在异乡依靠回收废品艰难维生已逾三年。一天,他们在回收的旧电脑中发现了存储的大量暴恐音视频。这对夫妇做出了正确的选择——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然而,结局令人心碎:公安机关仅对涉案嫌疑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便草草结案,举报者的信息却离奇泄露。很快,暴恐分子便对这家无辜的举报者举起了屠刀——丈夫、妻子、13岁的少女、3岁的幼童,一家四口惨遭灭门。
潜伏在相关部门内的“两面人”,其危害远超信息泄露——更可能在关键时刻,从背后射出致命的子弹。
2016年12月19日,俄罗斯驻土耳其大使被一个警卫刺杀。凶手才22岁,两年前成为特警,行凶后高举“认主独一”的手势。
马光明,发迹于号称“小麦加”的甘肃临夏,为官时人称“走到哪,清真寺建到哪”,大肆进行伊斯兰化、沙特化、去中国化的工作,属于典型的两面人、塔基亚分子。直到被抓,写交代还是“我只信真主,不信马列主义;落到今天,都是真主对我的惩罚”云云。
2017年8月17日,新疆自治区纪委监委发表《清除“两面人”刻不容缓》,文章指出:
“两面人”是混迹于党内、干部队伍中的“定时炸弹”,是影响稳定的“地震源”,是祸国殃民的“大祸根”。实践证明,“两面人”阴险可怕、危害长远深重。不清除“两面人”,疆无宁日、民无安详。
人民群众是“两面人”的最大受害者,也是反“两面人”的生力军,更是防范两面人搞利益输送“全天候”的监督员。要从根本上防范“两面人”,不仅要靠党的各级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靠广大人民群众。
对于网上举报的文章,某些网络管理部门动辄以“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删贴或封号,甚至某些地方政府还动用警察对发帖人进行“跨省”抓捕。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挫伤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给举报者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更在客观上为“两面人”提供了可乘之机,甚至可能被其利用以掩盖罪行、打击异己。
最大的风险不在明处的暴恐分子,而在暗处的"两面人"。每个举报信息的消失,每声正义呼喊的湮灭,都可能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