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有消息称,针对“四川乐山大佛被卖”一事,某媒体记者发布了题为《乐山大佛被卖?景区:事发几年前,出让部分经营权符合规定》的报道,然而三个小时后,记者就被直接踢出了“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媒体沟通群”。
对此,一位知情人士向“传媒特训营”证实,报道记者确实被踢出了媒体沟通群,时间大概是昨晚(6月26日)23点多的时候。
至今,被踢出去群的记者再未被邀请进群,对于为何被踢出群,景区管委会也未给他任何解释。
公开报道显示,某媒体于6月26日晚19:54发布了题为《乐山大佛被卖?景区:事发几年前,出让部分经营权符合规定》的报道。
报道称,“6月26日下午,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拍卖发生于数年前,是符合规定的。根据相关管理条例,该经营权就应该公开出让。”
报道还显示,根据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禁止擅自出让或者变相出让世界遗产资源;在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规划要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经营活动实行总量和区域控制。
有媒体人对此表示,无论出让经营权是否符合规定,记者报道的都是客观事实,在报道发出后将记者踢出媒体群的做法,于情于理,都不合适。
事实上,此次并非记者发布报道后被踢出沟通群的首次事例。
2021年11月,《潇湘晨报》发布报道记者转发“局长落马”消息被移出群聊,随后当地表示:已道歉。
报道称,“广东省东莞市某记者将一则‘东莞市住建局局长谢晓明主动投案’的消息,转发至东莞住建局建立、运营的媒体沟通群里,却遭住建局人员移出微信群。”
事后,东莞市住建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说,已经取得该记者谅解;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也意识到不对,主动打电话给记者道歉解释,将他重新拉回群里。”
2020年11月,《齐鲁晚报》刊发题为《济南部分公园内餐馆价偏高问题》报道后,撰写该篇报道的记者也被踢出了媒体群。
事后,记者对外表示,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宣传办薛主任认识到错误后重新拉他进群。
更早之前的2019年,针对九洲高架东延工程何时动工,影响施工的废弃电信楼何时拆除等问题,南昌交通广播记者在采访业主单位南昌城投集团时,先是被城投宣传口工作人员斥之为“搞事情”,随后就被拉黑踢出工作群。
事后,城投方面表示,拉黑记者“属于当事人个人行为,与集团企业无关。”
针对江西记者采访时被拉黑一事,中国青年网曾发表评论称,“在媒体与舆论的追问下,记者正常采访却被踢出群聊一事,理应得到一个更明确的答复,以及更令人信服的追责结果。把错误归咎于员工‘个人行为’,而不真正反思企业管理的漏洞乃至企业文化的缺失,这才是本末倒置的事情,既不利于解决这场舆论危机,也无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